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新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根据省委组织部《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鄂组通【2023】93号)精神,重点核查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情况。
针对干部学历学位,要求干部在职攻读的学历、学位需要到省教育厅进行审核认定。
关于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的区分,认定为全日制学历要同时满足如下四条:1、参加全国统一招生入学考试取得学籍。
2、采取全天在校学习。
3、学习期间须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个人档案工资关系等均已转入培养院校。
4、毕业统一颁发学历学位,并重新派遣工作单位。
二、在职学历学位认定的基本程序1、填写《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到人事处审核盖章。
3、将认证结果和一份《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提交人事处归档。
今后,凡未经审核同意更改干部学历、学位的有关材料一律不得归入干部本人档案。
凡在职取得的学历学位,必须按照规范程序审核认定,否则不予承认。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干部在参加工作之前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按照国家教育部门关于学历学位的有关规定,属于普通全日制教育的,按全日制教育掌握;其它情况,一般按在职教育掌握。
干部在参加工作之后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按全日制教育掌握的,一般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入学、达到入取分数线、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2)学习期间采取全天在校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学习);(3)学习期间须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和工资关系,转递本人档案;(4)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重新派遣。
否则,一般按在职教育掌握。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供参考)关于填写干部学历等有关问题的说明:(一)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的填写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即工农兵学员的学历,1993年国家教委、人事部联合下发教学厅字〔93〕4号文件规定,国家承认其学历为“大学普通班”,简称“大普”。
我省省属高校自恢复高考至1985年,均由学校颁发证书;自1986年至1993年,由省教委在毕业证书上加盖钢印。
自1994年起,全国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内芯均由国家教委统一印制、统一编号,有防伪标志,各省教委不再验印。
符合以上条件并具备有关证件的可认定其学历。
(二)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的填写1986年以前,经国家教委批准,具有举办成人高等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省市(地)教育学院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1987年至1992年,上述院校以及经国家教委批准的成人高校(含管理干部学院、职工高等学校、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业大学、干部专修科等)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由省教委统一印制,并加盖省教委钢印(部委属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由学校验印);自1993年起使用国家教委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加盖国家教委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专用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按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条例》的规定颁发。
符合以上条件并具备有关证件的,可按写实办法填写其学历,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省人事厅、省教委批准举办,由有关高等学校与省直厅局联合颁发,省教委统一印制的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大专专业证书,是表明学员已达到了岗位所要求的大专层次专业知识水平的一种证明,只在本行业本专业的工作范围内,作为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务和其它职务的任职资格的依据,不等同于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三)党校有关班次学历的填写《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发〔1995〕11号)规定,“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举办的学制二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学完必修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授予党校学历,可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
党政领导干部文化程度的确认及学历、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央组织部在2002年4月印发的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说明中,对学历、学位的填写和认定作出了规范。
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中,“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
填写的具体要求是:(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
不能随意填写“相当XX学历”。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3)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栏;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填入“在职教育”栏。
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校”。
(4)1970一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5)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6)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
(7)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
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理学学士”。
(8)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历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
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
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历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填写“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的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被认为是最为重要的事项之一。
毕竟,学历是决定一个人能否胜任某个职务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于干部队伍来说,更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一定要做到真实、准确、客观,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范。
首先,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要遵循学历认证规定。
学历认证规定是指教育部门制定的有关学历认证方面的规定,它是学历认证的法律依据。
只有按照规定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才能证明干部的学历是真实的。
其次,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要严格按照学历级别分级认定。
学历级别分级认定是指根据国家有关学历标准,将学历分为本科、硕士、博士等不同层次,并按照这些层次对学历进行认定。
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要根据干部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干部本身的实际情况,正确分级认定干部的学历水平。
第三,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要注重综合素质。
正确的学历认定不仅要考虑干部的学历本身,还要考虑干部的学习能力、实际工作经验、业绩成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不能仅仅依靠学历水平来判断一个干部的能力和潜力,还要注重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素质和能力。
最后,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要保持客观、公正和透明。
客观公正是指在学历认定过程中,不能存在主观片面性和任意性,不能因为个人喜好或其他因素而歧视或偏袒某个干部。
透明是指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的学历认定过程应该公开透明,有明确的流程和标准,干部和群众有权利了解和监督。
总之,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只有在合理规范的基础上,才能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对干部的学历信息准确、真实、客观的认定,为干部选拔和使用提供可靠的依据。
组织上已经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依据,否则应重新审核认定。
涉及涂改造假或伪造材料的应进一步调查处理。
其中“身份”栏应详细填写何种干部身份,如公务员、参公人员、军转干部、事业干部、企业干部等。
重点审核档案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对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伪造材料、重要依据材料缺失、履行审批盖章手续不全、违规破格提拔、重要信息不一致等问题必须认真审核、详细登记,对干部违规违纪、配偶与子女在国(境)外定居等重要情况也应如实登记。
(1)审核干部的出生年月,应根据组通字〔2006〕41号文件规定和“从严从实、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因更改档案记载年龄得利的从严认定,年龄改大得利的以大的年龄认定,年龄改小得利的恢复到大的年龄。
没有得利的,出生年月认定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即原始的户籍底册)最先最早的记载为依据。
坚持政策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若无原始依据材料,应以早期材料记载和组织上掌握的情况综合研判后认定。
在职学历学位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才予认可。
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学历学位认定标准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下面将就这一主题进行深入探讨,帮助您更全面地了解这一问题。
1.学历学位认定标准的背景干部参加工作后,有些人会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发展而选择继续深造,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传统的学历学位认定标准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今的社会需求。
还需要符合国家关于学历学位认定的具体规定,如学制、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等方面的要求。
3.学历学位认定的程序干部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学位认定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流程。
4.个人观点与理解就我个人来说,干部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学位认定标准应该更加注重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而不是简单追求文凭和证书。
认定标准应该更加注重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而不是纸面上的学历学位。
也应该鼓励干部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也应该更加注重个人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而不是简单追求学历学位的数量和等级。
我对这个问题的个人观点是,应该更加鼓励干部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通过本文的讨论和分析,相信您对干部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学位认定标准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近年来,我国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的专项审核越来越严格,其中学历的认定成为了审核中的重点之一。
学历是干部晋升和选拔的基础,也是干部能否胜任职务的重要评价指标,因此学历的认定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学历认定的难点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认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其难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文凭真伪难以鉴别。
近年来,不少人利用技术手段制造假文凭,使得文凭真伪难以鉴别。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各级人事部门需要加强对文凭真伪的核查,同时提高人员背景调查的力度。
2.学历证书与实际学历不符。
有些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并不对应其实际学历,这对于人事部门来说是一种挑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人事部门需要借助互联网等资源,对申请人的学历进行核实。
3.学历认证标准不一。
在不同单位或行业中,学历认证的标准并不相同,会引起认证结果不一致的情况,这对于干部选拔和职务安排会产生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人事部门需要采用统一的学历认证标准,推进学历认证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二、解决学历认定难点的方案针对学历认定的难点,人事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方案:1.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学历认定效率和质量。
现代技术手段的发展为学历认定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可以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通过信息比对,准确鉴别文凭真伪,提高学历认定的效率和准确度。
2.加强人员背景调查力度。
人员背景调查是学历认定的重要环节,只有深入分析申请人的历史背景,才能更好地确定其学历和能力。
因此,人事部门要加强人员背景调查力度,建立科学的人员调查机制,确保调查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客观性。
3.规范学历认定的标准和流程。
为了解决学历认证标准不一的问题,人事部门可以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学历认证标准,并建立规范的学历认定流程。
这样可以确保学历认定结果的一致性和可靠性,从而为干部选拔和职务安排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总结学历认定是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的重要环节,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干部选拔和职务安排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然后比较最早形成材料中记载的干部出生日期与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记载的干部出生日期是否一致。
如何审核登记——②再填“真实性存疑”栏一要看是否有涂改。
二要看材料是否真实。
可通过逻辑推算进行初步判断。
如何审核登记——③最后填“组织是否进行过认定”栏首先查找5类材料中,是否有关于出生日期的组织认定材料,并对认定情况作出判断,看认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三)对真实性存疑的问题,不可掉以轻心。
四、关于学历学位一是填写学历学位材料记载情况,是根据第4类学历材料进行填写,并对照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判断组织上填写的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是否准确。
附件一:《干部履历表》填写要求与说明1.表内所列项目由本人逐项如实填写。
.2.表内项目没有填写内容的须填“无”,不得空白。
3.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字迹要端正、清楚。
有关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4.表内日期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
5.一律使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6.“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
“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7.民族应填写全称。
如汉族、维吾尔族、朝鲜族,不能简填为“汉”、“维”、“鲜”等。
8.“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9.“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应填写省、县.两级名称,如“陕西安塞”、“四川达县”、“青海曲麻莱”等。
祖籍或出生地为地级行政区划单位的填写省、地两级,如“河北秦皇岛”。
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只填写市名,如“上海”。
10.学历、学位按照《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规范填写方法》(附件二)填写,不得填写“相当xx学历”。
11.“单位职务”一栏中单位应填写到与干部级别相同的所在单位的全称或规范简称,级别较低人员填写所在处(科)级单位名称。
职务分别填写本人现任的党、政、专业技术的最高职务。
如:“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总工程师”、“处长、高级工程师”等。
12.“健康状况”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13.“工资情况”一栏暂不填写。
14.“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要逐项填写清楚。
15.“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何年何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逐项填写清楚。
2名入党介绍人应填写完整。
16.“何时经何机关审批任何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现具有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关于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填写等有关问题的说明第一篇:关于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填写等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填写等有关问题的说明----------------------------------做好干部学历、学位的认定、填写、变更和材料归档工作,涉及党的干部政策和干部的切身利益,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严肃性。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党和国家,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等有关学历、学位教育的政策规定和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填写的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填写、变更等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学历、学位的认定1、学历是指一个人最后也是最高层次的一段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
国民教育学历的明显的标志是学历证书加盖有相应教育部门的钢印。
2、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供参考)关于填写干部学历等有关问题的说明:(一)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的填写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即工农兵学员的学历,1993年国家教委、人事部联合下发教学厅字〔93〕4号文件规定,国家承认其学历为“大学普通班”,简称“大普”。
干部学历认定干部学历认定是指对干部的学历背景进行评定和认可的过程。
干部是指在组织、机构或政府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员工。
干部学历认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干部队伍的素质,提高干部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通过对干部学历的认定,可以确定干部的教育背景和学习经历,进一步了解干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这对于选拔、任用、培养和管理干部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学历认定的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审核和认定。
人事部门或者专门的认定机构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判断干部的学历层次和专业背景。
干部学历认定的结果可能是认定合格或者认定不合格。
认定合格的干部可以在组织中继续担任领导职务或晋升到更高职位。
对于干部学历认定的结果,干部本人可以提出异议或者申诉。
总之,干部学历认定是对干部学历背景进行评定和认可的过程。
它的目的是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保证干部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认定结果对于干部选拔任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干部本人也有权利提出异议或申诉。
2024年干部档案核查和学历认定细那么实用干部档案核查和学历认定细那么篇一标准化、制度化是做好干部档案工作的根本要求。
近几年来,我们按照全省推行干部档案目的管理的总体要求,坚持早起步、高标准的原那么,确定了“市委组织部先行带动,县市区委组织部树立样板,全市推进整体达标”的三步走目的,出台了《长治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的管理施行意见》、《长治市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施行意见》等五个文件;编辑了《干部人事档案目的管理等级申报资料及范例汇编》;建立了全市干部人事档案网上联络平台,加强对管档人员的业务指导;严格了检查验收程序,边检查边整改,加快了达标进度。
截止目前,我市44个500卷以上的管档单位中,到达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目的管理一级标准的24个,到达二级标准的8个。
全省干部人事档案目的管理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干部人事档案目的管理等级申报资料及范例汇编》一书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选好用好管好干部是一项系统工程。
理论证明,充分发挥干部档案管理功能,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关键环节。
在这方面,我们做到了严把“三关”:一是严把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关。
为了有效防止和抑制“问题档案”造成的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我们变“任后接收”为“任前把关”,实行了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
对拟提拔任职的市管干部进展考察时,由市委组织部档案主管科室负责档案任前审核,对材料的真实完好性逐一审核、严格把关。
凡未经审核,或材料严重涂改,或因缺少重要原始根据材料和材料虚假无法查清的,一律不提交部务会。
二是严把干部档案转递入口关。
干部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学位认定标准在国家教育部的指导下,对于干部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学位认定标准有着严格的规定。
1.简介干部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学位认定标准,是指在干部参加工作后,通过学习和考试等途径取得的学历学位,在国家教育部的认可下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这一认定标准的制定,对干部继续教育和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和执行,对于规范和促进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定作用。
3.学历学位认定的申请流程针对干部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学位认定标准的申请流程,我们可以从申请条件、材料准备、申请方式、审批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通过了解申请流程,可以更好地指导干部进行学历学位认定的工作。
这些标准和要求的制定,对于保障学历学位的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是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工作的重要依据。
可以结合实际案例和经验,对于干部学历学位认定的重要性、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等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
6.干部学历学位认定的意义和作用干部学历学位认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升干部的专业水平、提高管理能力、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通过认定标准,可以促使干部不断学习进步,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干部学历、学位认定的若干政策问题(仅供参考)1、国民教育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证明必须由一级法人单位签发,其下属的单位(包括研究生院、成人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等)签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证明均无效。
如:以“XXX大学劳动人事学院”、“XXX大学研究生院”、“XXX大学档案学院”、“XXX大学XXX系”等名义颁发的证书均为非学历证书。
3、成人高等学校自1993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自1994届毕业生起均使用教育部(原国家教委)统一印制的防伪证书。
从2001年开始,各类高等教育各层次学历证书均须电子注册。
4、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结业”或“肄业”证书的人员,学历栏为“XXX结业”或“XXX肄业”。
5、不能以职称专业培训证书或专业技能进修合格证书为依据填写学历,如:会计电算化证书等。
6、八十年代就读于党校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的干部专修科(班)学员,承认其学历。
7、专业证书不属于学历证书。
8、1990年以来,如没有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统考,或国家教育部门备案的有关高校组织的入学考试,学员无法取得国民教育研究生毕业证书。
9、八十年代后期以来,凡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毕业证书的,原则上都应具有硕士学位(据省学位办介绍,取得国民教育研究生毕业证书但没有取得硕士学位的,在全国范围内一般每年不超过10人)。
10、只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而没有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人员,学历栏仍填写原有学历,但学位栏可填写为“硕士”或“博士”。
如: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或参加硕士学位班学习并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就必须按上述规定填写。
1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修读班),不管发的是结业证还是毕业证,都属于非学历教育。
干部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一、基本信息1、“姓名”指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正在使用的姓名全称。
2、“性别”栏填写“男”或“女”。
3、“出生年月”指该干部在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并经组织人事部门确认的出生年月。
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规范如“196508”。
4、“民族”指该干部归属的、国家认可的、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民族。
一律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不能简称“汉”、“回”等。
5、“籍贯”指该干部祖居所在地的当前国家政区名称,格式为省+州(市、地)或省+县(区、市)的名称,如“海南万宁”。
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
6、“出生地”栏填写该干部出生的地方,格式参照籍贯说明。
7、“第一党派”指该干部当前的政治身份。
是民主党派成员又是中共党员的,“第一党派”填写“中共党员”。
党派填写规范包括以下13种: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公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台盟、无党派。
共青团员等其他党派不填写此栏。
9、“第二党派”指该干部当前参加的第二党派。
是中共党员者,中共列入第一党派。
如只参加一种党派,此项填无。
10、“第三党派”指该干部当前参加的第三党派。
如只参加两种党派,此项填无。
日期要求到年月,格式如“197702”。
12、“健康状况”栏填写“健康”、“一般”,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13、“人员类别”包括: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参照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参照管理的事业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以上项目只能选择一项全称填入表格。
14、“身份证号”栏填写户籍登记所用居民身份证号。
《干部履历表》填表详细说明一、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字迹要端正,清楚。
二、第1页——第4页说明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寸)。
2、出生日期。
3、学历,学位。
应如实填写。
且档案中应有证明学习的档案材料,否则不与认定。
4、原籍:必须填写。
5、工资情况可以不填写。
6、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
如有异议请与组织部核实,核实后再填写。
如不明确,请与人事处师资科核实,核实后再填写。
如现档案中没有本人应该补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否则不要填写。
10、对于“何年何处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
如果填写获得过“地、市级以上奖励的”应在档案中有奖励材料。
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审批表,国家科技奖等科技和业务奖励材料,立功,嘉奖等奖励材料。
如现档案中没有,本人应该补齐,交到科技处,由科技处转交档案室。
11、其它项目,如没有内容要填“无”。
三、第5页说明1、要从小学填起。
如没有或缺少,本人应该补齐,交到师资科,由师资科登记转交档案室存档。
四、第6页——第8页说明1、如在其他单位任过副科实职、正科实职必须写清且档案中应有体现(有任免审批表,如没有必须回原单位补,非常重要)。
2、工作经历最后一条应该填写。
“****年**月——至今沈阳理工大学*****************”五、第10页说明1、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情况(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
六、第11页说明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如没有内容,填写“无”。
2、填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填写年月日。
《干部履历表》填表详细说明七、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字迹要端正,清楚。
干部学历学位认证表[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工作情况报告]XXX、XXX关于转发《XXX、XXX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的实施意见》__(X办发[XXX]XX号文)下达后,XXX高度重视,迅速向XX领导作了汇报,向XXX、XXX等两个管档单位进行了传达,并召开了全市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
全市检查清理干部学历、学位工作于XX月XX日开始,至XX月XX日基本结束。
通过检查清理达到了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的预期目的,文秘部落维护了干部人事档案严肃性。
现将我市检查清理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我们按照XXX、XXX__精神,结合XX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了《XXX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的实施意见》,对这次干部学历、学位清理的范围、内容、方式方法、步骤及组织领导都作了明确规定。
按照《实施意见》的统一安排,从XX月XX日开始,我们三家管档单位,对全市各级__、企事业单位的所有在职干部,尤其是对副科级以上干部(正科级XX人,副科级XX人),1980年以来获得的大专以上学历、学位逐个进行了清理登记。
经过两个多月的检查清理,对XXX名在职干部的学历学位进行了清理登记,共登记干部学历XXX个,其中全日制教育学历XXX个(中专XXX个、大专XXX个、大学XXX个),在职教育学历XXX个(中专XXX个、大专XXX个、大学XXX个、研究生X个)。
在检查清理过程中,未给予承认的学历XX个,尚未给予认定的学历XX个。
二、主要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小组。
为了维护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工作的严肃性和保密性,我们专门成立了由分管部长牵头,干部科有关同志具体负责实施的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工作小组。
从外单位抽调2名政治素质强、熟悉干部档案工作的同志,3名刚参加工作、__少的同志组成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干部学历、学位的检查清理及登记工作。
关于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填写等有关问题的说明------------------------------------------------------------------------------------------------做好干部学历、学位的认定、填写、变更和材料归档工作,涉及党的干部政策和干部的切身利益,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严肃性。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党和国家,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等有关学历、学位教1育、2、34、2000《中5查询;二是将有关材料寄到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进行查询。
各种学历或学位证书,除按上述途径进行查询认定外,还可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学历或学位证书发放、格式和印制的不同特点,进行综合鉴别认定。
6、中等教育学历证书。
普通中专学历证书,1986年以前,由国家批准成立、取得招生资格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按有关规定颁发普通中专学历证书。
1987年起实行学历证书验印制度,普通中专学历证书由省教委验印,中师学历证书由市(地)教委验印。
职业中专学历证书,1990年以前由省教委统一验印,自1991年起市(地)属以下职业中专的学历证书由市(地)教委验印,省属职业中专及有关高校、省属普通中专举办的职业中专学历证书,仍由省教委统一验印。
成人中专学历证书,2001年秋季以前由省教育厅统一验印,冬季起市属以下成人中专的学历证书由市教育局(成人教育局)验印,省属成人中专及有关高校、省属普通中专举办的成人中专学历证书,仍由省教育厅统一验印。
各类职工中专学历证书,1997年1月以前由省职工教育办公室验印,夏季开始,纳入省教育厅统一管理。
7、普通高等教育专、本科学历证书。
1993年以前,全国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管理方式不尽一致,部分省(市、自治区)和部委对其所属高校的毕业证书统一印制或管理,部分则由高校自行印制或管理。
我省省属高校自恢复高考至1985年,均由学校颁发学历证书;1986年至1993年,由省教委在学历证书上加盖钢印。
1994年至1999年,全国普通高校的学历证书内芯均由国家教委(教育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有防伪标记,各省教委不验印;2000年起,教育部开始建立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不再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内芯,改由高等学校自行印制,但必须进行电子注册(在北京、天津、辽宁、湖北、重庆试点,其他省市高等学校仍使用教育部统一印制的81998年,(山东代码:辽宁、度。
9、年1月1辽宁、10班(共化进修班(仅1期),毕业时授予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研究生院于1993年试办、1994年正式举办的在职研究生班次(学制3年,报考条件是“处级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党员干部”,主要从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毕业学员和进修班毕业学员中招生,实行导师制;1995年开始在北京和京外少数省市招生,实行教学班制);函授学院举办的中央党校函授学历班次(分为四类,一是招收具有高中文凭和三年以上工龄的党员的函授大专班,二是招收有大专文凭和两年以上工龄的党员干部的函授普通本科班,三是招收有大专文凭的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本科班,四是在职研究生班,其中甲班招收省部级领导干部,普通班招收有大学本科文凭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山东省委党校的“党校学历”教育班次有:省委党校1980年以来举办的学制二年以上的脱产大专、本科、研究生班(研究班);1985年以来举办的学制二年以上的函授(业余)大专、本科、研究生班;1992年至1995年省委党校举办的专业证书续读大专班,学历证书由“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钢印)验印。
1984年以来市(地)委党校举办的学制二年以上的大专班,学历证书由“山东省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钢印)验印。
党校国民教育学历是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学历。
山东省委党校按照鲁组[1984]38、(86)组通字12号文招生的理论班为国民教育学历。
11、省有关院校干部学业证书班证书。
1993年至1997年,凡按照省委组织部[1993]组通字6号文件精神,纳入省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招生计划、在省内有关高校、干部院校举办的学制二年以上的班次,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证书经“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钢印)验印,在省内享受国民教育同等学历有关待遇。
12、我国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学位不等同于学历。
由地方省级教育部门批准的硕士以下合作办学项目,除提并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作办学外方机构背景材料及我驻当地使馆教育(文化)处开具的对合作办学外方机构资格认证书。
复印件须经用人单位(县、团级以上)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未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或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所颁发的国外学位证书,未经省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硕士学位以下(不含硕士)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函授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结业证书,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非学术性国外荣誉称号或学位证书,不在认证受理之列。
二、学历、学位的填写18、中组部新修订的干部任免表格中,“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栏。
“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分别接受过全日制和在职教育的应分别填写。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应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
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普通班“。
20、在自考、电大、职大、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等脱产学习并毕业,同时获得国家教育行21、专”。
22、成绩合2324252627、2829、对干部学历、学位的变更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
因工作变动、职务调整等干部主管部门发生变化的,新的干部主管业务部门要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凡学历、学位变更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予承认。
30、干部变更学历、学位,出具材料有疑问需向有关教育部门进行认证的,应首先征求干部本人意见。
本人同意进行认证的,干部主管业务部门负责向有关教育部门认证,认证结果及时通知干部本人;本人不同意认证的,不得承认其学历、学位。
四、学历、学位有关材料的归档等31、按有关规定要求,需归档的材料为: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学历证明书,授予学位的材料(论文摘要和评审意见、学位授予通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