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家校共育,通常是说,使家庭、学校、社区充分联系起来,构建全新的合作伙伴关系,使教学资源得到更大的拓展,并且可以让家风朝良性的方向发展,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让参与各方能够做好协调工作,让孩子、家长、教师都可以一起发展,拥有更大的成长空间。
一、家校共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家校共育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父母对于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也存在缺失的现象。《全国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报告(2018)》指出,一些班主任表示,在他们教授学生的家长中,50%以上的家长并不清楚自身在教育孩子中的重要作用,并认为这是教师和学校的一种义务和责任。
父母和教师对于家校共育的意义和价值认识不够,导致双方经常出现互相推脱责任或者相互裹挟的现象。比如,教师让父母监督、辅导和检查孩子作业,参与手工制作等,父母成了教师的助教,家庭教育变成了学校教育的附庸。有的父母也会对学校、教师进行责任的推诿,认为孩子上学了,有关的教育无论是文化知识的传授还是思想品德的培养都是学校和教师的责任,自己只需要保障孩子的身体健康、满足其基本的物质需求就可以了,缺少参与学校管理的意识。
(二)缺少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很多家校共育方式流于形式
在家校互动的方式上,很多家校共育的活动是以学校为主导,往往是学校单方面向父母传递信息,忽略了父母的需求和资源,父母只是配合学校,真正的参与度并不高。还有些父母虽然有很强烈的参与意识,但参与行动却不高。
(三)家校共育的沟通机制不畅
虽然家校之间通过协商解决问题的意识越来越强,但学校和教师仍然占据家校沟通的强势地位,父母缺少说话的机会,出现了沟通中一方的“沉默”现象,这是低效沟通或假沟通的一种典型表现。[3]也就是说,即使是父母在有能力促进家校共育的情况下,出于某些原因,也选择沉默。
(四)教师和父母家校共育的胜任力不足
家庭是非常重要的,父母在孩子的一生中更是占据重要的地位,家庭教育应该从自发走向自觉。但是目前,在家校共育方面,父母对学校和教师的依赖性很大,他们的家庭教育观念、方法和能力都有待提高,而学校对家庭教育的支持力度还不足以满足父母们的需要,家校还没有形成真正的合力。
二、加强家校共育的对策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及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7]。这段话对新时代家庭教育建设和家校共育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进一步完善家校共育的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
另外,学校和家庭要各司其职。家庭教育的本质是生活教育,是给生活以教育、用生活去教育,是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子女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社会生活适应能力等。学校教育具有较强的制度性,各项要求比较明确,在具体目标和制度管理方面都有明确要求,要根据社会的实际需求来培养人才。但当前家庭教育学校化的情况比较严重,在家校共育实施过程中如何避免家庭教育缺位和学校教育的越位,也是即将出台的《家庭教育法》应该进一步明确解决的问题。
(二)学校要为家庭教育提供专业的指导,为教师赋能,加强父母教育培训
为了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于2019年6月颁布,其中强调了学校需要承担的职能。在家庭教育中,学校要充分发挥其指导和服务的功能,为家长提供指导服务,最大限度地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学校和家庭之间的联系,建立更加和谐的家校关系。教师是家校共育实施的具体执行者,这就要求教师能够有家校共育的胜任力去指导家庭教育。为教师赋能,提升教师家校共育的专业素养必不可少。一方面,教师要通过自主学习,提升对家校共育的认识;另一方面,学校要为教师搭建家校共育的学习、实践平台,重点要增强教师特别是班主任的家庭教育指导意识,提升其指导能力。但是,如何通过制度化的安排,不断提升教师在指导家庭教育方面的能力?人才、资源、资金从哪里来?这些也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
家长作为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家校共育的另一方,要从思想上让他们正确认识到家校共育的重要性,首先就是要进行家长教育和培训。打造专门的家庭教育指导队伍,根据父母的需要开设父母教育课程,目前也迫在眉睫。
(三)支持家校共育的平台和载体建设
一是家校合作委员会。家校合作委员会和现在许多学校的家长委员会有着不同之处,家校合作委员会必须有家庭、学校、社区的三方代表参与,分为班级、年级、学校三个层面,是学校治理中的一个法定机构。为了能够使家校合作委员会的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可制定《家校合作委员会章程》,规定家校合作委员会的权利、责任、义务以及运行机制、管理机制等具体内容。
二是父母学校。父母学校也就是现在大家普遍说的、学校普遍设立的家长学校。但是,考虑到“父母”比“家长”更加平等、民主,更倾向于用“父母学校”的提法。父母学校是家校共育的重要平台,如何保证父母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如何能够更好地发挥父母学校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就需要从父母学校的课程纲要、标准、教材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落实。
(四)整合资源,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
从根本上说,家校共育是一种协调学校、家庭、政府以及社区关系的培育方式。虽然学校和家庭在其中起着关键作用,但社区融合也必不可少。社区要积极配合家庭和学校的各项活动,利用自身优势,建立更好的资源开放机制,确保家校合作能有效发挥,这对于教育质量的提升和美好生活的创建大有裨益。与此同时,还要积极鼓励民间机构的发展,通过家校合作的方式,建立共育机构,同学校形成联盟,加强合作,共享各种教育资源,确保家校合作共育实现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洪明.家校合育的基本现状及改进研究——基于9省市400份问卷的调查分析[J].教育科学研究,2015(9).
[2]边玉芳,田微微.推动家校共育走上“共赢”之路[J].中国教师,2019(8).
[3]洪明.合育论[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17:147.
[5]王东.家校合作中教师面临胜任力挑战[N].中国教育报,2018-03-08.
[6]洪明.家校合育的基本现状及改进研究——基于9省市400份问卷的调查分析[J].教育科学研究,2015,(9).
[7]习近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N].人民日报,2018-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