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各类修课手续办理将于9月9日(星期六)起启动,包括选课(第四轮)、学分重取(含重取免听)、补修、先修、成绩重取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须知
温馨提示:开学阶段为各类修课手续办理的高峰期,不论以何种方式申请,请同学们按照规定流程及时、准确、清晰地提交申请,并耐心等候审核。
2.第四轮选课原则上以补选为主,已选定课程尽量不要进行退、改。
二、综合教务系统申请(建议优先通过本方式办理)
申请类型
说明
申请程序
审核说明
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尚欠缺体育学分。
9月9日9:00
-
9月15日23:30
选课原则为“先选先得”,可即时查看选课结果。
前三轮选课结束后,可根据选课结果进行退、补、改选。
9月9日12:00
学分重取
(含重取免听)
申请重新修读已修读但未取得学分(即考核不合格)的必修类课程。
注意: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俱乐部、实验课或包含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课程不允许申请免除随堂听课。
9月9日14:30
9月15日14:30
9月9日-9月22日
(系统申请仅接受支付宝缴费,每日开放时段为6:00-22:00)
2.第2次及以上学分重取、补修和成绩重取,审核通过后需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缴费。
补修
转专业(或转学)学生申请修读转入专业已开设但未修读过或无法进行学分认可的必修类课程。
成绩重取
申请重新修读已取得学分(考核合格)的课程。
先修
转专业、转(入)学、降级、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申请提前修读原计划于之后学期安排的课程。
1.通识选修课和技能选修课:选课原则为“先选先得”,可即时查看选课结果。
三、无法通过综合教务系统申请
无法在综合教务系统申请的选修类课程选课(或退课)、学分重取、补修、先修、成绩重取的特殊情况,以及申请课程缓修、兼修、免修等,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如审核中发现该修课手续可通过综合教务系统申请,将不予受理。
9月9日至9月15日(每日9:00-17:00)。
(二)申请程序
四、课表确认
2.已审核通过的课程请及时加入或退出“在线课程班”。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咨询。
五、其他说明
1.部分公共类必修课程发生变更(课程名称或学分),请按照《学分重取课程申请指南》申请学分重取或补修。其他专业类必修课程变更情况请咨询所在院系教学秘书。
2.部分课程已开设学分重取/补修班,不得申请正常课程班进行学分重取或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