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从1978年复办至2000年,该校就有1000余人次参加了国家主要立法的论证和起草工作。其中,钱端升教授任“1954年宪法”起草顾问委员会主席,并率领学校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的多位学者参与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江平教授担任中国民法典起草立法专家小组组长;陈光中教授担任刑事诉讼法修改专家小组组长;巫昌祯教授担任婚姻法修改专家小组组长,学校在共和国重要法律起草和修改过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8-19]
在法律思想与法中国政法大学生组成的“依法治国”方阵
中国政法大学在价值哲学、人民币汇率研究、近代思想史、全球化问题,社会心理学、西方政治思想史、宗教哲学、学术批评等领域在全国同样具有重大影响。
截至2014年1月,中国政法大学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1个,各类在编校级科研机构10个、法学类科研机构数十个。
学术论坛
学校开设有博闻论坛、名家论坛、校友论坛、大使论坛等一系列大型学术论坛。
博闻论坛于2007年开办,已成功举行数十场,邀请到一大批国内外知名学者、企业家、运动员、政要等各领域的顶尖大师、时代领军者作为嘉宾,为法大学子呈现了一场场思想碰撞的盛宴,不仅提升了学校学术活动的层次,也更好地增进了校园学术文化的氛围。
馆藏资源
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是中国最早建成的以法律政治类图书为主的图书馆。该馆不仅收录了自1980年以来中国大陆几乎所有的法律文献与学术著作,还较为全面地收录了自晚清以来的各类法律出版物,包括法典、法规、判例辑纂等。校图书馆分设于学校的学院路校区和昌平校区,其中昌平主校区图书馆分为文渊阁和法渊阁两个分馆。[41-42]
学术期刊
《政法论坛》: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北大2004版核心期刊、北大2008版核心期刊、北大2011版核心期刊。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系教育部主管、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人文社科类综合性学术期刊,2007年9月创刊,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著名哲学家李德顺教授担任主编。
自建校以来,该校为全国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其他党政国家机关输送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中国政法大学的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大公检法机关和各大律师事务所,在法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的教科研机构几乎全都有法大毕业生的足迹。[88-89]
在2002年3月授予的首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检察官职衔的获得者中,该校分别有7人和6人获此荣誉,在历次司法部表彰的具有突出贡献的卓越律师称号中,均有该校毕业生的身影。中国国务院总理考察该校时给出的评价是“全国最高培养法律人才的学府”。
在该校输送的20余万各类优秀人才中,既有贺荣、沈德咏、张耕这样的大法官、大检察官;还有首任监察部部长李至伦,强卫、袁纯清、罗志军这样的省委书记;有高之国这样的联合国海洋法庭大法官,更有身患绝症仍奋斗在检察工作第一线的“全国模范检察官”彭燕,“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熊红文,30岁就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王佳法官[92-93]以及扎根雪域高原、无私奉献的基层干部马新明和为公益法律事业奔走的人民律师佟丽华。[94-95]
姓名
职务/成就
郑成思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成员
贺卫方
王保树
马俊驹
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荣誉称号
总数
毕业生任合伙人以上职务所数
所占比例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115所
39所
33、91%
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50所
30所
60%
(表格参考资料领域:[97-98])
昌平校区是学校的本部所在地,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中心,坐落在军都山风景区下,为全体本科生、中欧法学院和法律硕士学院一年级等院系所在地。(昌平校区于1985年被国务院列为国家“第七个五年计划”重点建设工程。)
学院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畔,是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所在地。
截至2014年1月,中国政法大学有教师9
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江平、陈光中、张晋藩、应松年等一批久富盛名的法学大家、数十位在国内外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领域具有广泛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大批学术骨干和青年才俊。其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人,法学二级学会会长8人,副会长20人,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中理事以上115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7人,由他们组成了法律史、诉讼法、法治政府、中德法比较、中美法比较等15个学术创新团队。[51-52]
“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揭牌仪式
重点学科
法学
法学理论
法律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刑法学
民商法学
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国际法学
军事法学
截至2013年,中国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建校60周年校庆典礼举行
质量工程
教学模式
在长期的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在学校授课
学校先后与全国各大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和大型律师事务所、著名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固定合作关系和学生实习基地。邀请著名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届人士和政法领域的优秀毕业生来校讲学,注重培养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科学精神。
截至2014年,学校先后与39个国家和地区的157所著名大学和机构建立了固定合作关系。先后成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院校和欧洲联盟“伊拉斯谟ECWLOT14项目”合伙大学[68-69],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项目”资格,加入欧亚太平洋大学联盟等国际合作项目。先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先生率团访问学校
中国政法大学独具特色的中欧法学院、中美法学院以及中德法学院已成为中国与英美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交流的三大管道。[73-75]
1952年10月12日,首任校长钱端升写信给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林伯渠同志,希望毛泽东主席能为北京政法学院题写校名。同年11月1日,林伯渠回信钱端升并表示毛泽东主席已经同意为学校题写校名。11月23日,毛泽东主席的‘北京政法学院’题字送达。这样,毛主席为新诞生的“北京政法学院”题写校名就交付使用了。
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同志为学校亲选校长和新校区以支持学校发展。1985年冬新校正式破土动工,1986年6月,新校址奠基仪式隆重举行。邓小平同志欣然亲笔题写了“中国政法大学”校名。
中国政法大学校徽
中国政法大学的校花是玉兰花,取其圣洁纯净,庄严清澈,凌寒馨香的特质,象征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的严肃和人文等学科的温馨,各种学科相辅相成。
法治天下石碑
法大的精神有大气、大度和大爱的特质,这些精神已经浓缩在学校“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之中,镌刻在一代代法大人的心底里。在法大精神的熏陶下,法大人形成了独有的特质,那便是“经国纬政、法泽天下”的气度,“经世济民,福泽万邦”的情怀,“公平至上,正义优先”的价值观,“可夺法大名,不泯法大志”、“只向真理低头”的骨气,“凡我在处,便是法大”的身份文化认同等。这种以法治为理想、信仰和目标的使命特质,已经成为鲜明的“法大标识”。
1952年11月23日,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了“北京政法学院”的校名,周恩来总理签署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令,任命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第一部宪法起草顾问委员会主席钱端升为第一任院长。11月24日,北京政法学院成立典礼在北京大学礼堂举行,内务部部长谢觉哉、教育部部长马叙伦等莅临大会。
1953年12月,地处北京西郊的学院路41号院(即现今的西土城路25号)建成,师生员工陆续由沙滩红楼迁往学院路新校址。在艰苦的办学条件下,全院师生们本着“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一边工作学习、一边劳动建校。经过数年的努力,校园建设有了长足进展,建成了小滇池、假山和果树林等景观,并以其合理的布局、幽雅的环境在当时的高校中享誉一时。
1954年,学院由成立时的受高教部和华北行政委员会的双重领导改为由司法部领导。1956年秋,出现了学院历史上首次用房紧张的状况,在校舍未扩建的情况下,校领导和干部带头腾房子,为此,《人民日报》在显要位置以《北京政法学院用房问题解决得好》为题进行了报道,并配发了题为《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的社论。
1956年年底,周恩来总理在紫光阁召集北京重点高校负责人会议,北京政法学院钱端升、雷洁琼等同志受邀参加此次会议。院长钱端升在会上提了学校校舍的问题,周总理当即答应责成有关方面抓紧解决。现座落在西土城路25号的教学主楼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前兴建的.当时,尽管办学条件非常艰苦,但干群关系十分融洽,师生员工提出了继承和发展党的优良传统、勤俭办学、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一边建设,一边教学,很快建立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1960年,北京政法学院被国务院列为64所全国重点大学之一。1965年,学院改由最高人民法院领导。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1969年秋,在校各届学生先后离校。1972年4月,中央宣布撤销北京政法学院。
邓小平同志为学校题写的校名
1978年8月5日,国务院正式宣布复办北京政法学院。197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任命曹海波同志为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同年秋,北京政法学院面向全国恢复招生。
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提议创办一所“中国政法大学”,并得到了胡乔木同志的大力支持。自此,司法部积极进行筹备,准备成立“中国政法大学”。
同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四部门联合向中央提交了《关于建立“中国法律大学”的请示报告》。
1981年,由司法部向国务院提交《关于迅速筹建中国政法大学、恢复公安学院和迁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的请示报告》,提出以北京政法学院为基础,调进一批优秀教师,另选校址,建设“中国政法大学”,并将其列为全国重点大学。
1982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召开,邓小平同志提议将筹办“中国政法大学”作为重要议题讨论,在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中明确指出,“要抓紧筹办中国政法大学,把它办成我国政法教育的中心”。邓小平同志并三次为中国政法大学选任校长,最终决定由司法部部长刘复之担任。
乔石、雷洁琼、刘复之等同志为新校址奠基
1983年5月7日,天气晴朗,风和日丽,中国政法大学成立大会在公安部大礼堂隆重举行,中央书记处书记的陈丕显、胡启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易辰,教育部部长蒋南翔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张友渔、钱端升、雷洁琼、陈守一、王铁崖等著名法学家出席了大会。北京政法学院由此成为历史。
1986年6月7日,新校奠基仪式隆重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雷洁琼,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参加了奠基仪式。邓小平同志欣然挥笔为学校题写了校名。
1991年夏,投资1.2亿经过5年艰苦施工的昌平新校终告竣工。同年秋,中国政法大学的办学主体及工作重点从学院路校区转移到昌平校区。
2002年5月,建校50周年庆典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国家主席江泽民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分别为学校建校50周年题词祝贺。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大会并代表中央致辞。中央各部委,国内外高校代表,校友、师生代表同志出席大会。
2005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和全国人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一行莅临中国政法大学考察工作并与师生座谈。李铁映委员长指出,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得力的助手,全国人大与中国政法大学形成了密不可分的关系,中国政法大学建校以来为国家的法制建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要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谐社会,中国是前提,社会主义是基础,法治国家就必须有符合自身实际的法律体系。全国人大领导同志一致希望中国政法大学全体师生能把建立中国法系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并持续奋斗。
2007年5月16日,建校55周年庆典暨“和谐理念与社会进步”学术论坛开幕式在昌平校区大礼堂举办。庆典由学校党委书记石亚军教授主持,校长徐显明教授代表学校向与会者表示欢迎,向关心支持母校发展的海内外校友致以问候。成立55周年标志着中国政法大学由过去的行业性办学改变为按高等教育的主流标准办学,实现了由单科性向多科性高校,由教学型向教学科研型,由行业性向开放性的历史性转变。
2008年5月4日,应中国政法大学全体学生的热烈邀请,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国务委员刘延东、教育部部长周济等中央领导同志一行来访学校,与学校青年学子共度五四青年节。温家宝总理在与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座谈时强调,法律的重要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培养优秀法律人才就是十分紧迫而又重大的战略任务。中国政法大学作为全国最高的培养法律人才的学府,任重而道远。温家宝总理指出,国家要将中国政法大学建设成为三个中心,即中国培养法律人才的教育中心,法的研究中心和国家立法与决策的咨询中心。[10-11]
2008年10月23日,欧洲联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先生和李克强总理莅临中国政法大学出席庆典
2009年10月1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大学生组成的“依法治国”方阵簇拥着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昂首阔步、意气风发经过天安门接受祖国和人民的检阅。
2012年5月9日,在中国政法大学60周年校庆即将到来之际,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北京市市长王安顺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专程来到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看望老师和同学们并出席校庆启动仪式。考察团的同志们一致希望中国政法大学能以60周年校庆为新的历史起点,努力在新的一个甲子中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法科强校。
2012年5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建校60周年大会在昌平校区大礼堂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代表全国人大致亲笔贺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周铁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中央领导同志莅临学校并出席大会。校长黄进教授,毕业生代表、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清华大学校长陈吉宁和教师代表江平等同志先后致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领导,各省市领导,国内外知名学者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校友代表和在校师生参加了大会。[14-15]
2012年8月,中国政法大学“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基地”、“涉外法律人才基地”、“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基地”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2013年3月,学校牵头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通过国家认定,中国政法大学由此进入国家首批“2011计划”建设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