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湖南开放大学“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开放大学
2022年11月29日
湖南开放大学“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持续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的通知》(湘组〔2022〕8号)精神,切实做好新一轮农民大学生培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类型
本轮“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分为开放教育和全日制高职教育(弹性学制)(以下简称高职教育)两种类型。其中,开放教育农民大学生设专科、本科(专起本)两个层次,学制均为2.5年;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为专科层次,学制3年。学生学籍均5年有效。依托湖南开放大学办学体系,采用“互联网+”培养方式,开展“学历+技能”双证书教育,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三农”人才队伍。
二、培养对象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重点面向村(含农村社区,下同)“两委”班子成员及其后备力量、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新型产业工人和退役军人等已经或有意向在农村工作的人员招生办学。从2021年春季起,每年选拔10000名左右符合湘组〔2022〕8号文件就读条件的学员,接受“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专科或本科学历教育。
三、招生与录取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1.开放教育农民大学生:每年招生7000人左右,其中专科5000人左右,本科2000人左右。
专科招生专业: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设施农业与装备、园艺技术、现代农业经济管理、园林技术、畜牧兽医、食品智能加工技术、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行政管理(乡村管理方向)、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建设工程管理、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社会工作、农村信息管理、会计、学前教育等专业。
本科招生专业:园林、园艺、农村区域发展、行政管理(村镇管理方向)、法学(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会计学、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农林经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等专业。
2.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每年招生3000人左右。
招生专业:民宿管理与运营、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电子商务(农副产品营销方向)、工商企业管理(乡镇企业管理方向)、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旅游管理等专业。
(二)招生报名与入学考试
1.报读开放教育农民大学生的,按以下流程报名和考试:
①招生报名:可春秋两季报名。符合报读条件者,经户籍所在地村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逐级推荐、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县市区教学点及市州分校备案后,填写开放教育“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报名登记表,完成报名手续。
②入学考试:在省校统筹安排下,由市州分校组织学生入学水平测试。
2.报读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的,按以下流程报名和考试:
①招生报名:每年3月-4月组织报名。符合报读条件者,经户籍所在地村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逐级推荐、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县市区教学点及市州分校备案后,填写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报名登记表,完成报名手续。
(三)学生录取
1.报读开放教育农民大学生的学员,按照开放教育录取流程,经省校录取并报国家开放大学(以下简称国开)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2.报读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的学员,由省校按照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省校年度招生文件执行。
四、培养管理
(一)教学点管理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的教学点原则上只设在市州分校及县市区教学点本部,其中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的教学点只能设在市州分校本部。设置“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教学点,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农民大学生培养工作。
2.当地有较大的社会需求。
3.学校领导班子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工作思路清晰,办学行为规范,高度重视人才培养质量。
4.具备实施互联网+职业教育和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条件,包括落实教学全过程所需的课程辅导教师、管理教师(班主任)、助学教师、实训指导教师、技术人员以及线上教学设备设施、实习实训基地、足额教学经费投入和安全保障等。
(二)常规教学管理
1.课程体系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各专业的课程体系按照“思想政治课程、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技术课程、职业技能课程、专业拓展课程”五个模块构建,实行“学历+技能”双证书制度。具体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教学模式
针对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特点,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教学。
(1)线上教学:主要包括基于农民大学生网络学习平台的各种网络直播、录播、网上教学辅导、虚拟仿真实训等教学活动。
(2)线下教学:主要包括集中面授、实践教学、技能集训、小组研讨和个别化辅导等教学活动。
3.教学组织方式
采取国开、省校、市州分校、县市区教学点四级协同的方式组织教学,其中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按省、市(州)两级协同组织实施教学。
国开负责提供开放教育农民大学生各专业统设课程的学习资源、组织教师教研培训活动、指导监督检查湖南开放大学的教学工作。
省校负责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课程教学规范与考核标准、组建网络教学团队、整合优质教学资源、组织直播录播教学和基层送教、监测评价教学与学习行为、举办教研培训活动与技能竞赛等。
市州分校负责按省校统一规定落实本层级教学与管理职责,抓好本部学生日常教学与管理,指导督促所辖教学点认真实施培养过程。
县市区教学点负责落实线上线下教学环节、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课程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试。
4.课程考核形式
(三)实习实训管理
农民大学生的实习实训主要采用虚拟仿真实训与现场实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习实训课时要求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1.虚拟仿真实训:发挥开放大学信息技术优势,建立网上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拓宽学生实习实训渠道。
2.现场实训:按专业建立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匹配的实习实训基地,对照实训教学要求,组织学生完成相应实习实训环节。各教学点应充分挖掘利用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匹配的已毕业学员的创新创业基地资源;要加强实习实训管理,事先明确实训主题和内容,安排实训教师全程指导,做好实训过程考核,保证实习实训质量。
(四)毕业管理
学生修满各专业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掌握一项以上职业技能,符合毕业条件,经审核通过后准予毕业。开放教育农民大学生,颁发国开专科、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颁发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注册可查。毕业学生信息由省校报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备案。
(五)学生管理
农民大学生按照《湖南开放大学农民大学生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凡承担农民大学生培养任务的教学点,需明确专人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管理工作。
五、培养经费
农民大学生培养经费包括政策性收费和财政补助经费。
(一)开放教育农民大学生培养经费
1.政策性收费。开放教育农民大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严格按照《关于重新发布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大学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批复》(湘发改价费〔2017〕557号)、《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办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湘电大校通〔2020〕87号)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教材统一由省校征订,教材费按照《高校教材差价款管理暂行办法》(湘教通〔2018〕79号)执行,坚持非盈利原则,按学年预收,学年结束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住宿费按照当地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执行。
2.财政补助经费。严格执行湘组〔2022〕8号文件有关规定,省、市州及县市区财政分别按照农民大学生总学费的20%、30%、20%对学生给予学费补助,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酌情给予学生学费补助,具体办法和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学生个人承担学费不超过30%。
3.学生奖学金:统一执行开放大学办学体系设立的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制度。
(二)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培养经费
1.政策性收费。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学费、考试费等费用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执行,学费由市州分校在学生入学后按照标准分学年全额收取。住宿费按照当地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执行。教材费按照《高校教材差价款管理暂行办法》(湘教通〔2018〕79号)、《湖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执行,坚持非盈利原则,按学年预收,学年结束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财政补助经费。严格执行湘组〔2022〕8号文件规定,对于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省财政按照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学生的50%安排生均经费。培养成本分摊办法另行制定。
3.学生奖助学金:按照《湖南开放大学关于“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项目学杂费收取与经费补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开大校通〔2022〕53号)执行。
六、组织保障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教务工作的副校长
成员:教务处、财务处、应用技术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发展规划与系统建设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学生工作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农民大学生培养办公室,与应用技术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合署办公,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组织协调。
主任:分管教学教务工作的副校长
副主任:教务处处长应用技术学院(乡村振兴学院)院长
各教学点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人员,落实“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各项工作。
附件:
1.湖南开放大学“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教学实施方案
2.湖南开放大学“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1
教学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持续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的通知》(湘组〔2022〕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落实教学过程与支持服务,确保“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教学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针对新时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农民自身学习需求,重点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政策理论水平、乡村治理能力、农村实用技术技能、生产经营能力、创业就业能力的培养,为我省乡村振兴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三农”人才队伍。
二、教学模式
遵循“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思想,顺应现代开放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趋势,按照成人认知规律、职业发展需要、学科专业特点,发挥“互联网+职业教育”优势,“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主要采取“农学交替、旺工淡学、线上线下、理实交融”的“四教”模式,实行农业生产与教学过程相结合,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农闲季节以理论教学为主,农忙季节以生产实践为主,理论知识以线上教学为主,职业技能以线下集训为主。
(一)线上教学:主要由湖南开放大学(以下简称省校)负责。通过农民大学生网络学习平台开展网络直播、录播、网上教学辅导、虚拟仿真实训等线上教学活动。
(二)线下教学:主要由市州开放大学(以下简称市州分校)及县市区开放大学(以下简称县市区教学点)组班实施。依托课程教学团队,按计划组织集中面授、实践教学、技能集训、小组研讨和个别化辅导等线下教学活动。其中,开放教育农民大学生,线下教学(含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不少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时的20%。全日制高职教育(弹性学制)(以下简称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集中学习每年不低于360学时,实践实习每年不低于400学时。
三、教学环节与职责分工
(一)省校负责搭建“教师空间”与“学生空间”
(二)省校牵头组建专业与课程网络教学团队
省校牵头组建“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专业网络教学团队和课程网络教学团队。
专业网络教学团队的主要职责为:编制、修订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实施性教学规则、专业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和专业课程资源建设与整合方案;聘请、指导、监控和评价课程责任教师的教学工作;审查和评价课程教学资源。
课程网络教学团队的主要职责为:开展课程教学设计、课程资源制作与整合;组织落实课程教学过程;组织课程团队活动,开展教学研讨活动。
课程网络教学团队要以农民大学生网络学习平台为载体,建设与整合适需优质的网上教学资源。根据课程教学目标和课程特点,结合湖南农村实际,优化教学资源,更新教学内容;每门课程重点建设章节文本辅导、系统讲授视频、平时作业三类网上学习资源。课程视频资源和文本资源的呈现要突出网上学习过程的设计。视频资源采用微课程形式,名师名教的理念来系统讲授。文本资源的建设采用MOOC的PPT形式,即老师讲课的完整PPT。
(三)市州分校及县市区教学点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空间”操作培训
(四)市州分校及县市区教学点组织学生进入“学习空间”学习
(五)省校组织开展线上学习支持服务
(六)县市区教学点开展线下支持服务
各市州分校及县市区教学点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和学生需要,按照省校制定的专业规则和课程教学实施规则,组织开展线下教学活动。传授空间学习方法,组织集中解难答疑和实习实训,督导网上学习、小组学习和自主学习,帮助“消化”网上学习内容,引导学生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各市州分校配备专业管理教师,统筹管理所辖县市区教学点学生的学习。以教学点为单位,协助组建班委会。各县市区教学点安排专人担任班主任,负责联系学生、管理学生的网上学习行为,及时评价、反馈学生学习动态和效果,对没有按要求上网学习的学生进行提醒和督促;组织开展线下教学活动,建立学生学习档案,包括报名登记表、入学测试成绩、入学协议书、个人学习计划、学业成绩、奖惩情况等。并以乡镇为单位,指导学生根据地域远近、兴趣、爱好成立学习小组,按月开展小组活动,每次活动有记录和效果评价。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参与“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对不坚持学习、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学生,经多次教育无效后予以退学,并报告当地组织、教育部门。
(七)市州分校负责组织开展实践教学与技能培训
市州分校按专业建立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匹配的实践教学基地,对照实践教学要求,组织学生完成专业综合实践和课程实践。各县市区教学点要充分挖掘利用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匹配的已毕业学员的创新创业基地资源;要加强实践教学管理,事先明确实践教学主题和内容,安排实践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做好实践教学过程考核,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各市州分校要根据当地农村产业发展、就业创业与农村致富的具体需求,负责开设1—2门农村实用技能培训课程,农民大学生学习期间要获得1种以上技能资格证书或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学员取得的技能资格证书或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可以减免相应学分。具体减免办法另行通知。
四、考核评价
课程考核采用平时形成性考核和期末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课程平时形成性考核成绩(简称平时成绩)与期末终结性考试成绩(简称期末考试成绩)各占课程综合成绩的50%。课程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
平时成绩包括线上学习成绩和线下学习成绩两部分。①线上学习成绩共90分,其中,文本学习20分、视频学习20分、平时作业每套15分(共三套,45分)、交互学习5分。由农民大学生网络学习平台完整记录学员在线学习行为,自动生成线上平时成绩。②线下学习成绩共10分,其中,学习辅导4分,实践活动4分,小组学习2分。由各市州分校及教学点根据学员线下学习过程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于学期末上传到农民大学生网络学习平台。
五、教学质量保障
(二)学习条件保障。主要包括线上学习工具、学习空间、学习资源。每个农民大学生须拥有上网学习工具,对没有上网学习工具的,应确保落实。省校牵头组建课程网络教学团队,组织整合、购买、新建学习资源。所有课程学习资源经专业委员会初审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后上传农民大学生网络学习平台,确保资源适需、优质、实用,能满足学员的学习需要。省校为每一个农民大学生建立个人学习空间,形成方便学习者随时取用所需内容的“个人学习资源库”,满足农民大学生个性化学习和泛在学习的需求。
(三)教学管理保障。省校设立农民大学生培养办公室,与应用技术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合署办公,负责全省开放大学体系“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省校教务处配备专人负责农民大学生的教学教务工作;省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配备专人负责农民大学生网络学习平台运营工作,省校学生工作处配备专人负责农民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有序有效实施。各市州分校及县市区教学点要成立相应责任机构,明确分管校领导,配备专职人员,落实“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招生、教学及教学管理等工作。
(四)教学过程监控与质量评价保障。省校制定《“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教学过程考核与质量评价办法》,严格线上与线下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教师的教学过程一律通过农民大学生网络学习平台进行记录、监控,实现对教与学全过程的实时跟踪和综合考核,及时评价、反馈学生的学习动态和效果,同时,由省校定期统计、公布学生课程学习情况和教师教学情况,并将学生的学习情况上报各级组织、教育行政部门,以此推动学生学习行为的真实有效发生。
附件2
湖南开放大学“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工作实施细则
应用技术学院(乡村振兴学院)
彭瑛
2.统筹开展农民大学生培养专项调研、专题会议或活动;
3.整体总结和推进农民大学生培养专项工作;
4.创新探索与拓展农民大学生培养项目;
郑清新
13974889036
教务处
王中军
1综合协调教学教务、“学历教育+技能培训”融通等工作;
2.审定新生资格,及时发布专业及课程注册人数;
3.组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实施方案的制定、修订与审核;组织课程资源建设与审核;
4.组织新生入学测试;
5.负责教学组织实施,教学教务信息发布,教学过程监督与指导;
6.组织开展教学会议、教学竞赛、教学检查等活动;
7.组织期末考试及评卷工作;
8.毕业论文(设计)审核与毕业证发放;
9.教材征订与发放等。
胡珊
15874095330
学生工作处
曾伟
1.综合协调学生教育和管理等业务工作;
2.制定农民大学生管理办法,负责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4.组织开展学生活动;
5.负责学生的远程接待、非课业支持服务等。
李敏
13548623190
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周可宝
1.对教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对教学过程进行监控;
3.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诊断与改进等。
蒋露娇
13974934331
党政办公室
蒋慧平
2.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落实等。
吕宪峰
18390805892
宣传部
李涌涛
周洁
15874143916
财务处
卢海斌
1.专项资金的争取与落实;
2.收费标准的统一明确;
3.专项资金的合理分配与使用管理;
4.起草专项资金绩效报告等。
张熙
15873120056
科研管理处
钟金霞
1.设立校级科研专项;
2.争取省级专项课题。
谢久祎
18352918858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彭茂丰
1.综合协调招生、就业、创业等业务工作;
2.统一制定招生方案,发布招生简章;
3.落实招生政策,宣传发动招生,审核生源资质,组织单招考试、招生录取资格审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