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戴慧琴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局各处室、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4年1月10日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戴慧琴同志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职务;
免去万勇同志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职务;
免去徐善坤同志基金监管处处长职务;
李成华同志任基金监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免去其待遇保障处处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李育同志任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免去其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采购分中心)主任职务;
李妮同志主持待遇保障处工作;
安昕同志主持医药服务管理处工作;
翟小伟同志任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采购分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免去其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副处长职务;
周红军同志任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三级调研员,免去其待遇保障处三级调研员职级。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