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部署要求,推动人工智能训练师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公布2024年象山县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象人社〔2024〕26号)和《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4年市“技能之星”人工智能训练师象山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象山县人力社保局、象山县总工会、象山县教育局。
承办单位:象山县精信培训学校。
二、竞赛类别
市“技能之星”选拔赛。
2.比赛地点:宁波开放大学象山学院(丹东街道塔山路688号)。
四、竞赛项目
人工智能训练师。
五、竞赛内容
(一)比赛内容
(二)评分标准
竞赛设置理论知识(机考)、技能实操两项,理论成绩占30%,实操成绩占70%,以综合成绩决定名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实操成绩高低决定最终比赛名次。
(三)技术文件详见附件。
六、参赛对象
七、奖项设置
参赛人数超过30人时,奖项设置如下:
(一)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除一、二、三等奖外,可设置优胜奖;获奖总人数不超过参赛选手总数的50%。
(二)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均合格的,由市人社部门核发“人工智能训练师”技师(二级)技能等级证书;优胜奖获得者,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均合格的,由县人社部门核发“人工智能训练师”高级工(三级)技能等级证书;已有竞赛技术文件编制标准等级及以上证书的,不再重复发证。
(三)本次大赛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者每人依次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