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2024年度庐阳区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156名。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3月26日起在庐阳区人民政府网(www.ahhfly.gov.cn)和庐阳区教育体育信息网(www.hfly.net)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退役军人需有退役证明;
4.身心健康,能胜任报考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如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4月24日8:00-4月27日18:00从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本次考试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如市区考点不能满足考生考试需求,将启用县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5.预计5月15日在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公布成绩。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合成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比例确定下一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下一环节。
(三)心理测评和资格复审
1.心理测评,了解报考人员是否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心理测评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小于等于5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5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但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面试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并在庐阳区人民政府网和庐阳区教育体育信息网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40%+面试成绩×60%,在计算过程中每一步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合成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合成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合成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合成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则另行组织加试),等额递补累计一次。统一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庐阳区人民政府网和庐阳区教育体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报经区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签约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二)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除招聘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考生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除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如无特殊理由,不予退费。
(五)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0551-65699989、65699978(庐阳区教育体育局)
纪律监督:0551-65699999(庐阳区教体局监察室)
报名系统:(020)22127314
七、本公告由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合肥市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