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满18周岁(具体年龄要求,按本公告附表新任教师岗位中的年龄资历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岗位招聘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要求等详见本公告附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一)填报岗位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报考1个岗位志愿。
(二)网络报名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可参考本公告附表《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提交有关报名材料。附表中尚未穷尽的个别材料,须按岗位具体条件要求提供。
(四)报名资格初审
1.鼓楼区属学校岗位由鼓楼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
3.因网上报名仅凭应聘人员个人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因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被取消报名及录聘资格,应聘人员本人须承担全部后果责任。
(五)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网络报名岗位以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人数为准,现场报名岗位以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人数为准)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确因工作需要须开考的岗位,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三、考试办法
(一)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应聘人员均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三)面试资格审核
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过福州市鼓楼教育信息网通知。根据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延递补(面试人选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四)面试
1.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
四、聘用及其它事项
1.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4.新任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鼓楼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
6.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聘用前,鼓楼区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7.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加分政策
1.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七、政策咨询
八、其它
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
2.本公告招考全程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有意向应聘鼓楼区属编外合同教师但未能报名参与本次省统一公开招聘(含全省各地及鼓楼区属学校岗位)的人员,可登陆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网络报名平台(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在“委托考试”模块中的鼓楼区学校相应学科岗位(由于具体招考计划数未定,学科岗位计划数暂用“1”表示,具体以后续拟另行发布的招考公告为准)中报名,已报名参与本次省统一公开招聘(含全省各地岗位)且有意向应聘鼓楼区属编外合同教师的人员,因可取得相应学科岗位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成绩,不必另行上述操作。
后续鼓楼区属学校招考编外合同教师会另行发布公告,符合编外合同教师招考条件并取得2021年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相应学科岗位笔试成绩的未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