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夏万东,男,汉族,55岁,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公务员局局长(兼)、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单位正县级领导职务;
曾敬,男,汉族,48岁,大学学历、农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大通区委副书记、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单位正县级领导职务;
盛星,男,汉族,52岁,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潘集区委常委、社会工作部部长、政法委书记、三级调研员,拟任市辖县(区)委副书记。
市委组织部在市政务中心A座1楼大厅设立意见箱,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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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
2024年5月31日
合肥市
瑶海区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5月30日合肥市瑶海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陆翊的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陈军的合肥市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李业敏的合肥市瑶海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芳的合肥市瑶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吴含笑的合肥市瑶海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黄贺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岳刚为合肥市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军为合肥市瑶海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宋丹为合肥市瑶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袁圣钊为合肥市瑶海区民政局局长;
龙云章为合肥市瑶海区信访局局长。
庐阳区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合肥市庐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周宗华为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郑家凯的区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任免人员名单
任命:
凌德江为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张福余的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人员名单
方守林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包河区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张瑞金为合肥市包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张燕为合肥市包河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远波为合肥市包河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绪发为合肥市包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强为合肥市包河区人大常委会芜湖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月荣为合肥市包河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吴建平为合肥市包河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朱丽云为合肥市包河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姜军生为合肥市包河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邵小如的合肥市包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蒋顺平的合肥市包河区人大常委会芜湖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江宜为合肥市包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郑驰原为合肥市包河区商务局局长;
盛立为合肥市包河区信访局局长;
刘文龙为合肥市包河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张瑞金的合肥市包河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关于接受王政彬辞去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王政彬辞去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接受王政彬辞去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
关于接受邵小如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邵小如辞去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宿州市
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