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300072)公司公告海新能科:2022年年度报告新浪财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提示:

适用□不适用

一、业绩亏损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较大亏损,主要受宏观经济环境引发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低效资产经营亏损影响所致。下半年生物柴油价格下跌幅度较大,利润率降幅较大;焦化行业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焦炭销售价格涨幅低于原料采购价格涨幅,导致生产企业成本较高,亏损幅度明显。现根据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交易价格的变动情况,具体说明对公司2022年度业绩的影响。

(1)烃基生物柴油

报告期内,公司烃基生物柴油实现营业收入14.68亿元,同比增长

249.78%。烃基生物柴油原料及产品价格整体上呈现上半年走高、下半年持续下滑的趋势,与国际原油及柴油价格走势基本一致。据隆众资讯、阿格斯等公开数据显示,6月开始国际原油和柴油价格持续下滑,7至12月WTI原油价格跌幅24%,欧基港柴油价格跌幅22%,烃基生物柴油产品最大跌幅为

22.6%,截至12月31日跌幅为17.62%。烃基生物柴油下半年销量较上半年上升9.87%,主要客户需求略有增长,但原料采购、加工过程中产品价格大幅下跌,下跌趋势中营业收入环比上半年涨幅低于营业成本环比涨幅,下半年毛利率从5.01%降为-1.33%,价格大幅波动是导致报告期内烃基生物柴油板块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公司烃基生物柴油板块业绩出现亏损,但是山东三聚及委托生产企业产能稳步提升,生产状况持续改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行业趋势基本一致。生物柴油国内市场处于起步阶段,全球市场生物燃油仍处于供应短缺状态。公司产品和生产工艺利用废弃油脂作为原料生产可再生生物燃料,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欧洲市场需求向好,2025年欧洲航空领域强制添加2%生物航煤,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不存在产能过剩情况。

(2)煤化工产品

报告期,焦化行业受“煤强焦弱”市场格局影响,在产业链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美方焦化2022年下半年产品销售均价较上半年下降20.94%,而原料均价下降15.09%,下半年钢企盈利不佳进一步压缩焦化产业空间,焦炭与焦煤价差持续缩小。受此影响,焦炭产品毛利下半年由正转负。据“我的钢铁网”数据显示,内蒙古地区独立焦企全年吨焦利润为-59.45元,在独立

焦企全行业亏损的背景下,报告期内美方焦化大幅亏损,净利润亏损2.74亿元。

(3)报告期内,四川鑫达主要产品聚甲氧基二甲醚(DMMn)尚未形成稳定供应能力,产品市场处于培育阶段,四川鑫达全年亏损1.31亿元。从行业发展来看,DMMn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国内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内多家企业布局了DMMn工业化建设项目,由于技术难度大,工业化项目尚未形成有效产能。

(5)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投资损失1.12亿元。

二、改善盈利能力的具体措施

1.切实提高生产能力

2.打造高效采销体系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生物柴油海外营销体系,充分发挥新加坡公司区位优势,开发欧盟以外市场,推动客户结构和交易模式的优化,沿着产业链上下游拓展客户,深入终端用户。同时,细化产品结构,打通低凝生物柴油副产物石脑油海外销售渠道,力争生物柴油产业链利润最大化。

发挥三聚凯特营销优势,持续推动外部技术引进和生产成本优化,开拓烷烃脱氢、贵金属催化剂等新兴市场,加大气体净化服务推广力度,加大库存和应收账款清理力度。

3.优化资产提质增效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349,720,30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10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4

第四节公司治理......49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72

第六节重要事项......8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03

第十节财务报告......11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张鹏程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艳红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杰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生物能源业务

报告期,公司生物能源业务主要从事烃基生物柴油(HVO)的生产和销售。烃基生物柴油(HVO)是通过将动植物油脂进行加氢脱氧而生产的化学成分接近现有柴油的生物基柴油产品,可以替代化石基柴油,称为二代生物柴油。

生物能源在减碳方面潜力巨大,是欧美国家坚定不移的推进方向。报告期内,俄乌战争、东南亚政策调整、欧洲需求下调等事件影响下,生物柴油原料和需求市场剧烈波动,企业短期经营遇到一定挑战;但从长期视角来看,可再生能源指令(REDII)修正案明确提出到2030年可再生燃料在交通运输业的占比达到29%,高于2021年提议的26%,欧盟长期需求向好、北美及国内市场有望打开、原料POME和UCO供应链逐渐稳定将保障生物柴油市场释放潜能。此外,SAF在国外政策推动下试点规模进一步扩大,生物柴油应用新赛道有望全面开启。2022年7月欧洲议会表决通过的ReFuelEU的议案中明确提到,到2025年SAF在航空燃料中的占比需要达到2%,在2040年及2050年则需分别达到37%和85%,对应生物航煤需求潜力超过4,300万吨/年。生物航煤作为二代生物柴油衍生产品,是航空碳减排的关键途径,政策加码有望推进行业快速发展。

作为柴油领域的关键减碳路径,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2022年印发的《“十四五”生物经济规划》和《“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也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先进生物燃料在市政交通等重点领域替代推广应用、建立生物质燃烧掺混标准、积极开展生物柴油推广试点,推动化石能源向绿色低碳可再生能源转型;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申“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生物柴油国内市场潜力巨大。

烃基生物柴油国内应用处于起步阶段,公司是国内烃基生物柴油产能最大的上市公司,通过自有和合作装置生产高凝HVO和低凝HVO,协同利用悬浮床、固定床、膨胀床多种工艺实现不同废弃油脂原料的分级利用。

(二)新型煤化工

该业务主要产品为焦炭、焦炉煤气。焦炭业务处于“煤-焦-钢”产业链中游。根据“我的钢铁网”数据,2022年预计淘汰焦化产能2,804万吨,新增5,328万吨,净增加2,524万吨。内蒙古地区预计2023年前淘汰1,530万吨,在建及拟建产能3,580万吨,净增加2,050万吨。根据国家政策要求,主要焦化省市均提出在2023年淘汰4.3米以下的焦炉,但新建产能增长过快导致焦化产能依然过剩。

根据我的钢铁网统计,从2013年至2021上半年钢材价格综合指数和焦炭价格综合指数价差空间整体保持稳定。2021年8月开始,钢材综合指数与焦炭价格指数偏差缩小,甚至发生倒挂,2022年,焦炭价格指数整体高于钢材综合指数,焦炭价格指数与焦煤价格指数价差空间显著减少,在重新回到合理区间前,焦炭行业盈利提升空间有限。焦化产能向头部企业集中,部分省市明确要求限制新增焦化产能,淘汰后的落后产能指标将通过产业整合,“小焦化”变“大焦化”进行利用。未来焦化行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原料供应、加工成本、运距等都将成为制胜要素,大焦炉、干熄焦、顶装焦等配置将成为主流。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美方焦化捣固焦项目被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列入焦化关停淘汰退出名单,公司自收到乌达区政府函件以来,持续与属地政府沟通协商。2023年03月14日,美方焦化收到乌达区《关于加快推进焦化企业淘汰关停

(三)催化净化业务

公司子公司三聚凯特是中石油、中石化“三剂”协作网成员单位,是中石油中石化一级生产供应商,具有一定的行业渠道优势和市场影响力,具备长期稳定的研发资源、剂种工业放大能力、较强的市场推广能力。三聚美国主营业务为石油和天然气脱硫服务,包括成套设备租赁、脱硫剂销售和技术咨询,业务稳定增长。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秉承“尽善万物价值”的理念,响应国家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思路,依托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和产品,不断激发人才队伍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生物柴油业务快速发展,保持能源催化净化、新型煤化工、特色化工等业务稳步发展。公司通过优化整合低效资产,聚焦生物柴油战略方向,逐步建立具有较高技术壁垒及资源优势的核心运营资产。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生物柴油的生产和销售

该业务是公司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涵盖公司生物能源产业的技术开发、生物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体系、生物能源项目及对外委托加工生产体系。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的悬浮床工艺和改进的固定床工艺,以地沟油、棕榈酸化油、酸败油等废弃油脂为原料生产高品质烃基生物柴油(HVO)。通过对油脂或动物脂肪(包括地沟油等各种废弃油脂)加氢脱氧,生产几乎不含氧的烃基生物柴油(HVO),其主要成分为烷烃,化学成分、分子结构、热值等接近化石柴油组分,可在不更换或改动发动机的情况下与化石基柴油大比例调和甚至完全替代。生物柴油品质优异(硫含量小于1ppm、多环芳烃含量小于1%、十六烷值大于80),与化石基柴油相比,可减少80%的二氧化碳净排放,具有低碳、清洁、环境友好的优势。

2、环保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该业务为催化剂、净化剂等功能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包括脱硫净化剂、脱硫催化剂、其他净化剂(脱氯剂、脱砷剂)、特种催化剂材料及催化剂等四大系列百余个品种,主要应用于煤化工、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等能源化工行业的产品生产过程或产品的清洁化。全资子公司三聚凯特负责上述能源净化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能源化工企业提供成套净化工艺、装备及成套服务,提供产业转型、原料改造、尾气综合利用、环保治理等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的设计、实施及综合运营等服务。全资子公司三聚美国主要从事美国油气田市场干法、湿法脱硫技术服务及脱硫设备租赁、脱硫剂销售。

公司与石科院等国内知名院所及赢创等国外优秀净化技术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脱硫剂、加氢催化剂等主打产品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是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物资装备网成员,是中石化"三剂"协作网成员单位,是中石油和中石化一级生产供应商。

3、新型煤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该业务主要产品为焦炭、焦炉煤气。控股子公司美方焦化为煤焦化企业,生产焦炭、焦粒、焦粉、焦油、硫磺、粗苯、硫酸铵、焦炉煤气等。美方焦化作为公司推动焦炭、化产、焦炉气回收利用甲烷化制LNG、富氢联产合成氨的核心企业,实现公司业务在乌海—阿拉善及周边地区的区域规模效应及协同效应。

4、特色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该业务主要产品为苯乙烯、新戊二醇、LNG、液氨等,由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及全资子公司三聚家景负责生产和销售。苯乙烯是苯最大用量的衍生物,主要用于生产聚苯乙烯树脂、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三元共聚物、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树脂、离子交换树脂、不饱和聚酯及苯乙烯系热塑性弹性体等。此外,还可用于制药、燃料、农药及选矿等行业。新戊二醇广泛应用于汽车、纺织、医药、涂料、农药、塑料和石油等领域,其衍生物可作香料、药物、阻燃剂、航空润滑剂、增塑剂、油墨和绝缘材料等,目前主要用于制造无油醇酸树,特别是不饱和聚酯粉末涂料。全资子公司三聚家景主营业务为综合利用美方焦化副产焦炉煤气生产LNG和液氨,同时根据美方焦化需求生产部分氨水。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在生物柴油、新型煤化工、能源净化、特色化工产品各个业务领域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生产、销售等经营体系。

1、生物柴油业务

公司成立生物能源事业部,全面统筹管理二代生物柴油业务采购、生产、销售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二代生物柴油(HVO)的主要原材料是地沟油、棕榈酸化油(POME)、酸败油等废弃油脂。生物能源事业部原料采购部与三聚香港、海新国际合署办公,负责生物能源原料采购。公司采购计划以市场为导向、各类计划管理为指引,按照充分调研、招标比选、物美价廉的原则,以集中采购为主,以零购为辅,不断加强供应商管理、库存物流管理、质量管理、认证管理和资金管理,增强供货稳定性和价格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和风险。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产定销为主,结合市场需求和销售计划,发挥自有产能和委托加工合作企业特点,合理生产调节高凝、低凝产品结构。

对于自建产能,山东三聚保持连续生产,在保证正常生产和合理库存的同时,持续推进组织管理、设备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加强人员健康和安全环保管理,引入外部专家指导改进,内部开展评选推优、岗位责任制大检查等,以对标的方式持续开展提质、降本、增效工作。

对于委托加工企业,通常由公司提供原料,双方约定收率、加工费、交货期和质量等要求,由委托加工企业自行组织生产,按期保质保量交货。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供应商筛选和评价体系,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保、质量控制等进行监督,在生产过程中密切跟踪生产制造和物料消耗,保障订单执行。

(3)销售模式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依据,参考原油和柴油价格走势,以及二代生物柴油欧洲同期现货和远期交割价格,在原料和生产成本基础上,增加适当利润作为销售基准价格,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进行商务谈判后,最终确定成交价格。价格主要影响因素为原材料、欧洲市场碳排放交易价格、地方政府补贴政策、产品碳减排值(GHG值)、海运费波动、季节性调整等。在原材料价格显著变动或外部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会对定价进行调整。

2、新型煤化工

公司控股子公司美方焦化为煤焦化企业,生产、销售焦炭、焦粒、焦粉、焦油、硫磺、粗苯、硫酸铵、焦炉煤气等。

美方焦化负责原材料的市场调研和采购,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是煤炭。采购计划以市场为导向,基本为按需采购,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采购方式包括招标采购、竞价直采、询价采购及长协采购等。美方焦化建立了较为严格的供应商评价体系,多部门参与供应商评审;同时制定了严格的采购控制程序规范采购行为,保证原料品质和供应及时性,降低采购成本和采购风险。

美方焦化以煤炭为原料,通过配煤、捣固、结焦、熄焦和各类分离净化回收工序,生产不同等级的焦炭、焦炉煤气和焦油、粗苯、硫铵等化工产品,根据市场煤炭和焦炭价格波动,合理安排生产负荷。

美方焦化的产品主要为冶金焦,主要市场为钢铁等金属冶炼、电石生产等领域,客户区域集中在河北、内蒙等地,主要为大型国有和民营钢铁企业;化产主要在周边进行销售。美方焦化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根据客户采购需求安排销售,涵盖市场开发、客户维护、产品定价、订单和回款管理等,各类制度及流程运行高效。

焦炭及系列产品为大宗化工产品,主要以市场定价为主。焦化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在上下游中议价能力偏弱,主要以下游钢厂需求定价议价为主,化产销售则更加灵活,近年来需求旺盛,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即期销售。

3、环保材料(催化净化新材料)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催化净化材料技术上进行了超过20年的持续专注研究,重点业务领域包括铁基净化材料、钌基催化材料、炭基新型材料等,形成了材料研发、原材料采购、工业化大规模生产、产品销售、循环利用等完整的产业链;同时公司有成熟的脱硫服务业务。

催化剂净化剂业务产品原料种类较多,主要为各类贵金属、金属盐类、载体辅料等,个别产品如贵金属等价格波动较大。公司采购以市场为导向,常年跟踪重点原材料的价格走势,不断完善供应商入库和评选机制。采购部根据生产部门提出的产品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发出询价需求,在合格供应商报盘间进行比选后签订供应合同,保证产品供货与采购成本,部分原料储备一定安全库存。

脱硫服务业务在脱硫剂的基础上增加了设备采购和技术服务的内容,其中设备采购由公司根据设计文件进行比选招标,中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制造并供货。

催化剂净化剂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下游客户需求具有多品种、定制化的特征,需要在不同生产工艺、不同原物料之间进行合理安排。产品销售部门签订的订单,经审核、统计后反馈至生产部;生产部根据客户需求、设备产能和物料组织情况来统筹安排生产计划,组织协调生产过程中各种具体活动和资源,完成生产计划。

脱硫服务业务涉及项目建设或设备租赁,以及剂种更换、运营维护、技术服务等内容,公司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和设备运行状况组织相应资源适时开展。

催化剂净化剂业务以三聚凯特为核心,以直销为主,主要市场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领域。公司建立了完整的销售运营体系,涵盖需求挖掘,订单谈判、交货组织、回款跟踪、售后服务、客户维护等,最大程度满足市场需求,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公司在保障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发新建项目以及老装置改造升级需求,并持续推动新产品投放市场。

脱硫服务业务方面,公司在新疆、西南和美国建立专业团队或公司,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客户开发、项目建设、设备租赁、剂种更换和运营维护的模式。脱硫服务业务模式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以脱硫剂为主的脱硫服务收费,业务涵盖剂种生产、剂种运输、现场装卸剂、脱硫项目运行管理和废剂处理。二是脱硫设备租赁收费,业务涵盖脱硫设备的设计、制造,设备的安全管理等。

催化剂净化剂业务和脱硫服务业务均按照与客户共赢发展的理念,突出市场导向作用,以成本为基础,结合符合当前市场条件且具有可行性的市场调研价格作为标准价格,具体成交价格按照“标准价格+溢价”的形式定价,溢价部分主要来自公司附加增值服务和客户特殊需求等。

4、特色化工及其他

该业务主要产品为苯乙烯、新戊二醇、LNG及液氨等,由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全资子公司三聚家景负责组织采购、生产和销售。

大庆三聚苯乙烯的主要原料为粗裂解碳八碳九,新戊二醇的主要原料为异丁醛;三聚家景主要原料为焦化企业副产的焦炉煤气。生产企业按需就近采购,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招标采购等,采购价格参照当地市场价格。

大庆三聚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销售订单情况、客户要求的特定指标,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大庆三聚新戊二醇产品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会根据上游原料供应情况储备一定的安全库存。

三聚家景是典型的焦炉尾气综合利用企业,通过对焦炉尾气进行净化、甲烷化生产LNG,并以富氢联产合成氨,根据上游焦化企业焦炉尾气供应量动态调整生产负荷。

①销售体系

大庆三聚新戊二醇下游客户遍布华东、华南地区,苯乙烯客户主要集中在山东等地,下游产业链比较成熟,需求较稳定。三聚家景LNG主要用于能源和燃料,液氨主要用于化工原材料,LNG和液氨主要在周边区进行销售。上述企业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涵盖市场开发、客户维护、产品定价、订单和回款管理等,各类制度及流程运行高效。

②销售方式

大庆三聚为直销模式,企业与达成成交意向的客户签署买卖合同,交付货物回收货款。三聚家景下游客户主要为当地各大加气站,并拥有自建加气站开展零售业务。

③销售定价

苯乙烯为大宗化工产品,销售价格参考市场价格。新戊二醇参考山东、华东地区市场价格定价。部分长期客户给予一定价格优惠。LNG和液氨在周边市场竞争较为有序,基本参照产品不同质量进行定价。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碳减排、生物柴油及航煤添加政策是生物柴油行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从行业特征来看,原料采购、生产能力、销售渠道是二代生物柴油企业的核心竞争要素。公司成立了生物能源事业部,统筹生物柴油的采供销体系,提升协同效应。报告期内,山东三聚完成了系列技术改造升级,蒸汽等配套公用工程依次建成投产,实现了稳定、长周期运行,显著提高了装置加工能力。

成本控制、配煤管理、价格趋势是焦化行业业绩核心驱动因素。报告期内,美方焦化按计划完成生产和销售指标,但原料和产品整体处于高位震荡,净利润有较大亏损。宏观经济环境及环保政策对焦炭行情扰动较大,下游炼钢行业需求疲软,上游煤矿受环保和产能整合等因素影响供应不足,导致“焦弱煤强”的市场格局出现,处于钢厂和煤矿之间的焦企议价能力有限,利润空间被挤压。焦化下游产品LNG价格报告期内整体高于去年平均水平并维持相对高位,三聚家景业绩较好。针对企业出现的问题,公司加强了技术、采购、营销等方面的管理,控制成本,拓展煤源和新客户,引入华为云配煤系统协助加强配煤管理,开发高灰一级焦等新产品等措施提升企业效益。

剂种开发、工业放大、市场开发能力是催化净化行业业绩核心驱动因素。报告期内,受宏观环境影响,国内下游客户推迟换剂、产品销售发货一度处于停滞状态,对生产及供货影响较大。三聚美国所涉油气市场快速恢复增长,脱硫需求提振,收入、净利润均有所增长。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煤化工原料:公司焦化业务原料为精煤,主要从周边、山西、陕西、新疆等地采购,少量从口岸采购蒙古进口精煤。采购模式为比质询价。“煤强焦弱”的行情贯穿2022年全年,炼焦煤价格在供需不断博弈的过程中,相比2021年的大起大落波动较为减缓,但市场均价较2021年增加,公司根据市场走势合理安排采购。2022年全年精煤采购均价较2021年增加17.13%。

三聚家景生产所用原料为焦炉煤气,主要为美方焦化管道供应,2022年上半年价格与2021年持平,2022年8月份起参考市场价格实施阶梯定价,全年平均采购价格相对2021年增加26.67%。

有色金属化工原材料:各类金属化合物是公司催化剂净化剂生产的主要原料,受能源价格高企、美元走强及全球航空航天、船舶、新能源等行业需求上升等因素影响,金属等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有色金属生产成本增加,价格持续上涨。三氧化钼、四钼酸铵价格分别上涨25.33%和33.19%;活性氧化锌、碱式碳酸锌价格分别上涨22.63%和

3.82%;拟薄水铝石、活性氧化铝球价格分别上涨29.91%和5.89%。

其他化工原材料:异丁醛在2022年上半年基本延续2021年市场行情,但因国内经济复苏放缓、出口下滑等多重因素影响,异丁醛价格6月份开始大幅下跌,全年价格较2021年下降26.44%,目前仍在低位震荡。工业用裂解碳九市场价格对比去年上涨幅度超过96%,主要因原油价格高企导致。框架协议采购优势明显,公司2022年异丁醛采购价格较2021年下降24.45%,苯乙烯原料工业用粗裂解碳九价格则同比上升45.26%。

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无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适用□不适用

四川鑫达因原料甲醇价格居高不下,2022年全年较2021年全年均价上涨约3.8%,而下游市场需求减少,对标产品价格持续下滑,6月开始大幅下跌并无回调迹象,不具备开车的市场条件。

四川鑫达2021年完成技术改造,报告期内四川鑫达营业收入0.02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0.03%,净利润亏损

1.31亿元,占公司净利润的13.18%。

从事化肥行业

从事农药行业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紧紧围绕优化能源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产业方向,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核心发展动力,建立了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石化联合会技术创新示范单位、“十三五”中国石油化工“绿色发展典范”。公司多项核心技术通过了科技成果鉴定,并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石化联合会专利奖等荣誉。公司的大部分核心管理人员均来自于石油化工、煤化工领域的大型企业,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经营管理能力。公司拥有完善的市场团队和广泛的客户资源,与众多国内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是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物资装备网成员,是中石化“三剂”协作网成员单位,是中石油和中石化一级生产供应商。公司曾获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因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核心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重要无形资产发生不利变化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

(一)核心技术

1、新型生物燃料生产技术

公司依托核心催化剂,以自主研发的悬浮床工艺和改进的固定床工艺作为核心转化单元,以各种废弃生物质为原料,开发了生物燃料生产技术,展示出良好的应用前景。

其中,烃基生物柴油(HVO)是公司利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悬浮床加氢技术,以废弃油脂为原料进行加氢脱氧、脱羧基和脱羰基等反应进行生产,该技术已经实现工业化的稳定运行。该技术具有原料适应性广、预处理工艺简单、反应温度均匀稳定、能耗低等优点,生产的烃基生物柴油产品收率高、品质优异,产品已全部出口欧洲。

公司是行业标准《烃基生物柴油》的起草单位。行业标准《烃基生物柴油》(NB/T10897-2021)已由国家能源局发布,于2022年6月22日正式实施。

2、劣质重油MCT悬浮床加氢技术

MCT悬浮床加氢技术是一项通过高温、高压、临氢反应,加工劣质、重质原料以获得更高轻油收率和大幅度提升产品质量的先进技术。它采用公司研发的催化剂、工艺和核心装备,在悬浮床反应器内进行气、液、固三相态的混合裂化和加氢反应,可以把煤焦油、渣油、催化油浆、油砂沥青、高杂质超重稠油等重劣质原料转化为洁净的汽油、柴油、蜡油以及化工原料。轻油收率比延迟焦化等传统工艺提高20~30%。

应用该技术的工业示范装置已经成功加工了全馏分煤焦油、新疆环烷基高钙稠油,中间基减压渣油和催化油浆等劣质重油原料。加工煤焦油转化率达96~99%,轻油收率92~95%,加工稠油和渣油转化率达90%以上,轻油收率88%以上。

3、先进催化净化材料的研发和制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催化净化材料技术上进行了超过20年的持续专注研究,重点研究领域包括铁基净化材料、钌基催化材料、炭基新型材料等。形成了材料研发、工业化大规模生产、循环利用等完整的产业链。由此开发出了铁酸钙、磁性氧化铁、无定型羟基氧化铁、纳米片状羟基氧化铁等一系列先进脱硫材料,以及悬浮床加氢催化剂、钌基低压氨合

成催化剂、费托合成系列催化剂、低成本甲烷催化燃烧催化剂、醋酸一步法加氢制乙醇催化剂、合成气催化脱氧剂等催化剂。

公司持续研发的铁基净化材料和专用脱硫剂和净化剂系列产品,具有硫容高、可再生等优点,降低了脱硫成本,可使资源回收再利用,产品具有效率高、寿命长等特点,得到了广泛的市场认可。公司的净化产品不仅对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还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国家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

公司核心催化剂产品是公司核心工艺技术的开发基础,包括MCT悬浮床加氢、生物燃料生产技术、低压氨合成、费托合成等。

4、低压钌基氨合成技术

低压钌基氨合成技术以新一代钌系氨合成催化剂为核心,相比传统的铁基氨合成催化剂,能够在反应压力更低的情况下,实现更高的氨合成单程转化率,可以显著降低能耗、减少维护费用和提高安全系数等。该技术既可用于新建合成氨工厂,也可广泛用于现有合成氨企业的节能增产升级改造。

5、费托合成技术

钴基费托合成技术主要利用煤、天然气或者生物质转化生成的合成气,生产高品质的溶剂油和合成蜡。钴基费托合成的溶剂油,与石油烃类溶剂油相比,沸程范围窄,溴指数低,是具有“无硫、无氮、无芳烃、无色、无味、无毒”的新型环保产品。公司与大连化物所合作开发钴基固定床费托合成技术,结合自主开发的煤焦化、气化等关键技术和系统技术,形成了分布式、灵活机动、适应性强的费托合成技术。通过该技术生产的合成蜡具有高熔点、高硬度、窄馏分等特殊性能,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6、浆液法硫化氢脱除及资源化工艺技术

该技术依托公司自主研发的悬浮床平台技术和先进脱硫材料,形成了独特的湿法硫化氢脱除工艺,可以应用于油气开采以及煤化工等大规模脱硫领域。与传统湿法脱硫技术相比,该技术实现了脱硫材料的再生循环利用,具有投资低、脱硫运营成本低、无二次污染等优势。

(二)专利情况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在加息周期及复杂的地缘政治环境中振荡上行,大宗商品价格上半年大幅上涨,年中大幅回落持续下行,价格异常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的扰动。报告期内,公司生物能源板块生产持续向好,山东三聚实现了长周期稳定运行,单体产量提升至10.3万吨,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随着原料预处理装置投用,2023年产能将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海新新加坡公司,完善生物柴油海外营销体系,充分发挥新加坡公司区位优势,开发欧盟外市场,推动客户结构和交易模式的优化,沿着产业链上下游拓展客户,深入终端用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参与起草的《烃基生物柴油》(NB/T10897—2021)行业标准于2022年6月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烃基生物柴油产品质量迈入标准化管理时代。

报告期内,催化剂板块业务受到复杂的经济环境及能源行业走势等环境影响,国内客户推迟换剂,业务开拓难度较大,指标完成情况不理想;三聚美国催化净化业务开拓情况较好,保持盈利;催化净化板块整体基本实现盈亏平衡。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是□否

户。设备租赁费按月支付,剂种销售价对于老客户给予一般30天的账期一次性支付。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报告期内,公司烃基生物柴油进入量产阶段,产销量及安全库存数额同比大幅提高;公司2021年底收购美方焦化,报告期内全额并表,导致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产、销、库存数据增幅较大;能源产业综合服务销售量大幅减少、生产量增加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战略转型,存续的对外建设项目业务同比减少,加快推进存续项目;报告期内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并表范围,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降幅明显。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行业和产品分类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前五名客户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公司前五名客户中未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中未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

3、费用

4、研发投入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5、现金流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9.85%,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巨涛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及美方焦化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7.47%,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巨涛2021年6月末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本报告期无该事项影响。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9.99%,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1)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及美方焦化收到租赁款增加所致;(2)上年同期,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本报告期无该事项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5.11亿元,与本年度净利润-9.94亿元存在重大差异,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减值及确认联营企业投资损失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2023年经营工作重点

2023年,公司将继续推进资产优化盘整,剥离低效资产,聚焦生物能源主业,做大做强核心运营资产。公司将通过明确战略聚焦主业、优化资产提质增效、精益管理改善经营的具体措施,切实提升经营效益。

生物能源产业是公司最重要的发展方向,公司将集中优势资源打造生物能源采供销体系。生物能源事业部将完善海外采销体系,开发欧盟外市场,推动客户结构和交易模式的优化,沿着产业链上下游拓展客户,深入终端用户。山东三聚作为主要生产基地,已初步实现长周期稳定运行,2023年仍将通过技术创新、管理提升和操作优化,持续提升生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积极规划提升产能及丰富产品线,实现山东三聚单体规模效应。

催化净化业务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服务公司生物能源产业;引进及推广高附加值产品,开拓国内新市场,进一步拓展海外脱硫服务市场份额。

公司将继续改善资产负债结构,通过优化资产、应收账款回收等方式改善资产收益率。

(二)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1、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2、生物能源产能不达预期风险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公司在前期业务开发过程中形成了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公司通过业务转型,调整战略方向,减少了垫资建设规模,加大了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应收账款余额较峰值已经显著下降,但仍有部分项目的应收账款尚未完全回收,存在信用减值的风险。公司将继续强化客户信用追踪管理,通过多种途径加快实现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转让,力求将减值风险降到最低水平。

4、海外业务风险

公司生物能源产业目前主要为外向型经营模式,生物柴油产品目前全部用于出口,受海外市场及政策变化、汇率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通过建立健全供应链体系,多渠道获取原料和销售产品,以分散市场过于单一的风险。同时公司积极优化生产技术,持续改进运营操作,力求使得生产成本处于行业最低水平,产品质量达到行业最优水平,以提高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公司还将提高低凝产品生产能力,根据市场需求调节高凝、低凝产品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积极推进二代生物能源国内应用试点,开发国内市场,为国家的节能减排和能源安全贡献力量。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1、股东与股东大会

2、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及完备的运营体系,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根据其议事规则或公司制度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能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

3、董事和董事会

4、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一)业务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不存在其他需要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二)人员方面

(三)资产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完整生产系统、工业产权及非专利技术、商标。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

(四)财务方面

三、同业竞争情况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否

1、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许旭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2022年03月04日辞去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公司非独立董事卞江荣女士因个人原因已于2022年03月24日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高志强先生因工作调整已于2022年04月01日辞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已于2022年04月24日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4、公司非独立董事孟强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于2022年06月24日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

5、公司非独立董事梁剑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2022年08月09日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6、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赵文涛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2023年01月13日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7、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曹华锋先生已于2023年02月03日辞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8、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林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2023年03月17日辞去总经理职务,于2023年03月14日辞去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1、张鹏程,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城建天宁消防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经理、北京城建天宁鸿润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西藏诺迪康药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北京康美兴农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融百望置业有限公司董事,福大紫金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周从文,男,1973年0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6年08月至2023年03月曾任职于中国石化集团天津石油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厂、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03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2023年0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3、刘雷,男,196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2000年6月至2021年7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北京大行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大行基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国兴科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三亚国兴科达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弘泰基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颐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4、王腾,男,1988年0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1年10月至2021年12月,曾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审计部高级审计师、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经理、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高济(天津)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投资经理、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经理;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经理,2023年02月起担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战略投资部经理)。兼任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中关村中技知识产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海淀国际教

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鑫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峡鑫泰(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华海恒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海国鑫泰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0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5、祝贺,男,1987年04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会计师职称,持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及PMP证书。曾任职于吉林国际仓储有限公司、中国吉林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战略投资部、经营管理部等;2022年06月至今,担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兼任北京稻香湖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鑫泰世纪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龙徽国际酒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海鑫恒泰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中关村中技知识产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海国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0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6、王力,女,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7月至今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风险法务部经理。曾任中技知识产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兼任北京市金凯旋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中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国恒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华海恒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国恒泰幼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金辉会议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鑫恒泰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瓴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星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海鑫恒泰(山东)燃料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鑫泰锦绣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国教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江峡鑫泰(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海星企商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监事、中创海泰(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7、张蕊,男,1984年0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09月至2022年08月曾任职于北京庄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或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乐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22年09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3年02月起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8、谭向阳,男,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资深英国注册会计师(FFA)、资深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FIP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资深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FCMA)。曾任北京申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申克(天津)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克莱德物料输送技术有限公司、申克(天津)工业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北京申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申克(香港)工业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史道克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克莱德物料输送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经管处科员,萨姆森控制设备(中国)有限公司CFO,北京财能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7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数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9、左世阳,男,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曾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产品技术部部长、上海赛科石化聚烯烃技术服务经理、道康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市场经理、海罗索斯净水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总监、扬州氢冶联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要从事化工行业工作。现任武穴市久安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0、刘灵丽,女,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化工学院)有机化工专业。曾任中石化规划院炼油处副处长、中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集团公司高级专家,主要从事能源行业工作。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1、张文武,男,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兴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中投视讯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工作。现任北京海厚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深圳蜂窝工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简介

1、孙丽华,女,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任职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兼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鑫泰世纪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中关村中技知识产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智享出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鑫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京蒙糖业(内蒙古)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市海淀区钢管厂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国科率先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龙徽国际酒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唐山曹妃甸海国京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市海淀区漪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新晟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稻香湖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杜伟,男,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中国航空遥感服务公司,北京大行基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北方数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年10月起任公司监事,2017年9月-2020年9月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北京盛德恒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融强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监事。

3、马芳,女,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材料化学工程硕士。曾就职于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2011年11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科技发展部科研主管、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经营管理部部长等,现任公司科技发展部副部长,主要负责科技发展部科研管理工作。兼任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营管理部部长,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营管理部部长,浙江聚金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济源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省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宿州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03月起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周从文,总经理,简历同上。

2、赵文涛,男,1982年0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09年07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技术发展部工程师、副部长、部长,2021年7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04月起任常务副总经理。兼任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赵文涛先生长期从事技术研发、对外技术合作工作,承担催化剂研发及产业化工作,是公司催化剂研发骨干。曾获首都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两次,申请专利80项,发表行业论文十余篇。

3、孙艳红,女,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北京天鸟一和数控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北京合达美智能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2年1月加入公司任职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4年5月起担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6年3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9月起兼任公司副总经理。

4、余冬明,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国际注册高级项目管理师(PMP)。曾任职于中石化股份公司武汉分公司、中国中化集团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2010年9月至2017年3月在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历任炼油事业部部长、项目执行中心副主任、技术开发部部长。2017年3月加入公司,历任鹤壁项目组项目经理、投资项目管理部部长。2020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5、吴永涛,男,1970年05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职于中石油抚顺石化催化剂厂,2002年04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技术部工程师及生产部部长、公司第一分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技术发展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生产管理部部长兼质检中心主任、公司生产安全环保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6、胡堃,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07月-2021年03月曾任职于凤凰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慧富恒泰(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帝海投资控股集团、中关村创客小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创客小镇置业有限公司,2022年04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7、孔德良,男,1986年0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08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气体净化事业部技术助理、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采购部部长、市场营销部技术支持工程师、生物能源营销部副部长、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

8、张蕊,董事会秘书,简历同上。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一)决策程序

1、第五届董事会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执行、第五届董事会任职的独立董事按照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执行、第五届监事会任职的监事按照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和监事津贴的议案》执行;

(二)确定依据

2、公司职工监事未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领取相应报酬;

3、第五届董事会任职的独立董事津贴按照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执行;

4、不在公司任职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按照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执行、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按照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和监事津贴的议案》执行。

(三)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第五届董事会及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人员)合计在公司领取的薪酬为999.37万元;其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支付,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的津贴按季度支付。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具体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科学审慎决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及建议。同时,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掌握公司发展动态,有效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2、薪酬政策

公司执行同工同酬,易岗易薪的薪酬政策;公司执行为员工岗位付薪、能力付薪、业绩付薪的薪酬支付原则。公司建立有完整的薪酬体系及业绩考核制度。薪酬体系基于岗位体系建立,为不同岗位体系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酬上升通道,薪酬体系细分为管理类、研发类、技术类、销售类、项目管理及建设类、生产类等。每个年度公司会进行相应的市场薪酬水平调研,适时调整公司的薪酬整体水平。薪酬体系包含工资体系和福利体系。工资体系包含基本年薪以及根据业绩考核制度确定的年度奖励。福利体系包含社保公积金以及公司提供的其他福利,包含补充医疗保险、公司培训及团建等。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会适时调整薪酬政策,使公司的薪酬水平更具竞争力,以便吸引和保留优秀员工。

3、培训计划

公司按年度根据企业当年的发展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公司根据以内部培训为主,外部培训和学习为辅的原则制定培训计划。公司建立有相应的培训制度,内部培训主要针对公司制度培训、业务知识培训、企业文化培训等方面,外部培训主要针对战略管理类、财务类等专业知识培训。

4、劳务外包情况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利润为-80,443.29万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9,005.22万元,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06,789.12万元。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及公司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现金需要,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参照各项内控制度和《内部控制手册》的程序,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事项的监督与评价工作,涵盖了主要业务环节和经营事项,确保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1)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现有一期、二期、三期、化工化肥技改四个项目均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备案,取得环评批复,并全部通过验收;公司严格按照ISO14001的要求,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建立并运行了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并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苯乙烯抽提装置与新戊二醇装置、增建火炬和焚烧炉系统均完成环评并获得批复文件,并全部通过验收。

(3)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备案,取得环评批复。

(4)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现有新建5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均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备案,取得环评批复,并全部通过验收。公司严格按照ISO14001的要求,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建立并运行了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并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现有综合利用焦炉煤气制2亿m液化天然气项目、LNG尾气综合利用生产100Kt/a合成氨项目均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备案,取得环评批复,并全部通过验收;公司严格按照ISO14001的要求,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建立并运行了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并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现有综合利用300万吨/年洗煤、2×96万吨/年焦化均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备案,取得环评批复,并全部通过验收;公司严格按照ISO14001的要求,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建立并运行了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并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对污染物的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标准,不存在重大环境问题,也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上述子公司均已建立了相应的防护/防治设施,保证废水、废气等达标排放。报告期内,各项设施均正常运行。

(1)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

Ⅰ.氮氧化物污染物防治设施:焙烧产生的含氮氧化物低浓度烟气通过烟道送到碱液吸收塔,经5-15%碱液洗涤、净化,再经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碱液吸收装置由吸收塔、碱液槽、碱液泵组成)。焙烧产生的含氮氧化物高浓度烟气通过烟道送到催化还原脱硝装置处理,经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Ⅱ.粉尘污染物防治设施:粉尘岗位设有布袋除尘器,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Ⅲ.污水防治设施:建有废水处理池150m

一座,500m

一座,事故池1,000m

一座。建有日处理能力120吨高氨氮废水预处理装置,日处理能力600吨的综合废水处理站(加药除去重金属+高氨氮废水(预处理)+含镍废水加药预处理+水解生活+MBR)。

(2)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

Ⅰ.废气防治设施:苯乙烯车间与新戊二醇车间产生废气通过密闭管线进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焚烧炉废气处理能力1,883m

/h、废液处理能力132kg/h。自建火炬系统作为应急处置设施保持长燃,火炬系统废气处理量为12,000m

/h。

Ⅱ.污水防治设施:建有废水处理场一座,事故池4,252m

一座。污水处理场日处理废水能力360吨/天,(EGSB工艺+A/O生化工艺)。

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与行业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环保设施不断进行完善并加大相应的环保投资,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3)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

Ⅰ.SO

、NOx、粉尘等污染物防治设施:各装置加热炉、重沸炉等全部采用低氮燃烧器,加氢单元加热炉采用管输天然气;各塔放空气、闪蒸罐不凝气送加热炉,不足部分以天然气为燃料。上述原料含硫量极低,含硫约20mg/m3。燃烧产生的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连续通过高烟囱排入大气。烟气排放污染物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标准。

Ⅱ.储罐区、装卸区无组织控制:生物柴油、生物轻油等挥发性油品物料均采用内浮顶罐,生物原料油和外甩尾油采用拱顶罐,装卸车采用专用鹤管液下密闭装卸方式,罐区配置2套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分别采用“吸收+冷凝(最低温度-25℃)+活性炭吸附(解析)”和“四级冷凝(最低温度-65~-75℃)+活性炭吸附(解析)”,处理原料罐区和装卸车的有机废气。油气回收的处理效率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去除效率≥97%),处理后的废气经各自的排气筒排放。

(4)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

Ⅰ.工艺尾气:生产工艺尾气(甲醛浓缩装置尾气、甲缩醛单元精馏塔尾气、三聚甲醛单元工艺尾气和聚甲氧基二甲醚单元工艺尾气)经尾气处理器焚烧处理,回收燃烧热量,烟气通过30m高烟囱排放。

Ⅱ.锅炉烟气,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SNCR脱氮工艺脱硝+布袋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工艺,处理后的烟气通过50m高烟囱排放。主要监测指标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测仪并于省厅联网)

Ⅲ.质检尾气,涉及有机溶剂分析化验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尾气通过通风橱收集系统经活性炭处理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Ⅳ.生产、生活废水: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处理能力200m

/d,采用“次氯酸钠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工艺。生产废水主要有甲缩醛生产废水,三聚甲醛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转移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再次处理后排放。

(5)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

Ⅰ.废热锅炉排污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委托处理;修建事故排水池(兼做消防废水池)容积5000m

,底层做防渗。

Ⅱ.临时储放废脱硫剂、废活性炭,占地面积约为200m

Ⅲ.氨缓冲罐驰放气:采用无动力氨回收系统进行净化后再经LNG项目现已建成的驰放气输送管网送至美方焦化项目作回炉燃料燃烧。

(6)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

I.精煤、焦粉堆场建有全封闭大棚3座,煤转运运站及运煤通廊封闭,抑尘效率在99%以上。

II.侧喷脉冲袋式除尘器2座,用于收集处理精煤破碎产生的煤尘排气筒高20m除尘效率99%以上。

III.建有2座脱硫脱硝装置,用于处理焦炉加热后的废气,项目工程由烟道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氨系统等组成。

Ⅳ.酚氰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A2/O工艺,最大处理量为200m/h,平均处理量为90m/h。处理后的污水全部用于熄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19年12月在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备案

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报大庆高新区安全环保局进行备案。

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8月在莒县安全环保局进行备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19年4月在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备案。

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于2020年9月报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局进行备案。

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于2020年12月报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分局进行备案。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已经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了环保监测,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已按照委托环评要求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检测工作,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已经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环保监测,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2022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114.92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5,492.45元。

2022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88.97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3,576.71元。

2022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261.98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34,095.62元。

2022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0元,缴纳环境保护税0元。

2022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21.65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0元。

2022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1,846.74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4,803,097.55元。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已进行2020年环境信息公开及2020年环境统计的上报,2021年危险废物转移计划上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板上市公司,一直秉承技术创新、可持续发展、安全环保并重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宗旨,积极推进安全环保管理的制度化,强化风险控制、隐患排查及整改,担负安全环保社会责任,回馈社会。2022年全年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在生产安全环保方面完成工作预期,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一)完善生产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强化生产安全环保管理

2022年,公司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重新梳理、修订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特殊作业管理,并签订年度安全环保管理责任目标;同时要求各下属生产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统抓落实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安全环保技改技措问题与隐患整治问题,同时完善其生产安全责任制与岗位职责等,生产安全环保部作为公司生产安全环保归口管理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督促落实关于安全环保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安全检查、隐患整改。

(二)日常安全与环保监督管理

在严格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制、岗位安全责任制的同时,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均已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与环保负责人,明确年度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并组织每周、每月、每季度的安全环保检查,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确保安全防控设施、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现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创造适宜的工作环境,有效控制了安全环保风险。另外,在今年6月,公司响应国家及海国投的号召,积极开展为期30天的“安全活动月”活动,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主题,开展全方位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及隐患整改工作,强化了各分子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及员工的安全风险防范和处理事故的意识及方式。

(三)安全环保资金投入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生产单位安全专项资金提取的规定,下属各生产单位按照经营业务的种类,参照国家规定与行业标准,投入安全资金2,880.63万元,包括劳动用品购买、特种设备及压力容器检测、隐患整改等。

此外,下属各生产单位环保方面的支出共计2,334.26万元,包括第三方检测费、环保设施维护、污水处理费用、固废转移及处理费用等等。

(四)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

下属各生产单位严格执行公司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强节能减排及清洁生产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排放标准以及检测计划,实现达标排放、减量排放。如:三聚家景所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通过添加《零排放水处理药剂》全部作为循环水系统喷淋水的补水循环使用,废水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通过投加零排放水处理药剂,保证循环水系统不腐蚀、结垢。废水回用彻底,节水效果显著;每年减少污水外排约5万吨;四川鑫达结合自己产品生产的特性,申领四川省绵阳市绿色制造工厂。

(五)安全标准化管理

公司非常注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大力推动各分子公司进行标准化评级等工作。截止目前,下属生产单位均已完成生产安全标准化评级工作,三聚凯特、三聚家景、大庆三聚、四川鑫达均为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与此同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全面推行生产经营与员工健康并重的管理理念,创造企业安全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公司总部(含三聚凯特)多年来通过不断发展进取,持续获得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的认证。

公司下属生产企业依据各自生产特性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四川鑫达获得ISO9001/ISO14001/ISO45001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三聚家景获得ISO9001/ISO14001/ISO45001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以及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证书;大庆三聚建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欧盟化工体系的认证,山东三聚正在办理认证工作。

公司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管理体系审核、安全评价、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员工相互监督等多种形式,推动职业健康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末,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违法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应付关联方债务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1)2019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与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租赁物为大庆三聚部分生产设备,租赁物总价款为20,000.00万元,租赁期为3年。2022年12月,经合同各方同意并确认,将原“融资租赁合同(回租)”项下债权到期日延长至2023年6月。

(2)2020年10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与湖北省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租赁物为山东三聚部分生产设备,租赁物总价款为11,000.00万元,租赁期为3年。

(3)2020年10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与国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直接租赁)”。供应商和租赁物由山东三聚公司自行选定,由国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供应商购买,再将租赁物出租给山东三聚公司使用。租赁物总价款为1,107.30万元,租赁期为3年。

(4)2021年6月,公司子公司三聚家景与郑州云海恒兴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5000Nm3/h氮气及2000Nm3/h仪表空气空分制氮装置租赁合同”。租赁装置为郑州云海恒兴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三聚家景要求建设,出租给三聚家景使用。租赁物总价款为3,750.00万元,租赁期为5年。

(5)2021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与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租赁物为山东三聚部分生产设备,租赁物总价款为4,800.00万元。根据截至2022年12月底实际放款情况预计,租赁期为54个月。

(6)2021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与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直租)”。供应商和租赁物由山东三聚公司自行选定,由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供应商购买,再将租赁物出租给山东三聚公司使用。租赁物总价款为4,699.91万元,租赁期为3.5年。

(7)2021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租赁物为山东三聚部分固定资产,租赁物总价款为50,000.00万元,租赁期为24个月。

(8)2022年5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与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租赁物为山东三聚部分生产设备,租赁物总价款为20,000.00万元,租赁期为60个月。

(9)2022年5月,公司控股子公司美方焦化、四川鑫达共同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回租租赁合同”,租赁物为美方焦化及四川鑫达部分生产设备,租赁物总价款为45,000.00万元,租赁期为24个月。

合计

(10)2022年公司与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向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租赁房屋用于日常办公,租赁期限自2022年9月8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租金标准为人民币8元/天/建筑平方米。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无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1、2022年09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09月24日、2022年10月31日、2023年01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拟通过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2022年09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挂牌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52%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52%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09月24日、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2月02日、2023年01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拟通过挂牌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52%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52%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52%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3、2022年09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转让所持全资子公司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09月24日、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30日、2023年01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拟通过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4、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挂牌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80.023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三聚绿源80.023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02日、2023年01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拟通过挂牌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80.023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80.0235%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80.0235%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一、企业债券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逾期未偿还债券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19三聚Y1”可续期公司债券设有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涉及上述选择权的执行。

3、中介机构的情况

报告期内上述机构是否发生变化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

公司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5、报告期内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新能科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营业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事项描述

海新能科公司2022年度收入为86.48亿元,主要为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烃基生物柴油产品、能源产业综合服务等,营业收入发生和完整性将对海新能科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我们认为该事项为关键审计事项,海新能科公司主要营业收入具体确认时点如下:(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28、收入”)

(1)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烃基生物柴油产品国内销售,在发货并取得经客户确认的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出口销售,在发货并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及提单或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

(2)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贸易增值服务)的商品购销业务,公司贸易增值服务交易过程中承担了商品采购、销售上的主要风险,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客户,对销售的商品具有协商定价权,在发货并取得客户的结算单时确认收入;

(3)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设备销售,如果销售设备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公司不能认为已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了客户,公司将在客户完成验收并接受该商品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客户验收只是一项例行程序,并不影响公司判断客户取得该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公司在发货并取得客户确认的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

(4)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提供专利和技术许可及服务收入确认时点:在取得客户确认的技术清单、服务完成资料等时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

(5)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土建安装把一个项目按形象进度分成若干个节点,签订各分项施工合同,当工程进度达到合同约定的节点时,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取得客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确认收入;

(6)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按照工程的性质并参考实际累计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或已确认的工程量占预计总工程量的比例确认收入。

2、审计应对

(1)对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烃基生物柴油产品的收入确认,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③对海新能科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烃基生物柴油产品销售收入,核对客户收货确认单等文件,评估收入的完整性;

④通过各期收入波动分析、毛利率分析等各项分析程序,评估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⑤在执行上述程序的基础上,我们对重要的客户进行了访谈,以评估收入的真实性。

(2)对于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设备的收入确认,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③对海新能科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设备销售收入,核对客户收货确认单等文件,评估收入的完整性;

④在执行上述程序的基础上,我们对重要的客户进行了访谈,以评估收入的真实性。

(3)对于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土建安装的收入确认,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③对海新能科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土建安装收入,核对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评估收入的完整性;

(二)存货跌价准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如海新能科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存货”所述,存货余额27.11亿元,存货跌价准备金额1.31亿元,账面价值较高,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因此我们将存货跌价准备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针对存货跌价准备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执行存货的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等;

四、其他信息

海新能科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海新能科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治理层负责监督海新能科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六)就海新能科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法定代表人:张鹏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艳红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杰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合并利润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张鹏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艳红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杰

4、母公司利润表

5、合并现金流量表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三、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北京三聚化工技术有限公司,由自然人林科、张杰、李冬共同出资设立,成立于1997年6月3日,注册资本为10万元。

经过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2007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1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后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法人股东2名,出资2,861.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6.11%;自然人股东18人,出资2,238.6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3.89%。根据2007年10月29日第五届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整体变更为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1月26日于北京市工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025574Y。

经2008年增资及2009年股权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为7,227万元,其中: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持股3,486.33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8.25%;自然人股东持股3,740.67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1.75%。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400号)核准,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014号《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727万元。

根据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总股本由9,727万股增加至19,454万股,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3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10017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9,454万元。

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总股本由19,454万股增加至38,908万股,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4月28日出具的(2012)年中磊(验A)字第0010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8,908万元。

根据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总股本由38,908万股增加至50,580.40万股,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3]第1012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580.40万元。

根据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33,978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6.48元/股。本次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4]第1048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8,837,978.00元。

根据2015年4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152,651,393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1,489,371.00元。本次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5]第1053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61,489,371.00元。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56号文)的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6,734,079股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778,223,45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778,223,450.00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12月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由于公司已于2015年4月30日实施完毕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5年6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7.13元/股。本次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5]第2056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78,223,450.00元。

根据公司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89,111,693.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2016年5月13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5,805,143.00元,股本为1,185,805,143.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准验字[2016]109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数为2,349,720,302.00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9,720,302.00元。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1号楼大行基业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张鹏程;

本公司母公司为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04月06日决议批准报出。

本公司2022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23户(另有三级公司16户,三级以上公司1户),二级、三级公司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比上年度增加1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本公司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评估后认为未来12个月不存在可能导致持续能力发生重大疑惑的事项。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起止日期按公历日期确定。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母公司将其全部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以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如果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需要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3)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③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⑤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入日起不超过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项目的折算方法、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规定,将以外币表示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表示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中单独列示。以外币表示的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10、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

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②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④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A、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B、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公允价值初始计量

②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

③公允价值的层次划分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

以上层次划分具体表现为: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①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A.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B.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使用减值准备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a、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b、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单独测试后未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c、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3、应收款项融资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往来款及其他

15、存货

(1)存货类别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的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中期末及年末,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已霉烂变质、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12、应收账款。

17、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公司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取得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1)确认标准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下同)应当确认为持有待售: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应当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长期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附注四、5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②除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都可以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与本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以本公司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以本公司取得投资时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

利润的影响进行调整,并且将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相同。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固定资产: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预计净残值、已提折旧及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和剩余使用寿命,计提折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不适用。

25、在建工程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3)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情况详见第十节、七、21、固定资产和22、在建工程。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本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如果公司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4)售后租回交易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其中:

②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应当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摊销。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寿命的复核程序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31、长期资产减值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①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单项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C.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D.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E.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F.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G.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3)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未探明矿区权益,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4)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分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②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如下步骤:

B.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资产上限是指公司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D.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35、租赁负债

(1)租赁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③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④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⑤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2)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

36、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7、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1、一般原则

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公司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该转移可能在某一时段内发生,也可能在某一时点发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具体方法

公司确认收入的具体时点

①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烃基生物柴油产品国内销售,在发货并取得经客户确认的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出口销售,在发货并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及提单或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

②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贸易增值服务)的商品购销业务,公司贸易增值服务交易过程中承担了商品采购、销售上的主要风险,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客户,对销售的商品具有协商定价权,在发货并取得客户的结算单时确认收入。

③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设备销售,如果销售设备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公司不能认为已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了客户,公司将在客户完成验收并接受该商品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客户验收只是一项例行程序,并不影响公司判断客户取得该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公司在发货并取得客户确认的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

④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提供专利和技术许可及服务收入确认时点:在取得客户确认的技术清单、服务完成资料等时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

⑤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土建安装把一个项目按形象进度分成若干个节点,签订各分项施工合同,当工程进度达到合同约定的节点时,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取得客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确认收入;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包括资产与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①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3)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对于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4)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除原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部

分,其减记金额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其他的情况应计入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在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可以恢复。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本公司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上。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固定资产

少数股东权益

营业成本

b、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15号解释要求,母公司不涉及资产负债表期初数调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取得了由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21001580,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被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42001729,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取得了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23000167,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取得了由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15000017,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6)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取得西部大开发战略税收优惠认定,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的规定,自2020年度起公司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取得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11004823,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其他说明: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41,411,819.61元,其中:冻结款项23,784,136.20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7,127,683.41元;保函保证金500,000.00元。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54,535,241.72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3、衍生金融资产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13,658,440.23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02,325,339.25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3至4年

按账龄披露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其他说明:

6、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共计948,964,212.72元,占期末预付款项总额的73.03%。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公司本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514,185,432.68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39.57%。

8、其他应收款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2)重要逾期利息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注:1孝义市京泽园能源有限公司(原孝义市三聚鹏飞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京泽园能源有限公司(原北京三聚能源有限公司)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1年公司挂牌转让上述两家公司股权。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本年转回或转销原因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11、持有待售资产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13、其他流动资产

14、债权投资

重要的债权投资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5、其他债权投资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17、长期股权投资

1、巨涛其他增减变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聚香港资产负债表日将其所持长期股权投资由记账本位币港币折算为人民币产生的外币折算差额以及巨涛配售新股、小股东行权导致股权被动稀释产生的变动所致。

2、聚实能源其他增减变动为2022年3月末公司控股子公司美方焦化董事不再担任聚实能源总经理职务,不再对其构成重大影响,将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所致。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以专利技术作价人民币1,333万元出资福大紫金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资产负债表日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2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注:1其他增减变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美方焦化、山东三聚固定资产报告期内完成竣工决算导致固定资产金额及类别变动。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5)固定资产清理

22、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4)工程物资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24、油气资产

25、使用权资产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46.51%。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27、开发支出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2)商誉减值准备

无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公司聘请专业评估机构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分别出具了评估报告,商誉本年未发生减值。

29、长期待摊费用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34、衍生金融负债

35、应付票据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38、合同负债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短期薪酬列示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40、应交税费

41、其他应付款

(1)应付利息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2)应付股利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42、持有待售负债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4、其他流动负债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47、租赁负债

48、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2)专项应付款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计划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50、预计负债

51、递延收益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53、股本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6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3,330,000张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利率7%,发行总额共计人民币333,000,000.00元。债券简称“19三聚Y1”,债券代码“112899”。公司已于2022年5月完成兑付兑息并摘牌。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55、资本公积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变化为公司“可续期债-19三聚Y1”到期减少资本公积以及长期股权投资巨涛配售新股及小股东行权导致股权被动稀释减少的资本公积。

56、库存股

57、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59、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否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418,993,902.16元,其中,418,993,902.16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63、销售费用

64、管理费用

65、研发费用

66、财务费用

67、其他收益

68、投资收益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1、信用减值损失

72、资产减值损失

73、资产处置收益

74、营业外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75、营业外支出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83、套期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合并成本及商誉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合并成本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注:1、本公司持有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29%股权。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于2021年末收购美方焦化,其2021年度利润表不并入公司合并报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港币、新加坡元等外币有关,除本公司的子公司SJENVIRONMENTALCORP、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HAIXINENERGYTECHNOLOGYINTERNATIONALPTE.LTD.有部分业务以美元、港币、新加坡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2年12

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美元、港币、新加坡元余额外,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信用风险

2022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公司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本公司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3、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的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无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无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无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4、其他关联方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鑫泰融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8)其他关联交易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应付项目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鹤壁华石退回合作经营款9,000.00万元。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的涉案金额为10,279.34万元,预计总负债9,835.94万元。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与大庆玉秸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大庆玉秸已支付完成全部股权转让款80,661.67万元。公司已收到北交所出具的关于转让三聚绿能100%股权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具体详见《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公司在北交所公开挂牌转让三聚绿源、三聚北大荒、南京三聚三家子公司股权。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三家公司挂牌转让项目已征得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名称:黑龙江红兴隆农垦聚隆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1)。

(4)2023年03月14日,美方焦化收到乌达区函件《关于加快推进焦化企业淘汰关停的提醒函》,具体详见《关于收到<乌达区焦化产业重组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6)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涉及新增冻结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708.38万元,解除冻结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4.57万元。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2)未来适用法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28,228,687.38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12,295,261.99元

按货款或往来款组合计提应收账款情况: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其他应收款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3、长期股权投资

(1)对子公司投资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42,839,004.96元,其中,42,839,004.96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无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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