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一章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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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主考学校由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担任,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审核学位等工作。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二十余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承担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的任务。
考生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有: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参加自学考试的自考生既可以自学的方式完成学业,也可根据需要和可能,选择社会助学的方式接受指导和帮助。学习使用考试机构颁发的课程考试大纲,指定、推荐的教材和参考书。高等院校、出版机构、社会助学组织针对自学者的实际,还编写了习题、练习和用于实践环节训练的录像。
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第一章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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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或是一门自己感兴趣的课程。你可以在“专业计划查询”中查看开考的专业、课程介绍,以及各专业的考试计划、课程的教材及大纲。目前,北京自考专业按层次分为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课程的考核方式主要有:笔试、非笔试、实践、笔试+实践。
注:考试期中的**代表考试年份,例:2015年4月自学考试的考试期为1504。
依据考试安排,你可以确定自己何时参加考试,并选定此次考试要报考的科目,提前做好准备。你可以在“专业计划查询”中查看考试计划和课程教材大纲,购买推荐教材并进行学习。自考的考试题目是严格按照考试大纲命制的,自考的推荐教材也是严格按照考试大纲编写的,比较契合大纲的要求,能帮助你有效地理解与掌握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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