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和需要,传统的“填鸭式”和“灌输式”等培训模式已不再适应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条例》在干部教育培训的方式上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我们必须要克服以往单一、呆板的模式,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内容,努力在培训载体、方式、机构等方面进行创新,不断提高培训模式的针对性,确保培训效果。一是在培训载体上进行创新。针对干部教育培训过程中遇到的难集中,师资短缺等现实问题,积极探索利用远程教育、网络培训、电化教育等现代化手段,突破时空限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构筑新的干部教育培训平台,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二是在培训方式上进行创新。根据培训干部的特
点及培训内容,采取讲授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如:针对一些理论性问题和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重大国际国内时事等,可以采取专题化教学,针对某一专题,聘请高层次专家教授进行辅导;针对那些适用性、操作性强的培训内容,可采用案例培训法。像法制课等,可以让培训对象参加实实在在的庭审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互动性,提高干部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针对某些具体问题,让培训对象根据事件发生的情景,模拟各种人物,扮演各种角色,使培训对象参与其中,由被动受训变为主动学习。三是在培训机构上进行创新。以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主要是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来进行。培训的主体和渠道比较单一,不利于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机制。按照《条例》要求,在今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必须要在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主渠道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行委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和境外培训机构等承担干部教育培训的新模式。通过加强与国内外的教育培训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指导、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