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是退役军人返乡报到的高峰期,针对退役军人返乡报到和就业创业高频问题,我们逐一进行梳理并提供准确的解答、指引,方便刚刚返乡的退役军人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
一、军人退役一件事(中心)
1.什么是“军人退役一件事”?(中心)
答:“军人退役一件事”是我市率先在全省探索的集成服务新模式并在全省定标。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返乡涉及的退役报到、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组织关系接转等8个部门14个事项,集成“军人退役一件事”,通过“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跑动”,在省内领先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联动办理、限时办结”。全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都可以在安置地享受军人退役一件事“一事联办”高效便捷的服务。
2、请问“军人退役一件事”可以提供哪些服务?(中心)
答: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返乡提供线下依托综合窗口,线上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i襄阳”APP,“线下+线上”的一站式服务。具体事项为:退役军人报到,预备役登记,户口登记,核发居民身份证,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申请,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发放,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灵活就业人员新增、续保,职工参保登记_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养老保险关系转接、医疗保险关系转接,社会保障卡服务(申领),失业登记,抚恤关系转移接收(伤残退役军人)等事项。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其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服务事项。
二、高频问题解答(唐盛志,以下都是)
1.退役士兵安置地是如何确定的?
答:退役士兵安置地为入伍时户籍所在地,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易地安置。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如果退出现役后不复学,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
2.退役士兵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易地安置?
答: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1)服现役期间父母户籍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籍所在地安置;
(2)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3)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如何返乡报到?
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返乡报到需履行哪些程序?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返乡后应履行报到、信息采集、预备役登记、办理落户、转接社会保险关系、转接伤残关系、转接党(团)关系、参加适应性培训、参加技能培训、申领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申领优待证、参加专场招聘等程序(手续)。
5.什么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必须要参加吗?
答:适应性培训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后一项重要政策创新,主要目的是通过3-5天的集中培训,帮助退役士兵及时了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了解地方有关退役安置政策,帮助退役士兵顺利完成身份、角色和职业转换。适应性培训一般在退役后1个月内组织实施。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各地返乡适应性培训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退役军人退役报到后1个月内组织,因故不能参加线下陪培训的可选择参加线上培训。
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是什么?
根据《湖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省对在部队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者在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海岛服役5年以上的,可增加一次免费培训。目前,我市已经分级建立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目录,市级承训机构目录包括:湖北文理学院、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襄阳技师学院、湖北工业建筑学校、襄阳内燃机车厂技工学校、三桃园驾校、思源职业培训学校等。培训项目涵盖学历教育和机械类、计算机类、无人机、建筑工程、特种设备操作、烹饪、面点、互联网营销师、创业培训、驾驶等。基本可以满足退役军人培训需求。与此同时,今年将继续面向退役军人征求培训意愿,按需组织培训。
7.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标准及流程是什么?
答:国家对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一般在返乡报到后次年7月底前发放到位。标准为义务兵阶段每年4500元,军士阶段每年1800元。
8.在校期间入伍(含大学新生)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后可以复学吗?
9.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全日制专升本招生有优待政策吗?
答: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的,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可申请免试就读一所我省承担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的举办高校。
10.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成人高等继续教育有哪些优待政策?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科起点本科层次专业。
1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考招生考试有什么优待?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1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机关单位招录考试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各地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在军队团及团以下单位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作年限。
1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省内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什么优待?
答:我省对服役5年以上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省内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
14.吸纳退役军人就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主要有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税收优惠、培训补贴等。
(1)我省明确:企业招用退役1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3)企业组织退役军人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培训补贴,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
15.退役士兵创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1)创业有奖补。对返乡创业退役军人首次创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创业可贷款。在我省依法开办的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的退役军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财政贴息支持。
(3)创业有扶持。明确县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普遍设立退役军人专区,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服务。开展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工作,给予入住的退役军人创业企业场租、水电补贴,也可按入住规模、孵化成效、对孵化基地给予奖补。
(4)享税收优惠。自2019年1月1日起,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是否可以不回安置地报到?
17.退役士兵的档案如何移交管理?
答: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自主就业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服务管理单位。
18.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如何计算?
答:服现役年限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到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服现役年限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数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19.患精神病士兵退役后可以随年度士兵退役直接返回安置地吗?
答:不可以。在服役期间因患精神病评定残疾等级和国家供养安置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按规定实行计划退役移交安置,一般包括编制下达计划、审查档案、达成协议、人员交接等程序。患精神病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中级以上士官,作退休安置,按退休士官规定程序退役移交安置。
20.退役士兵的军龄计算为工龄吗?
答: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21.返乡报到联系方式。
枣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枣阳市书院街3号,0710-6222578
宜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宜城市望江路104号,0710-4216122
南漳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南漳县金漳大道430号0710-5462283
保康县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0710-5991562
谷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谷城银城大道227号,0710-7165123
老河口退役军人事务局,老河口市航空路112号,0710-8226016
襄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襄州区汉津路1号,0710-3709232
襄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襄城区檀溪街道营盘路16号,0710-3602978
樊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樊城区人民西路37号,0710-3233059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高新区米庄镇东风汽车大道15号8505办公室,0710-3755699
东津新区社会事务局510办公室,东津新区惠民路1号,0710-3335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