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中医医院是国家三级甲等中医综合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绵阳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绵阳临床医学院,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西南医科大学实践教学医院,全国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示范单位,国家99家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重点中医院之一,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国中医诊疗模式创新试点单位,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四川省智慧健康医疗服务示范单位、四川省三星数字化医院,四川省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四川省急性胰腺炎中西医结合防治技术协作中心,绵阳市定点优抚医院,绵阳市中医医疗集团理事长单位,中国卒中中心联盟成员单位,胸痛中心获中国胸痛中心总部认证授牌。
医院成立于1984年,下辖南桥分院、绵阳市涪江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制剂中心、中医药研究所等分支机构。现有在岗职工13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2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160余名,高级职称210余名,中级职称430余名;有博士研究生导师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国家级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6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和突出贡献专家20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专家3人;四川省十大名中医1人,四川省名中医11人,四川省拔尖中医师2人,四川省拔尖中青年中医师2人;四川省卫生计生领军人才2人;四川省首届“新时代健康卫士”10人;绵阳市首届“十大名中医”4人,绵州名医2人,绵阳市突出贡献科技人才5人,绵阳市名中医23人,绵阳市首届青年名中医5人。
为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委局《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我院建章立制,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目前师资队伍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基地已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制度,为进入培训基地的学员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条件;同时,南充市中医医院、凉山彝族自治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为我院规培基地协同单位,欢迎愿意从事中医专业的医师来院培训。
二、培训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的规范化培训细则要求进行系统培训,使学员结业时具备三级甲等医院住院医师水平,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可取得由国家卫计委核发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招生对象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含中医全科)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考试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执业医师学历规定的应、往届毕业生。
2.通过全国统一招收考试录取,攻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学位的研究生。
3.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政策注解:凡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派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只能注册中医全科专业。根据有关要求,2019级中医学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需到指定基地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占用该基地相应中医全科招生计划。中医全科招生计划不足时应调剂本基地的中医招生计划使用。
四、名额
基地招生类型
名额
中医住培医师
待定
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17:00截止。
六、报名方法
(一)网络报名
暂仅接受网络预报名,待省级中医住培平台报名官方渠道开通,将及时发布正式招生公告及报名方式,届时以正式招生公告为准。
预报名二维码:
群二维码:
七、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待后期通知。
资格复审现场须提交资料:
1.请准备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一份(见附件1);
2.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注册备案表);单位委培学员必须同时提供单位同意送培证明原件(见附件2);
3.注意: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八、预招录考试
地点:待后期通知。
特别提醒:预招录考试以考生此次填报信息作为审核依据,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体检及录取
基地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绵阳市中医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学员体检合格后,培训基地向拟录取的学员发送录取通知,学员接收录取通知后与培训基地签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
十、培训内容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中医全科医生培训以临床实践为主,培养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技能、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能力。
十一、其他事项
1、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含中医全科学员)培训待遇
(1)单位委培学员(含中医全科订单定向学员)
②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独立值班者,其夜班费、加班费享受医院在职职工同级同类人员待遇。
③另按照规定,基地为在培在岗的订单定向学员发放绩效补助,绩效补助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考核合格的订单定向学员绩效补助标准为:一年级学员500元/月、二年级学员600元/月、三年级学员700元/月。
(2)社会化培训学员
①培训期间医院给予在培在岗的社会化培训学员补助2000元/月。
②医院为在培在岗的社会化培训学员发放绩效补助,绩效补助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考核合格的学员绩效补助标准为:一年级学员1500元/月、二年级学员1600元/月、三年级学员1700元/月。
③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独立值班者,其夜班费、加班费享受医院在职职工同级同类人员待遇,奖励性绩效工资可由所在科室按照当月考核情况给予发放。
④培训期间医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社会化培训学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二)后勤保障
学员住宿由医院结合个人意愿统筹安排,医院的食堂、图书室、临床技能中心等资源对学员开放。
(三)一经录取,学员务必按时报到入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培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学员须将执业地点注册或变更到所在基地。
(四)对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退培者须退还医院发放的补助。
(六)培训证书发放:完成培训并考核合格者,发放全国中医(全科)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