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鑫富源人力资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派往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及部分地市中、基层人民法院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评议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校对、送达法律文书;
(五)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六)完成上级领导及法官或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德才兼备原则、民主公开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人数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4.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专业要求;
6.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
7.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8.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
(二)专业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
6.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用工及待遇
2.薪酬待遇按照《山西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分配办法(试行)》文件执行;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定级后,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岗位津贴三部分组成,并根据工作表现和任职年限定期晋升岗位级别、调增工资。
3.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用工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
2.专业能力测试包括书记员实务、法律专业能力、时事政治、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
3.根据测试成绩确定拟面试人选。
4.对于报名书记员岗位(二)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入围选岗人员名单。
(三)体检及考察
1.根据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及选岗情况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
(四)确定招聘及储备人选
根据书记员岗位需要,综合考虑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招聘及储备人选。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应聘人员若为法院在职人员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在职人员所在单位。
6.应聘人员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或兄弟姐妹具有律师身份的,报名时应当主动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