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省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1.本省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2.本省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中央、省级机关设在市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科级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也可报考。
报考面向选调生职位的,须是经我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招录且作为选调生管理的人员。
报名人员还应符合本轮机构改革期间严明干部人事纪律的有关政策要求。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报名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以后出生),现任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职级的报名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以后出生)。部分特殊急需专业人才的职位,报名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详见职位表)。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于9月21日至9月22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均为100分。
面试人选从同职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