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中心计划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中心为县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街19号。主要职责:从事文化和旅游发展战略和政策理论研究,开展文化和旅游标准化研究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培养、专家库建设及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考试等事务性工作。
(二)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及基本条件
1.公开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2.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涉及我厅所属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中心专业技术岗位2个(选调名额共2名)。
3.选调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条件如下。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详见《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②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③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②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③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机关工作不满5年的。
④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⑤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⑥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⑦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公开选调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一览表》。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如需咨询《一览表》中的有关条件内容,可直接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中心联系。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二)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资格初审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原选调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取消该选调岗位的公告。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原则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面试
(1)资格复审
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1份;
②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盖章)2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⑤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1份。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因面试资格复审或缺考,造成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低于公告的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考生应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于5个工作日内在原选调公告发布渠道上公告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各岗位选调名额,按照本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4.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选调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选调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综合考察
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对拟选调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人选。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在原选调公告发布渠道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公示拟选调具体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调动、聘用
按程序经审批同意调入后,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办理上下编制、流(调)动、岗位聘用等手续。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