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共产党农业农村部党校)(以下统称“校院”)事业发展需要,经批准,决定公开招聘编制内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共农业农村部党校、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三块牌子、一套人马,是农业农村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校院的主要职责是:轮训农业农村部系统党员干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全国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专业人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实用人才以及外国农业农村官员;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开展农业农村政策与法规、农村土地与资源环境、农村实用人才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社会治理与党的建设、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形势分析和现代农业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研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农村改革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现代农业发展等提供咨询支撑服务。
校院地处北京市昌平区霍营黄平路209号,占地109亩,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能够满足600人同期在校学习。经过多年建设发展,现已形成培训、研究、咨询、会议服务多元业务布局和覆盖全国的农业农村干部人才培训网络,培育形成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轮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乡镇党委书记、农村党支部书记和致富带头人培训等品牌项目,成为农业农村系统干部人才教育培训主阵地,农业农村部软科学研究基地和地方政府编制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的重要智库,打造了一支能够适应现代培训、科研、教学、咨询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二、报考条件、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四)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六)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
(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
具体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共产党农业农村部党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
四、笔试
(二)笔试人选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进行下一步环节,达不到该比例的,经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五、面试
六、体检及考察
以面试成绩的60%和笔试成绩的40%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排序,原则上按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人选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在校院指定的入职体检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和校院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报批准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及个人简历。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提供材料信息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初审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四)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我院对所有应聘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