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各继续教育基地:
一、总体要求
二、公需科目学习要求
(一)学习内容及学时要求。2024年我市公需科目重点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思想”“党史学习教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等专题系列课程开展学习;自主选择“数字技术”“传统文化”“法律知识”“网络安全”“知识产权”“人才国际化”“人文素养”“安全生产”“质量强市”“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医养健康”等方面课程开展学习。年度累计应不少于30学时。
三、专业科目学习要求
(一)学习内容及学时要求。专业科目应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立足科技前沿,以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重点围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课程开展学习。年度不少于60学时。
(二)学习形式
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
本年度我市继续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培训面向我市先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开展,完成学习经结业考核可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相应学时记入个人继续教育学时;参加考核评价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视同获得相应职称。“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报名通知将在“平台”公开发布。
五、有关工作
六、其他要求
附件:1、学时折算标准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学时折算标准
学员除直接参加本年度各类继续教育培训获得学时外,也可通过“平台”进行学时申报,经审核通过后计入本年度公需、专业科目学时。相应学时折算标准为:
一、公需科目折算
(1)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援派,以及到基层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组织援派文件为依据,援派期间每年可认定公需科目30学时。不足一年的,按月份比例计算(如援派6个月,则认定为15学时)。
(3)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的,以考试合格证书为依据,每个考试模块可认定当年度公需科目5学时,累计不超过30学时。
(4)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能竞赛、技术比武、行业性比赛活动或其他种类的学习,以参赛证明为依据,可选择抵扣公需科目或专业科目学时。如选择抵扣公需科目学时,可分别抵扣当年度5(国家级)、4(省级)、3(市级)、3(县级)学时,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抵扣公需科目后,不可重复抵扣专业科目学时。
二、专业科目折算
(1)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援派,以及到基层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组织援派文件为依据,援派期间每年可按专业科目60学时认定。不足一年的,按月份比例计算(如援派6个月,则认定为30学时)。专业科目可与公需科目同时认定。
(3)参加自学考试的,以单科合格证书或学校出具的有学籍编号的成绩单等为依据,当年度可按每门课10学时认定,每年累计不超过40学时。
(4)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等可折算学时。成果类,包括科研成果奖励、专利或用人单位认可的其他重要成果等。论文著作类,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技术论文、学术会议交流论文、出版著作、译著等。以成果著作为依据,当年度每项(篇、本)计10学时,折算学时每年累计不超过30学时。
(6)参加全国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以及行业公认的国际注册类考试,以考试通过的资格证书为依据,当年度认定16学时。
(7)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能竞赛、技术比武、行业性比赛活动或其他种类的学习,以参赛文件为依据,可选择抵扣公需科目或专业科目学时。如选择抵扣专业科目学时,可分别抵扣当年度30(国家级)、20(省级)、10(市级)、5(县级)学时,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抵扣专业科目后,不可重复抵扣公需科目学时。
(8)参加企业职业技能评价,获得企业首席技师、特级技师、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以等级证书为依据,可分别抵扣当年度30、25、20、15、1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