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7岁的方西屏曾任池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安徽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据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初至2013年2月,方西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许祖坤、胡国挺、夏力等人的请托,为其在商业房产购买、房屋产权证办理、特许行业审批、国有土地出让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伙同他人或单独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记者注意到,检方指控方西屏的7起受贿犯罪事实中,有2起金额高达千万:2006年初至2011年4月,方西屏利用担任池州市政府市长职务上的便利,接受池州亚坤混凝土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许祖坤(另案处理)的请托,为其在购买池州市商业房产、办理房屋产权证、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竞买混凝土公司地块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3年10月,方西屏伙同其兄方东屏(另案处理)共同收受许祖坤所送的综合楼60%的产权,价值人民币2112.594万元。
2013年2月,兄弟俩还共同收受安徽世诚棉麻有限公司董事长夏力给予的安徽蓝海典当有限公司20%的股份,价值人民币1000万元。方西屏为其在申报注册安徽蓝海典当有限公司一事上提供帮助。
另外,方西屏直接或通过他人单独收受许祖坤、胡国挺等6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61.5万元。
案发后,方西屏主动交待部分受贿事实,并如实供述其他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涉案赃款共计1830万元人民币已依法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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