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集资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裁判文书

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检察院以吕检刑诉一(2013)3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邵**集资诈骗罪一案,于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邵**及其辩护人崔**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请求情况

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8月,被告人邵**受其堂弟邵*委派,负责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的经营管理。2004年,被告人邵**因煤矿资金短缺,以月息3至5分不等的高额利率,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集资所得由其一人经手支出后,凭票据从煤矿财务结算本金和利息。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且拒不如实交代资金去向,致被害人遭受严重经济损失。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一审答辩情况

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予以否认,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采取高息吸储的方法,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所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杜家沟煤矿生产或归还本息,不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害人应通过民事诉讼向杜家沟煤矿或煤矿业主邵*主张权利。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2003年8月,被告人邵**受其堂弟邵*委派,负责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的经营管理。2004年,被告人邵**因煤矿资金短缺,以月息3至5分不等的高额利率,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集资所得由其一人经手支出后,凭票据从煤矿财务结算本金和利息。

上述事实有经控辩双方当庭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一、关于被告人集资诈骗涉案金额的证据

(一)被害人报案材料、陈述、借据

1、被害人李*甲陈述

2012年1月份认识了邵**,2012年1月18日,借给他50万元,邵**当场写的借据,月息4分,落款是临县**沟煤矿邵**,并加盖临县**沟煤矿的公章。刚开始一两个月利息按时支付,到了2012年4月,开始拖拉,我就觉得不对劲,开始和他要本金,直到2012年年底听说临县**沟煤矿已改制成山西西**限公司,原临县**沟煤矿公章早已作废,可邵**还是以临县**沟煤矿的名义借款,我才知道被骗。

邵**从2012年3月18日正式给我支付利息,截至2012年5月18日共支付我三个月利息6万元。2012年8月3日归还我本金5万元。

2、被害人霍*陈述

2012年4月1日,借给邵**70万元,邵**给我写下借据,月息3.5分,落款是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邵**,并加盖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的公章。2012年底白*告诉我早在2008年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已改制成山西西**限公司,原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公章早已作废,可邵**还是以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的名义借款,我才知道被骗。

2012年8月3日,邵**归还我本金7万元,打在我工行卡上。过了几天,又给我工行卡上打了本金5万元。

3、被害人白*陈述

2011年10月30日,借给邵**20万元,邵**给我写下一张20万元借据,月息3.5分,落款是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邵**,并加盖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的公章。这笔款支付给我6个月利息共4.2万元。

2012年4月1日,又借给他20万元,利息还是3.5分,当时商定这笔款的利息一年后支付,共计8.4万元,这样邵**给我写下一张28.4万元的借据,落款还是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邵**,并加盖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的公章。

2012年底,听说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早在2008年就已改制成山西西**限公司,原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公章早已作废,可邵**还是以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的名义借款,我才知道被骗。

4、被害人张*乙陈述

2008年春天去煤矿发煤认识了邵**。2011年4月11日,借给他70万元,月息4分,条据上签了他的名字,并盖了“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的公章。2011年底还了20万,2012年8月3日归还我5万元,现在还欠45万元。

70万元共收4个月利息11.2万元,中途还了20万后,又收了6个月利息共12万元。每结一次息,我都给他打条子,我不保存。

5、被害人李*甲陈述

2006年10月认识了邵**。2009年5月5日,邵**来到我家说杜家沟煤矿经营资金短缺,向我拿走了34万元现金,月息5分,并给我开具了一张收据。接着邵**拿出一枚章,盖在收据上面,我看见这枚章是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的章,我就更加深信不疑了。至2011年2月5日都按时给我结息,共支付21个月利息款35.7万元。

2011年2月5日,邵**又来到我家,向我借款,理由还是临县杜家沟煤矿经营资金短缺,月息还是5分,我就又给了他16万元。这次邵**给我写下一张16万元的借据,上写月5%,落款是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邵**也签了名,但没加盖公章。结息至2011年6月5日,共支付4个月利息10万元。

2012年8月3日,归还我本金5万元。

6、被害人吕*陈述

2009年通过我弟弟吕*甲认识了邵**。2011年10月13日,邵**来到我家说他弟弟邵某开煤矿用钱,向我借了60万元现金,月4%结息,一月一结,条据上签有邵**的名字,并盖了“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的公章。共收了4个月利息9.6万元。

2012年8月3日归还我6万元本金,现在还欠54万元。

7、被害人赵**陈述

我在车赶开一加油站,邵**常来加油,常和我借钱,后来关系处好后,他说煤矿资金周转不动,让我给他贷款,我就和亲戚朋友给他贷款,刚开始还跟利息,到了2010年时连利息也给不了,至今共欠我144万元钱,都是以“临县杜家沟煤矿”名义贷的款。共收了4个月利息9.6万元。

其中:赵**名下20万元,月4%结息,2012年8月3日归还2万元本金;赵**名下50万元,无利息,2012年8月3日归还5万元本金;赵**名下20万元,月3%结息,2012年8月3日归还2万元本金;赵**名下40万元,无利息,2012年8月3日归还4万元本金;刘*乙名下10万元,月3%结息,2012年8月3日归还1万元本金;高*乙名下10万元两笔,共20万元,分别月4%、3.5%结息,2012年8月3日归还2万元本金;

8、被害人王*乙陈述

2011年1月26日通过朋友樊*甲贷给了邵**20万元现金,月4%结息,一月一结,条据上签有邵**的名字,并盖了“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的公章,薛*乙在中介人一栏签名。

2011年1月28日,当着胡**的面贷给了邵**50万元现金,当场写下借据,月息4%结息,条据上签有邵**的名字,并盖了“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的公章,薛*乙在中介人一栏签名。

从2011年2月开始结息,每两个月结一次,直至2011年12月,共结了10个月利息28万元。2012年3月归还我25万元本金,我给他写下收条。

9、被害人高*甲陈述

2010年3月12日,我和车赶乡政府工作人员郭**相跟上贷给了邵**50万元现金,邵**当场写下借据,月息4%结算,有邵**的签名,并盖了“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的公章。

至2011年12月,邵**共支付我21个月利息42万元,本金分文未还。

10、被害人赵**陈述及霍*乙报案材料

2009年12月30日,借给了邵**50万元现金,他给我写下一支50万元的借据,并由邵**签名,盖了“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的公章。2010年1月开始结息,每半年结一次,直至2011年6月,共给我18个月利息,按每月2万元计,结息36万元。

2011年10月份,邵**又让我借些钱给他,2011年10月25日,我找到朋友霍*乙,我和霍*乙相跟带着25万元现金给了邵**,他当场写下借据,月息4%结息,条据上签有邵**的名字,并盖了“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的公章,我们三人口头商定这笔钱算我借霍*乙,邵**再向我借。从2011年11月开始结息,每月结一次,直至2012年3月,共结了4个月利息4万元。

2012年8月3日归还我5万元本金,又让我代他给霍**2.5万元本金。

霍*乙报案材料

2009年认识了邵**,2011年借给了邵**22.5万元现金,打了一张借款25万元的借条,月4%结息,有邵**的名字,并盖了“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的公章。

2012年8月3日归还我2.5万元本金。

11、被害人赵**陈述

12、被害人杜*陈述

邵**于2011年1月23日借了我30万元,月3.5%结息,落款是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邵**;2011年3月18日又借了我10万元,月3.5%结息,落款是邵**;2012年8月3日归还4万元本金;共收利息14.35万元。

13、被害人薛**陈述

邵**于2011年7月18日借了我60万元,月4%结息;2012年8月3日归还6万元本金;共收利息19.2万元。借条上的落款是杜家沟煤矿邵**。

14、被害人王**陈述

2009年10月5日,我带着10万现金来到邵**办公室,把钱给了赵**,第二天赵**给了我借据,有邵**的签名和杜家沟煤矿的公章,月息4分。到2011年11月左右停了支付利息。8月3日还了我本金一万元,连本带息差不多给了我10万元。

15、被害人樊*陈述

2011年4月26日,通过银行转账借给邵**50万元,月息4分,5月4日,邵**给了我一张借据,上面写有“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邵**”。到了10月份就不能给我按时结息,5个月结了10万元利息,2012年8月3日还了我本金5万元。

16、被害人王**陈述

2009年11月28日,邵**以月息4分向我借款20万元,打有借据,盖有“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的公章,12月3日又借给30万,2011年11月1日,又借了50万。三笔借款都盖有杜家沟煤矿公章和邵**的签名。总共得到利息92万元。12年8月3日还了我本金五万元。

17、被害人曹*陈述

2011年11月27日,邵*贵在离石京都宾馆借了我65万元现金,月息3分,打了张借据。2012年2月27日,又借了15万元,收回原借据,又打了一张80万的借据,上面加盖杜家沟煤矿公章和邵*贵签名,总共付了利息5.85万元。本金分文未还。后来听说,早在08年的时候,邵*贵就已经不是杜家沟煤矿的人了,公章也已经作废。

18、被害人李*乙陈述

2006年6月19日,邵**以月息4分,向我借25万元。08年4月25日,9月19日,10月1日,三次都是他和司机来我家,分别拿走现金25万元、50万元、60万元,每次都留有借据,月息3分。加盖杜家沟煤矿公章和邵**签名。给了利息70余万元,2012年8月3日,给了本金16万元。

19、被害人王某戊陈述

2011年10月5日,邵**拿走我一张5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出了张借据,加盖临**矿公章和邵**签名,月息4分。第二天,邵**又独自来到我家借了25万元现金,打了张借据,月息4分。两个月后还了我25元本金和75万元的两个月利息6万元,抽走了25万元的借据,此后再未支付分文。2012年底,听所杜**煤矿已改制成西山**限公司,邵也不是杜**煤矿的法人代表了,我才知道被骗。

20、被害人柔*甲陈述

2011年2月13日,我用邮政卡给邵**转账40万元,现金30万元,借给邵**,邵**给了我一张借据,加盖临**矿公章和邵**签名,月息4分。2012年1月份应付利息33.6万元,只给了我23.6万元,我发现不对劲和他讨要,他总是推诿,到2012年8月3日,又给了我7万元本金,本息合计收到30.6万元。

21、被害人刘*甲陈述

2011年10月1日,我在离石**商银行营业点取了15万元现金借给邵**,加上1年的利息6.3万元,邵**给我出具了21.3万元的借据一张,月息3.5分,每月还款5250元。加盖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公章,有邵**签名。2012年4月份前,邵*六次给了我利息3.15万元,8月3日给了我1.6万元本金,实际邵**借我现金15万元,归还本金4.75万元。

22、被害人刘*乙陈述

2007年12月31日,邵**借了我15万元现金,月息4分。2008年1月14日,又借了我现金10万元,月息4分。2008年12月15日,又借了我现金25万元,月息3.5分。以上三笔借款都有借据,加盖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公章和邵**签名。第一笔借款我共得利息25.8万元,第二笔我共得利息17万元,第三笔我共得利息27.56万元。2011年农历腊月二十六日,又给了我利息3万元,几年来合计得到利息73.3625万元。2012年8月3日又归还了我5万元本金。

23、被害人李**陈述

2009年5月29日,邵**借的我现金320100元,月息3分,出具了33万元的借据一张。到2010年3月20日,应付85800元利息,实付1万元,其余7万元与原借款合计40万元,邵**收回33万元的借据,打了一张40万元的借据,月息3.5分,加盖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公章,有邵**签名。2010年春节前,给了我5万元利息,2011年6月份,又给了我10万元利息,11月份又给了10万元利息,共得到利息25万元,实际欠我本金280100元,得利息269900元。

24、被害人刘**陈述

2012年1月10日,在离石龙凤街建行营业厅我借给邵**40万元现金,月息4分,落款是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邵**。2012年4月份以后就不支付利息了,总共得了三个月的利息4.8万元。2012年8月3日,给了我4万元本金。

25、被害人高*乙陈述

2008年12月5日,临县**沟煤矿和我订有借款协议一份,上有临县**沟煤矿公章和邵**签名,向我借到50万元,利息每月1.5万元。2009年12月4日,又延期了5个月,2010年5月14日,又延期了10个月。总共付了我37个月的利息,55.5万元,2012年8月3日,付了我本金5万元。

26、被害人李某丁陈述

2007年10月1日,邵**在我家以月息3.5分向我借款20万元,打了张22.1万元的借条,支付了我8个月的利息5.6万元。2008年5月20日,邵**以月息3分向我借款50万元,9月19日又以月息3分向我借了50万元,2008年10月1日借30万元,月息3分。均出具了借条,加盖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公章和邵**签名。后三笔款给了我15万元的利息和10万元本金,合计四笔款得了20.6万元利息,归还本金10万元,现欠我本金140万元。

27、被害人薛**陈述

28、被害人李某戊陈述

2009年2月19日,邵**以月息3分向我借款25万元,借据上盖有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公章和邵**签名。2011年6月起停止支付利息,实收利息9万元,本金分文未还。

29、被害人贺*(贺**)陈述

2010年9月13日和2011年1月27日两次邵**向我借到20万元,月息3.5分,借据上有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公章和邵**签名。两笔款共得利息7.9万元,本金分文未还。

30、被害人陈*陈述

2011年2月23日,邵**以月息4分向我借款7万元,2012年6月20日,又借得我现金5万元,两张借条上落款均为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邵**。只给了我5600元的利息,本金分文未还。

31、被害人李*己陈述

2008年12月27日邵**向我妻子秦*乙以月息3.5分借到现金50万元,2009年2月27日邵**又向我以月息3.5分借了现金20万元,两张借据上都有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公章和邵**的签名。50万的一笔仅给付了一个月的利息1.75万元,20万的这笔实付我35个月的利息24.5万元,2012年8月3日,归还了我2万元本金。

32、被害人李**陈述

2009年1月18日和2010年2月8日邵**两次向我借到现金共计40万元,月息3.5分,借据上加盖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公章和邵**签名。支付了我25.2万元的利息,2012年8月3日归还了我本金4万元。

(二)被告人供述

在侦查阶段,被告人在核对借据复印件之后,作如下供述:

2、吕*:2011年10月份,我以煤矿的名义向吕*(吕*甲介绍认识)借款60万元,利息4分,利息支付到2012年4月份,8月份还了30多万元本金。

3、樊*:2011年4月份,我以煤矿的名义向樊*借款50万元,利息4分,共支付15万多利息,偿还了5万元本金,还欠45万元本金。

4、张*乙:2011年4月份,我以煤矿的名义分两次向张*乙借款120万元,一次70万元,一次50万元,利息4分,利息支付到2012年4月份,偿还了90多万元本金,还欠20多万元本金。

5、霍*乙:2011年10月份,我以煤矿的名义向霍*乙(赵**介绍认识)借款25万元,利息4分,利息支付到2012年1月份,偿还了他10万元本金,现在还欠15万元本金。

6、白*:2007年左右,开始与白*(经王**介绍认识)发生借贷关系,详细情况记不清了,现在给他打有20万元和28.4万元的两张借据,其中8.4是利息变成的本金,2012年8月份偿还了他4万元本金。共欠他44万元,利息支付到2012年4月份。

7、霍*:2012年4月份,向霍*(经王**、白*介绍认识)借款70万元,利息3.5分,给我本金67.55万元,扣除利息2.45万元,之后再没有支付利息,2012年8月偿还了他12万元本金。

8、赵**:2006年左右开始与赵**发生借贷关系,先后共发生过5次借贷关系,利息4分,打过5张借据,2008年把5张借据合并成一张60万元的借据,另外还和他拿过48万元,没打借据。2008年3月薛**替我归还他24万元,但没打收据。他买捷达车向我拿了7万元,买本田车拿了20万元,他儿媳妇住院拿了7万多元,总共58万元,他没有给我打收据。

9、赵**:2011年10月份,我以煤矿的名义向赵**(赵**之子)借款50万元,利息4分,我拿了30万元的款,20万元算作支付赵**先前款的利息。2012年2月份,偿还了20万元本金,他给我打了收据。借款都偿还和支付别人本息了。

10、赵**:2005年开始与赵**借贷款,2008年3月本息全部付清。2009年12月30日,又和他借贷50万元,利息4分,利息支付到2012年1月份。共25个月,支付了50万元利息。2012年8月3日归还本金5万元,现在还欠本金45万元。

11、高*甲:2010年3月12日,借贷给我50万元,利息4分,利息记不得支付到何时了;2011年3月8日,又和他借贷了10万元,利息也是4分;两笔款共计60万元,2012年8月3日归还本金6万元,现在还欠本金54万元。

12、王*乙:2011午1月26日和28日,经赵**介绍,王*乙分别借贷给我20万元和50万元两笔款,利息4分,利息支付情况记不清了,记得现在还欠本金22万元。

13、李*甲:2006年开始以杜家沟煤矿名义向她借贷了27万元,利息5分,每月按时支付,2009年5月和她变换了一次借据,变成34万元。2011年2月,又和她借贷了16万元,利息也是5分;共借贷本金50万元,2012年8月3日归还本金5万元,支付利息情况记不清了。

14、赵**:赵**名下的款实际是赵**借贷给我的。2011年10月10日,借贷给我20万元,利息4分,结息至2012年4月;共付息4.8万元,2012年8月3日归还他本金2万元。

15、赵**:从2004年开始与赵**有经济往来,一直没间断,以前的本息己结清。到现在还给他打有110万元的欠据。分别是2010年1月15日借40万元利息4分,2010年2月20日借20万元利息3分,2011年4月5日借50万元利息4分。

16、刘*乙:从2005年开始的经济往来,以前的本息已结清。2008年7月5日借贷了10万元利息3分,一直结息至2012年5月,共付息13.8万元。2012年8月3日归还他本金1万元。

17、高*乙:从2005年开始的经济往来,以前的本息已结清。2009年1月10日借贷了10万元利息3.5分,2011年10月10日借贷了10万元,利息4分,结息至2012年5月,共付息16.8万元。2012年8月3日归还他本金2万元。

18、薛**:2011午7月18日借贷了60万元,利息4分,结清至2012年1月,共付息14.4万元。2012年8月3日归还他本金6万元。

19、王**(王**):2009年11月28日借贷了20万元,利息4分,2009年12月11日借贷了30万元,利息4分,2010年11月1日借贷了50万元,利息4分,结息至2012年2月,共付息82.8万元。2012年5月归还本金50万元,2012年8月3日归还他本金5万元,共还本金55万元。

20、王**:2009年10月5日向他借贷了10万元,利息4分,于2012年1月份本息全部付清,共付息10.8万元。我没往回收借据,他给我打了一张收条,2012年8月3日归还他本金1万元。

21、李*甲:2012年1月18日向他借贷了50万元,利息4分,结清至2012年5月,共付息8万元。2012年8月3日归还他本金5万元。

22、杜*:2011年1月23日向他借贷了30万元,利息4分,一直结息至2012年3月,共付息16.8万元。2011年3月18日借贷了10万元,利息3.5分,结清至2012年3月,共付息4.2万元。2012年8月3日归还他本金4万元。

23、王*戊:2011年10月5日以杜家沟煤矿名义向他借贷了50万元银行承兑,利息4分,利息结至2012年1月,共付息6万元。2011年10月6日,又向他借贷了25万元,利息4分,2012年4月,本息全部还清。2012年8月3日归还他本金5万元。

24、刘*甲:2011年10月1日,向他借贷了15万元,利息3.5分,月付息5250元,当时打借条时包括一年的利息,打成213000元,利息支付到了2012年4月,共付息31500万元。2012年8月3日归还他本佥1.6万元。

25、刘*乙:与他共借过三次款,分别是:2007年12月31日借贷了15万元利息4分,2008年1月14日借贷了10万元利息4分,2008年12月15日借贷了25万元利息3.5分。三次共借款50万元,利息结至2012年1月,共付息803750元。2012年8月3日归还他本金5万元。

26、李*丙报案材料、讯问笔录、张**借据:2007年开始与他交往,到了2010年3月20日利息和本金变成了40万元,利息3.5分,利息结至2011年12月,共付息294000元。2012年8月3日归还他本金4万元。

27、刘*丙:2007年开始与她交往,开始向她借贷了15万元,利息4分,到了2012年1月10日,她又给了我25万元,变成40万元,利息4分,利息结至2012年5月,共付息64000元。2012年8月3日归还他本金4万元。

28、高*乙:2005年开始与他发生经济交往,开始向他借贷了30万元,利息3分,本息全部结清。2008年12月5日,又和他贷了50万元,利息3分,利息结至2012年2月,共付息50个月75万元。2012年8月3日归还他本金5万元。2012年1月,又和他贷了50万元,利息4分,未支付利息,2012年8月3日归还他本金10万元。

29、李某丁:2007年8月5日,和他贷了20万元,借据上打的22.1万元(包括三个月利息2.1万元),利息3.5分,利息支付至2012年2月,共付息54个月37.8万元。2008年5月20日和他贷了50万元,利息3分,利息支付至2012年2月,共付息45个月67.5万元。2008年10月1日和他贷了30万元,利息3分,利息支付至2012年2日,共付息40个月36万元。2012年8月3日归还他本金10万元。

30、薛**:2005年11月6日,和他贷了20万元,利息3.5分,利息支付至2012年1月,共付息74个月51.8万元。2008年4月25日和他贷了30万元,利息3分,利息支付至2012年1月,共付息45个月40.5万元。2008年9月19日和他贷了100万元,利息3分,利息支付至2012年1月,共付息40个月120万元。2012年8月3日归还他本金17.5万元。

31、李*戊:2009年2月19日,和他贷了25万元,利息3分,利息支付至2012年4月,共付息38个月28.5万元。2012年8月3日归还他本金2.5万元。

32、贺*:2006年10月和他发生的经济往来,本息全部还清。2010年9月13日和他贷了10万元,利息3.5分,利息支付至2011年12月,共付息15个月5.25万元。

33、李某庚:2006年2月8日,和他贷了20万元,利息3.5分,本息全部付清,但借条没抽回。2009年1月18日和他贷了20万元,利息3.5分,利息支付至2012年1月,共付息36个月25.2万元。2012年8月3日归还他本金4万元。

34、李*乙:2006年6月19,和他贷了25万元,利息4分,利息支付至2009年7月,共付息37个月37万元。2008年4月25日和他贷了25万元,利息3分,利息支付至2009年7月,共付息15个月11.25万元。2008年9月19日和他贷了50万元,利息3分,利息支付至2009年7月,共付息10个月15万元。以上三笔共计100万元,于2009年7月本息全部还清,但借条没抽回。

2008年10月1日和他贷了60万元,利息3分,利息支付至2012年1月,共付息39个月70.2万元,2012年8月3日归还他本金16.5万元。

35、柔*甲:2011年2月13日,和他贷了70万元,利息4分,利息支付至2012年1月,共付息11个月30.8万元。2012年8月3日归还他本金7万元,2013年2月归还他本金2.1万元。

36、陈*:2011年2月23日,和他贷了7万元,利息4分,利息支付2个月5600元。2012年6月10日又和他贷了5万元,没有利息。没有归还过本金。

37、李*己:2009年2月27日,和他贷了20万元,利息3.5分,利息支付至2012年5月,共付息39个月27.3万元。2012年8月3日归还他本金2万元。

38、秦*乙:2008年12月27日,和他贷了50万元,利息3.5分,利息支付情况记不清了。共归还本金20万元,何时归还记不清,但借据没有变。

39、秦**:2011年1月27日,和他贷了10万元,利息3.5分,这笔款本息全部付清,何时归还记不清,但借据没有收回。

(三)书证

公安机关关于邵**涉案集资情况统计。

报案人32人,合计借款笔次65笔,借款总额2239.56万元,已还本金242.1万元,已付利息743.1425万元。

该统计表中,赵**的报案材料包括了霍*乙报案材料的内容,故统计表显示报案人为32人,报案材料为33份。另外被害人赵**2007年2月1日借出的60万元,被害人李*乙2006年6月19日借出的25万元,被害人薛**2005年11月6日借出的20万元,共计105万元,均发生在煤矿被整体转让前。

二、关于杜**煤矿名称变更情况和被告人邵**私刻杜**煤矿公章的证据

(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2005年8月1日,响应省里资源整合号召,该煤矿改为私营企业,名称还是“临县车赶乡杜**煤矿”,改为我的矿长。2007年6-7月份,改名为“山西临**限公司”,矿长和法人代表都是我,之后启用了新公章,原杜**煤矿的公章记不清作废或销毁没有。2011年6月,煤矿再一次改制,变更名称为“山西临**有限公司”。

(二)证人证言

1、证人张*甲证言

我是在1988年5月份向临县车赶乡政府承包临县杜家沟煤矿,期限5年,到期后原煤矿废弃,我又与临县车赶乡政府签订协议,另行选址,用杜家沟煤矿名义重新成立了一座新煤矿,经营期限30年。2003年7月份我将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承包给邵*,期限20年,承包款共计2018万元。给我首付了500万元,后陆续要了400余万元,直至煤矿卖给薛**后,他才分5个月付清我尾款。

我没有将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的公章给过邵*,他承包煤矿后自行申请刻的公章。2006年我给煤矿办资源扩建手续向邵**借了两次公章,但都是当天借当天还。

2、证人薛*甲证言

大约2007年3月我将临县杜家沟煤矿买下,花了一个亿。我和邵*、邵**都参与过移交,主要是邵**移交的,移交过一枚“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公章。后邵**继续在煤矿上为我工作,帮忙跑些煤矿上的业务,直至2012年四五月我辞退了他。在我经营期间,不知道邵**使用“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公章在社会上高利贷款的事。

1、山西省公安厅(晋)公(刑)鉴(文)字(2013)18号文件检验鉴定书

2、吕梁日报社证明

3、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档案信息卡及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变更申请报告、车赶乡政府任免文件

证实,杜**煤矿在2005年11月23日前法定代表人为张**,之后变更为邵**(邵**)。2007年7月24日,车赶乡人民政府发文免去邵栓贵杜**煤矿法定代表人(矿长)职务。

4、临县车赶乡政府关于批准杜家沟煤矿改制的文件、临**企业局关于车赶**煤矿整体改制的批复

证实,临县**沟煤矿于2007年8月17日起,改制为有限公司,名称为山西临**限公司,股东为邵*和邵**。

5、2009年9月2日山西临**限公司第一次股东会决议

证实,邵*将晟聚煤业有限公司80%的股权、邵**20%的股权转让给孝义市**责任公司,免去邵**晟聚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经理(矿长)的职务,选举其为公司监事。

6、山西临**有限公司关于启用新公章的通知

2010年11月14日,西山晟**西山晟聚函(2010)1号关于启用新公章的通知,内容是:从11月15日开始,晟聚煤业公司启用新公章,新章名称为:山西临**有限公司。旧公章不再使用,此后加盖旧公章的一切证件均属无效。

三、关于被告人邵**和杜**煤矿资金往来结算情况的证据

(一)被告人邵**供述和辩解以及辨认账目记录

2004年八九月份,会计李某申不干了,会计业务由任某丁兼管。2004年刚开始的支出及投入是靠预收煤款来维持运转,尽管这样,到了年底资金还是紧张,于是邵*和王**对我讲:临县的款好借,让我在民间以3分至5分的月息借贷上些款,后来我就以煤矿用款的名义开始向社会上借款,借据上都盖的煤矿上公章,但具体借贷了多少,我记不清了。当时借下的款都没有直接上帐,借的款都用于煤矿投资了。2005年初我凭手上的单据在孝义**限公司向王**和邵*报帐,当时孝义**限公司的会计董*给清算的,把2004年我借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全部结清。

2005年我成为煤矿矿长和法人代表,这一年因煤矿改革,需投入更多资金,我就以煤矿用款的名义,3分至5分不等的利息向社会借贷了800多万元。当时煤矿上的会计是梁*,2006年2月份左右,我在孝义**限公司报的帐。当时我和王**还有孝义**限公司的会计董*、煤矿上的会计梁*、还有司机杨**参与了清算。清算帐的办法有三种:第一是用发票直接报现金。第二是准备给,但现在没有钱,先记起帐,过几天给。第三种是近期没有钱,等有钱后再给。通过这三种办法结算,他们准备近期给我的有460万元,近期给不了的有300多万元,共欠我760多万元。但我把460万元的条据给他们后,他们一直没给我报,条据也一直他们保管着,有我和他们的清算记录为证。300多万元有梁*给我打下的欠据为证。所以准确说当时应欠我760多万元左右。

2006年1月至2007年3月为了煤矿改造扩建,我又陆续向社会借贷了3000多万元。除煤矿上用了1650万元后,剩余的款都用于偿还别人本金和支付利息。2006年6月份以后煤矿上就没有会计,王*甲也不去,什么事也都是我一个人。2007年10月我和王*甲、董*在孝义金玺煤**公司核结算过账,经计算欠我1650万元,另外有550万元的利息和60万元的开支,和300多万元旧款,之前共欠我760万元旧款,给过我328万元的承兑和100万元转帐,结算结果应欠我2500万元左右。其中,他们把550万元的利息和60万的开支登记了,但没有上帐,有他们给我算帐清单为证。

2008年2月份左右我和董*进一步核对1650万元的单据。3月8日,我和薛*甲要了1500万元用于还借款和支付利息,此后,再没有给过我款,直至去年才又给了我870万元。当时,我名下还欠别人1300万元左右。这1300万元我多次向邵*追要,他一直以资金紧张为由推迟还款。于是我继续以煤矿用款为由,向社会借贷,1300万元的利息我一直支付到了2012年4月份,直至现在本金生利息,利息变本金滚成了现在的4000多万元。

(二)书证

1、临县审计局核实情况报告

临**计局根据临县公安局提供的杜**煤矿的财务会计资料,对杜**煤矿与邵**债权、债务情况进行了核实,并于2013年6月18日出具了《关于杜**煤矿与邵**债权、债务核实情况》,主要内容为:至2013年6月17日,杜**煤矿应收邵**款项合计3373.99万元(至2008年底应收2503.99万元,2012年6月26日欠条100万元,2012年7月31日欠条770万元),应付邵**款项合计2145.2925万元(从2009年至2013年6月17日再未发生应付邵**项目,与2008年底应付邵**款项一致),应收应付相抵,净应收邵**1228.6975万元。

2、王**提供的邵**所写便条

内容: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账面借款经认真核实属本人占用或贪占,由本人负责。邵**2012.7.31。

3、董*提供的邵**取款、杜家沟单据、邵**往来情况

邵**取款登记:2006年至2012年合计取款31880000元。

杜家沟单据合计:报回单据金额17628492.90元,审查减少964552.00元,单据实际金额16507940.90元。

邵**往来情况:邵**多取金额14617634元。

4、有关邵拴贵建行、信用社、邮政储蓄、工行查询明细

内容为:建行卡尾号为1790,户名为邵**的账户余额120.71元;临县农村信用社尾号为9101,户名为邵**的账户余额206.41元;邮政储蓄尾号为2114,户名为邵**的账户2010年10月4日余额0.00元;尾号为1852,户名为邵**的账户2011年12月21日余额0.47元;尾号为6419,户名为邵**的账户2011年12月29日余额1.44元;尾号为3816,户名为邵**的账户2009年5月30日余额0.00元;工行尾号为0985,户名为邵**的账户2013年3月21日余额744.49元;尾号为5022,户名为邵**的账户2013年5月10日余额211.03元;尾号为2853,户名为邵**的账户2013年3月21日余额447.92元。

5、临县公安局向秦**(被告人邵**妻子)扣押物品、文件账目清单,包括:

秦**提供截止2008年3月借还款及付息情况表、收支情况表,2008年1月-3月利息单复印件,2008年4月-12月利息单复印件,2008年4月-12月还款单复印件,2006年还款单复印件,2007年12月利息单复印件,2007年7月利息单复印件,2007年6月利息单复印件,2007年5月利息单复印件,2007年1-4月利息单复印件,2007年借款还款利息表,2007年度还款单复印件,2007年10月利息单复印件,2007年9月利息单复印件,2007年8月利息单复印件,2008年1-3月还款单复印件,2007年11月利息单复印件,老*手交回单据,老*手支出情况记录,老*手煤款欠款记录、煤矿欠老*、志德款欠条等,梁*、张**情况说明等。

梁*说明:2005年其任会计期间,邵**手上一部分借款通过财务进入帐面,其中有杜*、高**等。

张**说明:其于2003年8月16日将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承包给邵*后,其还配合邵**开展工作,由于资金紧张,还给邵**介绍过民间借贷,以后基本靠民间借贷的方式维持煤矿的资金运转。

(三)证人证言

1、证人梁*证言

2004年四五月份,邵*聘用我去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当会计,邵**是矿长。当时煤矿技改需要资金,后半年邵**向社会集资过。煤矿卖给介休后我就不干了,煤矿上的帐务全部结清,账我移交给总公司了。移交之后,邵**说过有部分没有给记账,我说你要手续齐全才能上账,我当时以为他是说闲话。

2004年四五月份我开始担任杜**煤矿会计,一直做到2005年底,也就是介休三佳公司买走杜**煤矿后,不做了。

担任会计期间,都是邵**拿回条子来,王*甲审批后,我记入账内,如果财务有钱直接支付了钱,财务没钱时就给邵**打个久条。

2005年农历腊月(实际到了2006年1月份),我和王**、邵**在金**司集体结过一次账,结账情况记不得了。

2005年7月,我给邵**打过一张80万元的欠条,在我当会计时没给了他钱,后来听王某甲说这80万元的欠条在他们后边算账时,都给算进去了,结算的给了他了。

2006年1月(2005年底结账时),我给邵**打过2751600元和488586元的两张欠条,钱是否给了他我不清楚,但这些钱已都记在账上了,是2008年他们结账时记入账的,那次结账我没参与。

2006年1月(2005年底结账时),我给杨**打过140536元一张欠条,2008年他们结帐时记入账的,这笔款和邵**的2751600元、488586元这两宗款合的3380722元一起入的帐,杨**这笔款归在邵**名下入的账。不知道是否给了他。2004年我当会计时,煤矿还欠杨**205944.86元一笔款,己入了账,后期给没给他我不知道。

2006年1月,邵**通过我手借过财务上107万元,借条应该有,不然他们入不了账,这也是2008年他们结账时入的账。

2、证人王*甲证言

邵*是我弟弟,邵**是我叔伯哥哥。

邵*于2003年8月16日出资2080万元购买临**沟煤矿,买下煤矿后,具体煤矿上的事务都由邵**负责,有时我帮忙给邵**整理资料,有时也在条据上签字。这几年煤矿上总共开支了1300多万元,到2006年后半年接收回来到2007年移交薛**,但邵**说还有300多万元的利息,加起来是1600多万元。欠邵**的这部分钱不知道什么时候给他,但2008年元月算账之后,邵**从薛**那里拿了1500余万元。

买下煤矿后,一直往进投资,都是邵*的金**司投资的。有时急需开支,就由邵**出面向社会上借款,借款的借条不入账,借的本金用开支的单据报销,利息部分有人家领了的利息收据报销,报出来给邵**,至于他是否给了人家就不清楚了。

在三**司购矿之前的账结算清了,邵**凡是有单据报销的借款也都连本带利结算走了,账目也全移交金**司了。

2012年7月,邵**说账算的不对,我、邵**、邵**女儿邵**、董*在我家里重新算账,算账结果是还欠邵**870万元。这笔账是因300万元的一宗款引起,邵*说给过邵**300万元,但邵**不承认,邵*也拿不出证据就自认倒霉,只能重给拴贵300万元,并以4分的利息算了50个月600万元,总共是900万元,因之前拴贵还多拿了30万元,所以总算下来算的870万元。算账前6月份给过他100万元,算账后又给了他770万元。

总之,2012年7月份和邵**算账时,通过总算账,不仅不欠他钱,反而他多拿了30万元。和邵**结清账后,我让他写个书面性的说明,他写了一个条子,内容是“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账面借款,经认真核实,属本人占用或贪占由本人负责,邵**2012年7月31日”。

2008年1月算账后不久,邵**和我说还有200多万元的条则没有算进去,我说账刚结清没有理他。到了3月份,邵*和我说,邵**和薛*甲取了1500万元,问我究竟欠邵**多少?我说应欠900多万元,算账后邵**说还有200多万元条子没有算进去,这样邵*给薛*甲打了1100万元的条子。直至去年算账,邵**也没有拿出这200多万元的条子。按结算账推算,邵**多拿了600多万元,去年算账时也没有扣除。

2008年1月结账后,邵**几年间从来没有找我们要算账,直到2012年7月份临县人逼着邵**要钱,他才又找我们说以前的账算的不对,要重新算账。结完账,邵**写了一个账面结清的字条。当时在场人有孝义人郑**和孝义市公安局李*酉可以证实。

3、证人邵*证言

我和邵**是亲叔伯兄弟,他是我哥。

我于2003年8月16日出资2080万元从临县的张*甲手购买临**沟煤矿,没有别人的股。在购买协议上有邵**20%的股份,是因为工商局要注册公司必须要二人以上的股份,而办一切手续都是邵**一人操办的,他就写了他的20%的股,我的80%的股,但出资全是我一人出的。

买下煤矿后,具体经营都是邵**,另外我委托我老三王*甲负责,老三也是隔几天去一趟煤矿,听邵**汇报,并且签字批条。我没让邵**从社会上集资,我让他们体内循环,如果资金紧张,我从孝义这边拿钱给他们。

我于2007年3月将煤矿卖给薛**,说好1亿,实际上拿了7000多万元。邵**知道卖煤矿,都是他给薛**移变的手续。

到了2012年秋季,邵**带着临县的一伙人到我家要钱。拴贵和我说账还没有结清,要重新算账,我就安排董*、我哥王**、邵**、邵**的大女儿在王**家结的账。结账时我不在场,王**和我说,其他账务没有问题,只是2006年邵**从我手里拿了300万元款,以前结账时承认现在不承认了。我找不到条子自认倒霉,连本带息又给了邵**870万元。

煤矿卖掉后,不知道邵**一直还拿杜家沟煤矿的公章在外边高利贷款,不知道他将钱用于何处。

购买临县**沟煤矿除交了800多万元煤炭资源价款外,先后又投资了2200多万元,这3000多万元都是我从金**公司支出的。在我经营期间财务支出审批都是由我哥王*甲审批,由于资金紧张邵*贵在社会上也借贷过款,据我了解借贷的款没有上账,仅2005年的几十万进过煤矿的账,都是由邵*贵开支后拿单据报账,共报账报了3200多万元,包括利息在内,报账时连本带息都支付了他,我和他的账务都结清了。

4、证人薛*甲证言

大约2007年3月我将临县杜家沟煤矿买下,花了一个亿。我和邵*、邵**都参与过移交,主要是邵**移交的,移交过一枚“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公章和煤矿的手续。后邵**继续在煤矿上为我工作,帮忙跑些煤矿上的业务,直至2012年四五月我辞退了他。

邵**为邵*贷了的款还不了,债主们逼的拴贵不行,我替他们开了1500万元的债,后顶替了我买煤矿时欠下邵*的钱,由邵*打了1500万元的领条。

邵**给我在社会上贷过款,凡是他给我贷的款,都是我给债主们打条子,还款时将条子收回来,连利息一并还给人家。

在我经营期间,不知道邵**使用“临县车赶乡杜家沟煤矿”公章在社会上高利贷款的事。

5、证人董*证言

我没有和邵**结过煤矿欠他460多万元的这一笔账,也没有结过2006年之前他给煤矿买炸药等事项应付他30多万元的这么一笔账。

邵**说2007年12月份(也可能是2008年1月)我和王**还有他在金玺**公司算账是事实,他妻子提供的那份“杜家沟单据表”也是我制作的。另外邵**说2007年3月至10月产生的利息550万元和60多万元的开支共计610多万元是在算过煤矿欠他1650万元之后他又提出手里有开支,我根据他口述列了一份清单,清单列出后王**看后不认可,我就没有收他的单据。

表名为“杜家沟单据”这份表是2008年1月份我和邵**王某甲在孝义**限公司结账时形成的。表内所记载内容是2006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邵**为杜**煤矿开支了的情况,他报回来的单据是17628492.90元。因他有重复报账的单据,经审核减少了1120552元,最后确认他手开支了的数据是16507940.90元,这里面其中包括支付邵**利息3451590元。这就是说截止2008年1月份算账,杜**煤矿应欠邵**款为16507940.90元。

表名为“邵**往来情况”表,是2012年7月份在王*甲家里,我和邵**、王*甲、还有邵**(邵**女儿)算账后形成的。这次算账是从邵*购买下煤矿后从头到尾算的账。表内所记载的内容除2006年3月14日,邵**从邵*手取走现金300万元和最终算账结果邵**多取了14617634元不承认外,其余都承认。我让邵**在表上签字时他不签。300万元在2008年1月份算账时他还亲口告我说他和邵*取了300万元。那次算账还承认,这次算帐不承认了。

表名为“邵**取款”表也是2012年7月份在王*甲家里,我和邵**、王*甲、还有邵**(邵**女儿)算账后形成的。这个表所记载的内容,实际上是邵**往来情况表中的一部分。也就是单独将邵**取现金、取承兑的情况,列出来记了个表,但因邵**不承认2006年3月14取走的300万元,所以在这个表中没有记载那300万元。这个表所记载的内容是2006年1月至于2012年7月的情况。

邵**讲去年和他算账时,他又交回341508万元的单据,这个情况属实,去年算帐时给他已经算进去了,详见我前面说的“邵**往来情况”表的记载。

6、郑**的证明材料

2012年7月31日,邵*安排我到孝义**办事处,给王*甲去送770万元承兑,去时和李*酉相跟。去后见王*甲和邵**说:现在咱们账也结清了,770万元承兑也给你拿来了,我也得对老板有个交待,所以你就的写一个咱们结清账的字条。当时邵**就写了一个结清账的字条,具体内容我记不清了。

7、李**的证明材料

2012年7月31日,邵*的司机郑**和我说:他要到孝义**办事处给王*甲送770万元承兑去。让我陪他去,这样我就和他相跟一起去了玉泉山办事处。去了后见王*甲和邵**说:现在咱们账也结清了,770万元承兑也给你拿来了,我也得对老板有个交待,所以你就的写一个咱们结清账的字条。当时邵**就写了一个结清账的字条,具体内容我记不清了。

8、邵**(被告人邵**之女)证明

本院认为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邵**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二、追缴赃款人民币1149.3175万元,发还被害人。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山西**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日

公告

2、案件的状态如显示为“已结案”的,有可能只是法院所做的程序性结案,不代表被执行人已完全履行,尚存在法院再次恢复的可能。案件状态如显示为“执行中”仅代表收录到本站时的状态,不代表当前状态,有可能当前案件业已结案,请您自行核实。

THE END
1.温江区人民政府聚焦专项债、政府投资基金,国务院作出新部署2024-12-17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对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2024-12-17 全省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第2次推进会召开 以更实举措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2024-12-11 省安委会2024年第四次全体成员会议暨全省元旦春节前后https://www.wenjiang.gov.cn/
2.涉及汾酒晋能华新云时代!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7人任免职务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7人任免职务通知发布 世界晋商网从山西省人民政府官网上获悉,山西省政府公报2024年第八期相关任命通知显示,有27人职务调整。 涉及到国有企业人事调整的有:任命李沛洁为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阳军为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https://www.wsxm.net/index.php/show/9623.html
3.山西省人民政府最新人事任免关于李艳军、王旭东任免职务的通知 晋政任〔2024〕30号 ★ 省就业服务局、省社会保险局: 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李艳军为省就业服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决定免去: 王旭东的省社会保险局副局长职务。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4MjUzNzUyMA==&mid=2652617042&idx=2&sn=a88601be918a296d24b5bf35d1c306bd&chksm=854f769dcd217369927cfeae40ea844a6a71d011617bd89973df58aa5d5a2854067c6b388edc&scene=27
4.山西省人民政府任免名单2023年9月27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金永生等4人任免职务的通知 晋政任〔2023〕39号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金永生、牛毅平为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 赵康为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https://www.cqcb.com/shanxisheng1/2023-11-03/5414392_pc.html
5.新华网山西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最新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16年12月08日20:23:48 晋城市委组织部公示一批拟任职干部 公示时间从12月7日至12月20日。 2016年12月07日15:25:04 最新!山西省政府任免十人 最新山西省政府人事任免。 2016年12月03日08:25:48 http://www.sx.xinhuanet.com/rsrm
6.新華網山西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名單 最新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免職名單。 2016年12月08日20:23:48 晉城市委組織部公示一批擬任職幹部 公示時間從12月7日至12月20日。 2016年12月07日15:25:04 最新!山西省政府任免十人 最新山西省政府人事任免。 2016年12月03日08:25:48 http://big5.news.cn/gate/big5/www.sx.xinhuanet.com/rsrm/
7.31省市区党委主要领导名单任免12月29日,山西省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徐启方同志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称这次调整是中央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山西省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 蓝佛安同志1962年6月出生,广东惠东人。曾任广东省审计厅厅长,韶关市委书记,2016年1月后任副省长,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http://www.chinapolicy.com.cn/bencandy.php?fid-57-id-94840-page-1.htm
8.*ST煤气: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实施 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69 号),在抽采煤层气试验的基础上,对于具备规 模化地面抽采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煤层气采矿权。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 蓝焰煤层气正在办理 2 项煤层气采矿权的权利人变更手续及 2 项新立煤层气采矿 http://wap.stockstar.com/detail/JC2016062000002468
9.2021年4月自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00315真题与答案自考6.第一次在党章中规定“政府、工会、农会、合作社及其他群众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凡有担任负责工作的党员三人以上者,即成立党组”是党的 A.七大 B.八大 C.九大 D.十大 7. 现行《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得超过 A.2500 人 B.2800 人 https://www.educity.cn/zikao/249227.html
10.周盘点国新办公布重磅消息,A股环境上市公司动作密集!(10.810月11日,东江环保公告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值得注意的是,东江环保现任董事长王碧安履历显示,他曾任多个政府机关要职。 【18】10户中央企业12名领导人员职务任免 据国资小新消息,近日,10户中央企业12名领导人员发生职务任免。其中,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孙铁石https://www.chinaxdsb.com/article/63328.html
1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查询网站汇总5. 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fuwu/bzxxcx/bzh.htm 6.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公开系统 3. 河北省 http://www.bzsb.info/ 4.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s://scjgj.shanxi.gov.cn/gzzt27.福建 http://www.fjwjjd.cn/ 28.西藏 https://www.xzzwfw.gov.cn/index.shtml?flag=1 https://www.sdepi.org.cn/view.php?tid=65&id=2895
12.综基真题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故选A。 考点:公文 公文的基本知识 公文文种 4.山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财政厅需要联系工作中的具体事宜,应当用: A.报告 B.意见 C.通http://www.zjfzgwy.com/news/newsview4642.html
13.广州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9月18日,广州市人社局官网发布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信息,具体如下: 任命邱琳同志为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 免去邱琳同志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总经济师职务; 免去周云同志的广州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孙翔同志的市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仲铠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https://news.dayoo.com/gzrbrmt/202409/18/170614_547197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