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详见《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20日至2006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详见附件;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详见附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考试。
面试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有关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五)公示及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负责解释。
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2024年10月15日
原标题: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