根据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治办发[2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普治办决定组织全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区各级公务员(包括区级干部和驻区机关公务员),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包括企业层和机关工作人员,车间、班组管理人员)。
二、考试内容
市普法依法治市小组办公室编写的`“__普法”《年度学法用法重点法律法规汇编》的有关法律法规,重点考核《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保密法》、《行政监察法》和《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基本内容。
(一)报名:年11月10日—18日。考试人员花名册(报送纸质名单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考务费每人10元。
(二)领卷:各单位在11月19日上午9:00以前到区普治办领取试卷。
(三)考试:11月19日上午9:00——11:30(采取集中、限时、闭卷形式进行)。
(四)交卷:11月22日下午各考试单位务必把试卷交到区普治办。
四、组织形式:
2、考试成绩将反馈到各单位,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填入普法登记证。普治办按照管部管理权限将考试成绩单报组织部、人事部门备案,作为年度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3、将公务员的考试成绩纳入所在单位的班子和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并作为考察干部的一项内容。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干部和公务员要组织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当年干部考核中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4、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要组织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要取消各种表彰奖励评选资格。报名地点:治办(区政府大楼538、532房间)
通知人:
日期:
如缴费时提示当日考试模块数已满,请报考人员选择其他的考试日期或者考点报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报名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缴费完成后如需修改报考信息的,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期间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修改,报考考点不能修改。
全区各级公务员(包括区级领导干部和驻区机关公务员),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包括企业领导层和机关工作人员,车间、班组管理人员)。
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的“__普法”《年度学法用法重点法律法规汇编》的有关法律法规,重点考核《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保密法》、《行政监察法》和《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基本内容。
(一)报名:年11月10日—18日。提供考试人员花名册(报送纸质名单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考务费每人10元。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取得预期效果。
3、将公务员的考试成绩纳入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并作为考察干部的一项内容。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组织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当年干部考核中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各大中专院校及社会考生: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关于改革导
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意见》和晋旅人字〔20xx〕20号《山西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山西省20xx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的精神,20xx年度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考生,我中心将集中开展考试及考前培训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满十八周岁,具备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
报名地点:
设立四个固定报名点和一个临时报名点。
(一)固定报名点
为方便晋中学院报名考生,如果培训报名人数达60人以上,即可单独办班,地点:晋中学院
(三)报名材料
1.学历、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须交验学历、身份证原件);
2.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4张;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4.考试报名表。
申请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只参加口试,不参加笔试,报名时需核收《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笔试共两科,考试内容包括导游基础知识(包括全国和山西地方知识内容),导游实务和旅游法律法规,各科满分150分。试卷均为客观题,使用机读卡答题(用2B铅笔填涂)。口试中文类考生用普通话应试,外语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应试。口试考评要点为景点讲解、专题讲解、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知识问答、礼貌礼仪,总分100分。
1.笔试
20xx年11月15日(星期日)
09:00—11:00
14:00—16:00
科目
导游基础知识
导游实务
旅游法律法规
2.口试
11月16日开始口试。
(三)考试地点及要求
(四)参考教材及书籍
以上教材购买联系人:张老师
三、培训
周末班:9月11日下午报到,9月12、13、19、20、26、27日、10月1、2、3、4、5、6、7、11、17、18、24日全天培训,共17天。
(二)培训师资
培训师资为考试教材的编撰者及我中心的资深教师,均参与过往年命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内容权威,效果突出,能帮助考生迅速把握考试重点,掌握答题技巧,有效提高考试通过率,多年来受到考生的一致好评。
(三)培训方式
(1)面授
口试培训针对不同精品线路进行专题讲解、景点讲解和知识问答,专家点评和对受训者个人模拟讲解相结合。按线路对学员进行分组,反复训练,针对不足重点纠正,使每位学员熟练掌握口试流程,充满信心应对考试。
(2)随堂测试
根据授课情况,授课教师不定期进行随机测试,了解学员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合理调整授课内容或进度。
(3)答疑解惑
学员针对所学内容的疑惑问题以纸条形式提交班主任,班主任归类汇总登记在册,每次培训结束前由授课老师统一解答。
(4)模拟考试
全部课程培训结束后,统一对学员进行笔试与口试模拟考试,使学员克服惧考心理,增强临场应变能力。
(5)题海策略
笔试采取大量练习真题、模拟题等,对重点、难点以及高出现率内容进行分析总结,扫除盲区死角,加强印象,提升记忆。
四、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xx]382号)文件规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每人收取考务费250元,加试费70元,另收取报名费每人10元。
培训费:600元/人(含资料费、场地费、现场模拟考试费、笔试模拟考试费等)。
备注:报名时每人交一寸红底照片一张同时备注现场模拟考试所选线路。
联系人:王老师亓老师
山西省旅游培训中心
一、20xx年xx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工作程序安排
6、入职手续全部结束:10月底。
二、招录人数
20xx年xx省行政机关及党群机关共计划招录公务员4160人,其中党群系统计划招录2163人,太原市、大同市均有招录指标,省直机关招录555人,长治市招录人数最多为493人。
三、考试热点问题回应
(一)在职公务员能否参加考试
答:根据规定,20xx年山西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中,20zz年以后考取乡镇政府及以下的基层公务员不可以报考;同时,20xx年以后入编的基层事业单位人员也不可以报考;政法干警未达到服务期限不可以报考。可以明确的是县级以上的在职公务员可以报考!
(二)基层工作经验的修改问题
答: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要求,今年公务员考试中,市直机关及以上的单位机关不认定为基层工作经验,不能计算至基层工作经验当中,其他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经验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验。
(三)法检两院招录指标较多
今年山西省法检两院的招考指标较20xx年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且招录专业类型多样,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2,极大地节约了招录指标,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可以积极报考。
xx年xx月xx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区考点设置
全省共设6个考区,即省直与南昌考区、赣州考区、景德镇考区、萍乡考区、九江考区和上饶考区,其中,资格审查地在省直、南昌、抚州、吉安和宜春的应试人员统一在省直与南昌考区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地在景德镇和鹰潭的应试人员统一在景德镇考区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地在萍乡和新余的应试人员统一在萍乡考区参加考试,其它设区市报考人员在本考区参加考试。
10月14日
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报考条件
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曾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三、考试科目和成绩管理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应试人员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2科)的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四、报名办法
(一)老应试人员(即已报名缴费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设置用户名及密码,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
(二)新应试人员(即首次参加本项考试的应试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2.现场资格审查。
非免试应试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单位统一(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3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应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年限证明、半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1份;
五、信息管理
本考试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六、有关事项
(二)考试收费。考试收费按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xx〕340号)的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61元。
(三)为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即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五)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考务工作计划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各市(州)、县(区、市、行委)招办,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
20xx年我省普通高考招生将实行上填报志愿,为使广大考生了解和掌握普通高考上填报志愿系统的使用方法,做好志愿填报系统的适应性、安全性和稳定性测试,决定在全省范围进行普通高考上填报志愿系统第一次模拟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参加人员
三、工作要求
2.加强条件保障。各地招办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模拟演练组织工作,提前联系协调当地通信和电力等部门,确保演练期间络通畅和电力供应正常;对于省外借读考生和社会考生,各地招办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通知考生本人按时参加志愿填报模拟演练,并做相应的告知记录,最大量动员考生参加报志愿模拟演练。同时务必提醒考生,报志愿模拟演练必须使用计算机进行操作。模拟演练期间,各地招办还要根据实际情况,为社会考生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和相应的络环境。
考试定于7月29日进行,时长为2小时。
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考场地址将在打印准考证中告知。
二、考试形式和要求
考试共一个科目,分为金融、制造业、农业、人力资源和建筑行业等5个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相近程度,选择其中1个类别报考。
考试题型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均采取人机对话考试方式,由考生在计算机上做出判断、选择或文字输入主观答案。
考试考哪些经济业务能力,可参阅通知附件中的《考试大纲》。
三、报考条件
经济人员遵纪守法符合基本要求的,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考试:
(二)未取得经济师资格,但取得其他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在相应岗位上。
四、考试全流程“最多跑一次”
考生除了进入考场考试外,无须为了报考条件审查和证书领取再“跑腿”。
(一)本次考试采取个人承诺在先,考后审查的方式。个人承诺的报考条件信息,将在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时一并审查。
(二)成绩合格的人员,将取得《高级经济师业务能力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以“电子证书”形式授予。届时,合格人员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五、要注意的几个事项
本次考试,属于高级经济师评审的一个环节,侧重对经济实务人员的能力测试,因此没有、也不必设置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
主观题也属于人机对话考试范围,考生应掌握常用的计算机文字输入法,提前熟悉必要的文字输入。
20xx年3月DELF/DALF:
报名日期:20xx年1月4日—1月22日
考场: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
考试日期:C1和C2级别:20xx年3月12日和13日
B1和B2级别:20xx年3月19日和20日
A1和A2级别:20xx年3月26日和27日
20xx年6月DELF/DALF:
报名日期:20xx年4月4日—4月29日
考场: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西安
考试日期:C1和C2级别:20xx年6月11日和12日
B1和B2级别:20xx年6月18日和19日
A1和A2级别:20xx年6月25日和26日
20xx年11月DELF/DALF:
报名日期: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试日期:C1和C2级别:20xx年11月5日和6日
B1和B2级别:20xx年11月12日和13日
A1和A2级别:20xx年11月26日和27日
20xx年12月DELF(青少年):
考场:北京、成都、天津、南京、西安
考试日期:DELF(青少年)B1和B2级别:20xx年12月3日和4日
DELF(青少年)A1和A2级别:20xx年12月10日和11日
20xx年12月DELF(儿童):
考场:北京、成都、西安
考试日期:DELF(儿童)A1.1、A1和A2级别:20xx年12月17日和18日
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
为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指导初中学校科学备考,增强初三学生的中考适应能力,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组织全市初三中考适应性考试。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上午
下午
20xx年5月3日
语文
8:30-11:00
道德与法制、历史3:00-5:30
20xx年5月4日
数学
8:30-10:30
物理、化学3:00-5:30
20x年x5月5日
英语
二、试题命制依据
本次考试试题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有关要求命制。命题范围、试题结构、题型设计、题量及难度、考试形式、答题方式等完全按照我省20xx年的最新中考要求。
三、考试组织管理
1.本次考试组织工作由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全面负责,教研室具体实施。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机构,由分管教学业务工作的副局长牵头,组成本次考试工作领导组,负责考试全过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协调工作。
2.领导组下设保密组、考务组、网上阅卷组、后勤保卫组等工作机构,考务工作要结合本次适应性考试的实际,按中考程序标准和要求组织考务的各项工作。
3.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要在考前组织召开县级考前动员和考务工作培训会,确定各考点负责人,将市教育局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考务安排
1.本次考试以学校设考点,所有考生在所在学校统一参加考试。
2.每个考场的人数严格控制在30人(尾考场按实际人数安排)。
3.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要认真安排考试监考工作,选派认真负责的老师参加监考,监考教师人数为每个考场2人。
4.本次考试实行全市网络阅卷,由各县教研室统一组织答题卡的扫描上传工作。每科考试结束后要及时扫描上传,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当晚七点前完成全部试卷扫描上传工作。
6.市教育局将于4月23日上午9:00在市教育局教研室召开考前动员和考务工作培训会,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要指定一名负责人和一名负责网络阅卷技术人员按时参会。
五、保密要求
1.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要对考试保密工作统筹领导,全面负责,负有主体责任;校长和教研室主任是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考试试题(卷)实行统一送达,集中管理。5月2日上午试题(卷)统一送达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统一保管于县保密室,开启24小时监控。
4.在整个考试过程中,所有与试题有接触的人员,考试期间一律不能带手机进入工作场所。
5.保密工作不按规定要求执行,出现试题泄露情况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它事项
1.认真做好考生信息上报工作。本次考试考生数量申报要填写附件1(制卷、收费、开发票使用),学生条形码数据按照附件3(编码规则)申报,并填写附件2(制作条形码使用)。
4.本次考试费用由各初中学校从公用经费中支出,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xx年5月中考模拟考试报数表
2.20xx年5月中考模拟考试学生(准考证号)编码信息表
3.晋中市20xx年5月中考模拟考试条形码编制规则
晋中市教育局
20xx年4月16日关于组织全市20xx年中考适应性
拟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中级(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含教研、实验、电教),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
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已具备其他系列中级职称人员转评中小学教师中级(一级)职称可不参加考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周年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免于考试。
二、考试组织工作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委托省教育考试院承担本次考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具体考务工作。
三、报名工作
四、考试工作
1.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进行。试卷以情境材料为载体,着重考查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具体内容按照闽教人〔20xx〕1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考试专业类别。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设32个专业类别(见附件),其中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等9学科按初中、高中分别命题,由教师按现任教学段(初中、高中)选择考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拟申报职称学科选择1个专业类别报考。
4.考场安排。考场设在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市、县(区)报考人员应在市、县(区)所属设区市考场进行考试,平潭综合实验区报考人员到福州市进行考试。
5.考试成绩。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划定考试成绩合格线,并将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书面通知有关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报考人员可于20xx年2月23日起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发给考试合格通知书,考试合格通知书有效期三年(20xx、20xx、20xx三年评审可使用)。
五、其他事项
1.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其门户网站发布考试公告。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考试考务费收取,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xx〕89号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报考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注意:报考人员在注册信息之前先下载照片处理器,报名照片经过工具处理后将自动审核,请考生务必先下载!
一、网上报名安排
(一)、选报专业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考试可根据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选报其中一个。
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2个专业的共考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过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四科”):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两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名词解释
2、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指在涉药单位从事药品生产、使用和销售的人员的工作。
(五)、报名者必须提交如下审核材料
1、《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自己从网上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4、上年度内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上一年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5、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须用A4纸复印。
周一至周五,早晨9:00——12:00,下午:1:00——5:00。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考试[1996]9号)的规定,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决定,调整我省开考的工商企业管理等6专业的主考院校(见下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不再担任主考院校工作。上述专业自20xx年4月考试起,新生(即20xx年的11月份报名之新生)须按新的主考院校进行报名考试。20xx年年底前毕业的考生仍按原主考院校颁发毕业证书。
附件: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调整主考学校一览表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历层次调整后的主考学校
020202工商企业管理本安徽财经大学
020215电子商务专安徽财经大学
082207计算机信息管理专安徽师范大学
082208计算机信息管理本安徽师范大学
080708计算机通信工程本安徽师范大学
080709计算机网络本安徽师范大学
各毕业生:
铜陵自考办定于7月12、13日发放《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书及电子注册证书,请毕业生持发票或准考证到我办领取。(本人未到现场领证的,代办人除携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校学位字〔20xx〕3号)文件要求,师范类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须加试两门专业课,现将加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20xx年7月30日8:00-17:00
辅导:20xx年7月31日-8月3日(自愿)
考试:20xx年8月4日
二、地点
报名:赭山校区(老校区)综合楼三楼教务处科室办公室
辅导及考试:另行通知
三、考核课程
四、注意事项
1、报名须携带自学考试准考证、一张一寸彩照,考试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考核课程以自考教材为复习范围。
●报名和考试
1、考生可以在认为方便的以下考点参加考试(考点信息详见“省外报名考试安排”表),山东考点不受理外省籍考生,省外考点不受理山东籍考生。
2、参加校考报名时,考生只需要填写报考类别(共两个类别:设计美术类、史论类)。高考志愿填报时再确定专业。
3、有关省美术统考成绩的使用办法,按生源所在省份规定执行。
4、省外报名考试安排:
考点选择注意事:
1、xx年我校省外考试共设十五个考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
3、河南、河北、黑龙江、甘肃考点不接受外省考生参加专业校考(宁夏、新疆籍考生可以在甘肃考点进行报名考试)。
6、太原师范学院考点不接受艺术设计学、美术学、艺术史论专业的报考。如考生报考这三个专业,可选择其他考点。
7、如其他省对专业校考考点的选择还有特别要求的,考生请按照各省的规定执行。
从《20xx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中获悉,20xx年,海南省继续在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无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以及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学校(不含艺术类单考学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每批设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每个批次根据学校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每批单独设置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每批在文史和理工类的界面增设3个平行的学校志愿。
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军队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艺术类单考学校和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其他学校及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学校,仍然实行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本科提前批设6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其中,艺术类单考学校单设3个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设3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各有关单位、考生:
现将朝阳区领取20xx年《医师资格证书》、成绩单和《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二、注意事项
1、各医疗机构统一领取时由单位派专人并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考生人员名单领取;
2、考生本人领取时需携带准考证或个人身份证明;
3、考生委托他人来领取时需携带受权委托书和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xx年3月25日
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考试单位注册已完成,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完成个人注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注册
二、教材领取
各区(市)卫生局订购教材将陆续快递送到,请组织好发放工作。
全省卫生系统__普法考试注册补充说明
学习报告
2、“人员类别”选项说明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如实填写,否则将影响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学分的授予以及卫生监督人员的换证。
20xx年1月26日至31日,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
20xx年2月8日至15日,威海、日照、莱芜、临沂、德州
20xx年2月16日至20日,聊城、滨州、菏泽、枣庄、其他
7、注册完成后,一个月内将开始考试。在这期间,请加强学习。如果需要纸质教材题库,请联系山东省卫生新闻宣传中心。
一、本次考试对象为届毕业班中课程现有不及格的已交费学生。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务必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即不可参加考试。
2、考生应仔细核对教学办下发的《届毕业生毕业未通过名单》,如补考科目与本人补考课程有出入请在4月23日前与教学办公室联系或至水环楼208咨询;
3、考试时考生应按监考教师的安排就座,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生如违反考试纪律将受到相应的校纪处分;
四、其它事项
本次补考考试是11级本科、13级专科学生毕业前的唯一一次补考机会,参加补考的学生不得请假、迟到;考生应认真遵守考试纪律;如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违反考试纪律造成的严重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请各专业做好学生的考前动员工作,让学生高度重视本次补考考试,认真备考。
本通知下发至各届毕业班,望11级本科、13级专科各专业认真执行,确保本次补考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xx年7月24日
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工作,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和《河北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办法)》精神,现就测试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按《细则》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分三个环节:笔试、试讲、答辩。主要考察测试对象的书面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思维能力;把握教材、教学大纲,设计教学方案,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考察其是否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方面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三、测试组织和工作程序
(一)组织机构
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各单位均要组织成立相应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专家审查委员会下设若干专家组,每个专家组由三名以上专家组成,设组长一名,负责本组测试工作。
专家审查委员会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导下工作,承担认定机构交办的测试任务,向认定机构负责。在测试工作开始前,专家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教师资格认定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掌握测试技能和技巧。
(二)测试题库和测试题目的选择
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测试对象的专业特点,在完全封闭的环境下提出笔试题目,报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建立试题库。试题库在测试工作结束前,应处于绝密状态。临考前一天,计算机随机抽题目,形成试卷。
测试对象可在拟任教学科范围内任选三个内容进行试讲准备。专家组在测试对象准备的三个内容中任意指定一个内容做为试讲题目。
专家组根据测试要求,结合测试对象笔试、试讲情况提出两个以上面试题目,测试对象任选一个进行答辩。
(三)测试步骤
1、测试对象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身份确认。
2、集中笔试。
3、试讲(说课)。
4、面试(答辩)。
1、测试对象应在测试(笔试、试讲)开始30分钟前入场。测试开始10分钟前仍未报到确认身份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测试,不再安排补测。
4、专家组成员对测试对象的评议和打分,应在5分钟内完成。每位专家独立填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笔试评价表”、“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试讲评价表”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答辩)评价表”。
四、测试结果
(一)、测试分值和等级
笔试和面试合并计分,其中笔试占70分,面试占30分;试讲单独计分。均实行百分制,均分四个等级:85分以上为A、70分至84分为B、60至69分为C、59分以下为D,其中D等为不合格。两个计分中有一个为D者,则测试结果均为不合格。
(二)、专家组评定结果
测试专家依据评分标准对测试对象的笔试、试讲、面试(答辩)进行打分,给出测试对象成绩。专家组组长汇总各位专家所给成绩,除以专家人数,得出测试对象成绩和等级,在此基础上经小组2/3以上专家同意,提出专家组意见,并填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对不合格的测试对象,指出其一项以上的得分最低项目。
(三)专家组意见的汇总与报告
各专家组直接把专家组意见报相应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修改专家组意见。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专家组测试结果和意见,由出席会议2/3以上委员表决同意,对每位测试对象做出是否同意其认定教师资格的'专家审查委员会结论。专家审查委员会结论一经做出不得修改和复议。专家组及专家个人对测试对象的任何评价和意见要保密,未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同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泄漏。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结论是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依据,凡被专家审查委员会做出否定结论的申请人,认定机构不得认定其教师资格。
按照滨州市语委办普通话测试工作要求,我县语委办决定20xx年8月3日举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2.测试地点:
无棣县第三实验学校实验楼四楼
3.测试程序:
考生在报到室报到;工作人员带考生从报到室进入准备室;工作人员带考生从准备室进入考场。
测试注意事项:
1.要按时报到,报到后参加考前培训。在准备室领取测试题(要记住测试题号),准备15分钟,将测试题交给准备室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对号入座(测试题号和微机号一致),将身份证放在左手边,由监考人员再次验证考生身份。
2.进入考场一定要关闭手机,测试时声音一定要响亮、清晰,声音太小会影响自己的录音效果。测试一旦开始将不能中断。
4.当电脑界面上弹出“考试已结束”的对话框时,即可停止考试,无需其他操作,但不能离开考场,等监考人员宣布测试成功后方可离开考场。
考生操作说明
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坐到计算机前。
1.请考生戴好耳麦,调整好麦克与嘴的距离,将麦克风置于嘴前,调整好后请点击“下一步”按钮。
2.点击“下一步”按钮后,请考生输入准考证号的.后几位数,考前会通知要求输入的具体位数。
4.试音过程:点击确认以后会有语音提示进行试音,听提示进行试音,试音的内容为“我叫,我的准考证号是”,试音结束后继续听指令答题。
5.听语音提示进行第一题的朗读,注意要横向朗读,并且屏幕上的黑字和蓝字都要朗读,不要读错行,朗读时声音大小要适当,并且不要读的太快,正常语速即可,读完最后一个字后,请点击右下角“下一题”,进入第二题。
6.读完第二题后同样点击右下角的“下一题”进入第三题。
7.读完第三题后点击右下角的“下一题”进入最后一道题。
8.答第四题时注意首先说出你说话的题目,然后再进行叙述,第四题必须说满3分钟,说满3分钟后考试结束可以离开考场。说话题不准带材料。
一、新生注册与报考
㈠注册、报考流程
1.注册要求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新生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教学厅[20xx]3号)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2.填写注册信息
3.报考课程
4.现场确认
5.网上缴费
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成功后、报考结束前,按照“新生注册回执单”上的提示,进入“个人中心”,输入现场确认验证码,并在网上缴费完成报考。报考结束前可增报其他课程。
本期只注册不报考的考生,注册无效。注册、报考但未现场确认身份信息的考生,注册无效,报考信息将被取消。注册、报考、现场确认成功但未缴费的考生,注册无效(下期参加考试须重新现场确认身份信息),报考信息将被取消。
3.考生在报考笔试课程前须先选择考区(各专业开考区见附件2),根据开考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报考期间,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和补报笔试课程以及查询缴费状态,但已缴费课程不能退报,已缴费的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不能改报或退报。考生可直接在网上变更考区和增加专业,不需额外缴费。报考结束后,考生可以在“个人中心”中“我的课程”栏目中查看报考信息。
4.缴费实行网上支付,缴费平台使用易宝支付。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考生应核实银行成功扣款。报考收费标准:笔试课程30元/科次;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见附件3.
1.更正注册信息的考生,须在新生现场确认期间,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有关证明,到现场确认考区(注册区)或本期报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查询报考密码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确认考区(注册区)或本期报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
3.参加笔试课程考试时,考生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及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并按要求在答题卡上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
四、成绩发布
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xx﹞512号)要求,现将延安市20xx年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项目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
各位考生于20xx年11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资格确认回执单在延安市人社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柳林镇虎头峁)领取准考证。
20xx年11月15日上午9:00—11:00
三、笔试地点
延安中学(北关校区)
四、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五、注意事项
西宁市、海东市、各自治州旅游局:
20xx年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愿意从事导游职业,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以向省旅游局报名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家旅游局核准,省旅游局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2.报名地点:西宁市黄河路156号青海省旅游局(青海省旅游人才教育信息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1)白班:10月9日-10月30日
(2)夜班:9月22日-10月30日
(3)培训地点:青海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五四大街华联西侧)。
4.旅行社报考人员由所在旅行社统一组织报名;旅游院校学生由院校统一组织报名;其他人员可直接到省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报名。
5.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普通话、其他语种考生可在青海省旅游局信息网下载);
(2)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三张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申请加考其他语种的考生,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1)中文类考生考试科目为4科:
《导游基础》、《导游业务》、《旅游政策法规》、《旅游职业道德与服务礼仪》。
(2)外语类考生考试科目同中文类考试科目。
(3)考试教材为青海省旅游局20xx年修订出版的导游考试系列教材。
2.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分两部分进行:
(1)导游讲解能力。
(2)导游规范服务能力与应变能力。
(3)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语种的语言进行上述两种能力的口语测试。
3.加试外语
已取得普通话导游员资格证书加试外语的考生,只需加试现场导游考试,加试合格可换发相应外语导游证。
10月31日
(星期六)
9:00—11:30
导游基础
导游业务
11月1日
(星期日)
9:00—11:00
旅游政策法规
旅游职业道德与服务礼仪
考试地点:青海民族大学西校区。
导游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
考试地点:西宁宾馆。
五、考试费用
1.考试费用:每门65元,五门共计325元/人。
2.考前培训费:480元/人(自愿参加)。
考前培训委托青海省旅游人才教育和信息服务中心,报名不足30人不予开班,费用退还。
六、成绩查询
对考试成绩有疑义者,可于考试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省旅游局人事处申请查询。
1.导游员考试成绩通过青海省旅游局旅游网查询。
2.省旅游局人事处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报国家旅游局,经审核同意,并收到国家旅游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后30个工作日开始发放《导游员资格证书》。
联系人:张红云、郭平
传真:0971--6163905
附件:青海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出于对未来职业发展的考虑,近年来,报考秘书职业资格考试人数居高不下。考生队伍的激增,也使得秘书考试市场呈现出"一片繁忙景象"。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考处副处长董晓南介绍,今年的秘书职业资格考试将要作重大改革,着重考察从业人员的实际工作水平,以扩大考生的就业空间。
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第一个全国统考职业,参加秘书职业资格全国
统一鉴定的人数呈现出年年旺盛增长的势头。从全国统考反馈的情况看,秘书职业已成为一个影响日巨、社会化愈加明显的职业领域。尽管持有秘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越来越多,但是人们参加秘书考试的热度却没有下降。有关人士分析后认为:招聘单位对秘书证书的看重以及人才市场对高质量、高水平秘书人才的大量需求是导致秘书资格考试热报的主要原因。
为了更好地适应秘书职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秘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董晓南处长介绍说,今年的秘书考试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重大改革:
一、考核认证方式
秘书职业考核认证方式由以前的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改为情景录像测试和书面笔试模式,其中书面笔试部分采用全国统一的标准化考试模式。
二、考核认证内容和等级
1、秘书职业的考核内容将以《秘书国家职业标准》和《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为依据,主要考核完成秘书职业功能和工作内容所必备的技能和知识要求。
2、秘书职业将由原来设定的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改为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和二级四个等级。
三、考核题型
秘书职业考试分为情景录像测试和书面笔试。书面笔试中包括单选题、选择题和工作实务题(含文书写作)。
特别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秘书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二级)的鉴定方式除加情景录像测试和书面笔试考试外,还改变了以往考生要进行论文撰写和答辩的模式,改为综合能力的考试。考试方法是报考秘书(二级)的考生在报名时将领取一本《综合能力考核手册》,在培训期间按照《综合能力考核手册》中的要求,提
五、考试教材
今年的秘书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教材将采用《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海潮出版社出版),考生可直接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秘书专业委员会联系(海淀区联想桥南中铁科大厦)。
二、资格审查
根据各个考试类别考务文件的有关要求,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按照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市州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一)所在单位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把关。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的情况,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有关要求
3、资格审查统一使用国家制发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申请人、所在单位、人社部门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盖章,资格审查部门不得再自行增设签章环节。
4、省级人社部门将加大对资格审查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不定期地对各地、各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5、网上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准考证打印成功、考试成绩合格等并非资格审查合格(特别提示:不要轻信非法培训机构等“考过即通过”“报考即包过”的误导),只有通过初审和复审两级审查的才认定为资格审查通过(如按规定被列入核查或抽查的,还须核查、抽查合格),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三、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xx〕44号)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申请人办事方便顺畅。
(一)初审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此表用于存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2、毕业证件。3、身份证件。4、申请人需补充的其它辅证材料。
(二)复审材料要求
1、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后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持教育部门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结果:
②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③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交非全日制之前所取得的已经初审合格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xx〕46号)精神,规定“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持技工院校毕业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材料:
①20xx年至20xx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81/comm_front/query/technicalSchoolDiplomaQuery.jsp)的查验结果页面;
②20xx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他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三)注意事项
2.资格复审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复审时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
3.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聘书等其他材料的复印件。
各旅行社、导游服务管理机构:
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做好我省20xx年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苏旅人〔20xx〕267号),现就20xx年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级导游等级考试
1.学历要求:初级导游报考同语种中级导游和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中文(普通话)导游的,学历不限;初级中文(普通话)导游和中级中文(普通话)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2.职业经历:取得导游资格证书满3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导游资格证书满2年,并且在报考前3年内(截止到20xx年6月30日,下同)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业绩表现:报考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导游,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等级考试。
(二)高级导游等级考试
1.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旅游类、外语类大专学历。
2.职业经历:取得中级导游证书满3年,并且在报考前3年内以中级导游身份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业绩表现:报考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6分的导游,不得参加当年的高级导游等级考试。
二、报考程序
1.导游人员自愿申报,由旅行社和导游服务管理机构集中统一向市旅游委员会宣传教育处报名。
2.考生报名须出示身份证、导游资格证书、导游IC卡、学历证明原件,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红底免冠一寸近照4张,认真填写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报名表(附后)。
3.报名单位要填写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附后),初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中文导游、中级中文导游报考高级中文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A类别”;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中级外语导游报考高级外语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B类别”;初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中级中文导游报考高级外语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C类别”;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高级中文导游报考高级外语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D类别”,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中文导游、中级外语导游报考高级中文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E类别”,A、E类别考生填写中文类统计表,B、C、D类别考生填写外文类统计表。各市旅游局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和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附后),需提供电子表格和打印盖章完备的纸质表格。
三、考试费用
导游人员中、高级报名考试费210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200元/人(笔试两科,每科100元/人)。
请各旅行社、导游服务管理机构于8月21日至8月31日递交报名材料,地点: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宣传教育处(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820室)。逾期不予办理。
准考证领取,由报考单位于10月30日—11月2日,到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宣传教育处(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820室)领取。
附件:
1.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
2.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中文类)
3.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外文类)
4.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5.考试安排
南京市旅游委员会
20xx年7月11日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等七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xx]18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10月15日上午: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10月15日下午:14:00-17: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20xx年7月21日9:00开始至7月27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xx]125号文件精神,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3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3、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八、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市新闻出版局(津人专〔20xx〕6号)文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暂行规定》(20xx年8月7日)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九、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出版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
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十、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三类人员管理(可从报名表左上方考生类型查询)。“老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报名后缴费完成报名。“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需在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均在20xx年8月7日9:00至10日16:00进行缴费。
十一、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3、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十二、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红、兰或白色);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像素>=300*215。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和准考证。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考务费发票,请于20xx年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一、组织分工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六、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考试实施期间将加强与有关部门、无线电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人事考试协调机制优势,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有组织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按《徐州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徐政办发〔20xx〕170号)纳入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司法部门处理。
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xx年和20xx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三)新考生报名(含外省转入的异地考生)
新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注册(如之前未注册)、照片上传(如之前未上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确认、打印报名表)、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8月1日-8月4日(9:00-11:30,14:00-17:00)。
资格初审地点: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咨询部(原徐州市建工局办公楼四楼)(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48号4楼401室,乘公交到“交通银行站”或“九州大厦站”下)。由市职称办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必须需激光打印机黑白打印,禁止针式打印机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该同志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已满XX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修改报名信息的,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否则无法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后果自负;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非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及从事药学(中药学)教学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执业药师。
5.非药学(中药学)专业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
(1)医院、卫生服务站等单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符合药师报考年限的药房岗位工作证明(在我单位药房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XX年),并加盖单位及主管单位公章。
(3)报考人员及所在单位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对当事人及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6.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限药学、药剂高级职称)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材料装订整齐后(报名表必须在第一页)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提供初审材料的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关于有关学历专业的确认,严格按照附件里的专业对照表进行确认。
2.毕业证书上的姓名、出生年月等信息与身份证上不符的:如果有曾用名的,提供带有曾用名的户口本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毕业院校原因造成不符的,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原件;如果是户籍部门造成的,则由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出具证明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遗失的,需提供原毕业院校补发的毕业证明书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及个人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同时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凡使用假学历、假资格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老考生报名(有档案号,可直接缴费)
老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六)在组织考试报名时,应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的内容,作为报考须知事项,并在准考证上载明。
(八)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报考情况,请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九)10月6日—1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教材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59号、苏财综〔20xx〕32号)的规定,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九、其他事项
(二)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每年的司法考试将固定在每年9月第三周的周六、周日举行。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新生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教学厅[20xx]3号)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3.考生在报考笔试课程前须先选择考区(各专业开考区见附件2),根据开考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报考期间,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和补报笔试课程以及查询缴费状态,但已缴费课程不能退报,已缴费的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不能改报或退报。考生可直接在网上变更考区和增加专业,不需额外缴费。报考结束后,考生可以在“个人中心”中“我的'课程”栏目中查看报考信息。
4.缴费实行网上支付,缴费平台使用易宝支付。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考生应核实银行成功扣款。报考收费标准:笔试课程30元/科次;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见附件3.
3.20xx年10月自学考试开考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及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