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基教处,安徽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发文日期2013年05月1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皖教基函〔2013〕17号
施行日期2013年05月13日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一、填报内容
1.中西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项目、依托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项目,重点核定2011、2012年已安排的项目点、各级财政投入、实施进度和受益幼儿人数,以及2013年计划安排的项目基本情况。
2.城市学前教育综合奖补项目,重点核定2011-2012年已扶持的企事业单位与集体办幼儿园名单、财政投入数及受益幼儿人数,以及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数量(省内及跨省流动)、财政投入数。
3.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项目,重点核定2011-2012年已扶持的普惠性民办园名单、财政投入数及受益幼儿人数。
4.学前教育资助项目,重点核定2011-2012年已资助的幼儿人数、财政投入数。
二、填报、审核方式
2、审核方式: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逐项、逐园认真填报审核,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县级进行审核把关,市、县(区)级主要审核项目、资金分配及实施情况,确认后,由市级上报。
三、有关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要安排专人填报和审核,要安排熟悉业务、工作认真的人员从事此项工作,要保持上报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严禁虚报和瞒报。有关数据以前如果有过上报的,前后要有合理的逻辑关系,不得自相矛盾。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