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结合给定材料,联系工作实际,阐述检察机关如何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材料略)
第二题(20分)
请结合给定材料,联系工作实际,阐述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履职办案维护社会稳定。(材料略)
案例一
李某(男,1982年4月生)是D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某派出所长,与辖区内某俱乐部经理王某(男,1982年8月生)自幼相识,且为高中同班同学。2011年俱乐部开业后,王某多次邀请李某到俱乐部聚餐叙旧。席间,李某曾对王某说:“老同学,今后俱乐部经营中有什么问题就来找我,不要客气。”此后,王某逢年过节都去看望问候李某。
2018年11月某日,刘某(男,D市城区个体工商户)因不满该俱乐部服务质量,与俱乐部业务部经理常某(男,1988年6月生,系王某之妻弟)发生口角,被常某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次日,刘某到派出所报案。在李某的过问下,俱乐部赔付刘某3000元医药费和2000元营养费后,了结此事。事后,王某送给李某10万元表示感谢。
题目:
1.李某、王某的行为分别涉嫌什么罪名并简要说明理由。(10分)
3.2020年初,刘某到检察机关检举,称其本人曾于2018年11月被俱乐部业务部经理常某殴打致伤,要求追究常某刑事责任。对此,检察机关应如何处理?(5分)
案例二
王强为百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1年9月1日,王强作为借款人,李磊作为出借人,百佳公司和张飞作为担保人,订立了一份《借款担保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00万元,利息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率的4倍计算,借款期限为1年,自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止。若王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按照月利率2%加收违约金。百佳公司对《借款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张飞以其自有的N市城区某小区1-1-501房屋作为抵押,如王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该房屋归李磊所有。王强代表百佳公司在担保人处加盖了百佳公司印章。借款到期后,王强未偿还借款本息、未支付违约金。
2022年9月20日,李磊向N市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强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并支付利息及违约金,百佳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张飞将其抵押房屋过户至李磊名下。审理中,王强提出仅于2021年9月1日收到李磊银行转账400万元,未收到现金借款。李磊称曾通过其司机赵伟向王强支付了100万元现金,并提供赵伟出具的《说明》一份予以证明,但赵伟经法庭通知未出庭作证。百佳公司认为王强代表本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未征求其他股东意见且未经该公司股东会同意,担保无效,该公司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N市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借款担保合同》合法有效。李磊向王强转账400万元,其主张向王强提供了100万元现金证据不足。百佳公司在《借款担保合同》的担保人处盖章,表明百佳公司愿意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合同约定张飞以其自有房屋作为抵押,王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该房屋应对归李磊所有。判决:王强偿还李磊借款本金400万元及利息(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率的4倍计算),并按照月利率2%支付借款逾期后的违约金。百佳公司对该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张飞在其抵押房屋价值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百佳公司不服,上诉至N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百佳公司申请再审,S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再审申请。百佳公司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1.该案实际借款金额应认定为多少?请说明理由。(4分)
2.该《借款担保合同》中约定,张飞“以其自有的N市城区某小区1-1-501房屋作为抵押”。请问:该抵押条款是否有效?抵押权是否设立?请分别说明理由。(4分)
3.二审法院认定百佳公司对该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8分)
4.二审法院判令借款逾期后按照月利率2%支付违约金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分)
参考答案
第二部分
1.李某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应数罪并罚。理由略。
王某涉嫌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理由略。
2.由监察机关管辖查办为宜。理由略。
3.检察机关应当受理,并将材料移送D市公安局城区分局。鉴于公安机关未依法立案,检察机关应启动立案监督程序,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不立案理由如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4.略。
1.实际借款金额为400万元。理由略。
2.抵押条款有效;抵押权未设立。理由略。承诺无效。理由略。
3.不正确。理由略。
4.不正确。理由略。
5.应当向N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应当由N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提请S省人民检察院向S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