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年11月,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贵州大学”校名。1997年8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历经120余年的建设发展,先后成为国家“211工程”大学,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是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首届“全国文明校园”和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学校秉承“兴学育人”办学宗旨和“明德至善、博学笃行”校训,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部省合建和“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为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为国家科技自立自强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学校岗位需求实际,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2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9名(教师岗10名、实验岗23名、其他专业技术岗16名、辅导员岗20名),管理人员33名(管理岗33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国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不受英语报考条件限制。
(七)报考公共管理学院、传媒学院教师岗(Ⅰ类)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前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口语面试,面试通过后才能网上报名,否则,该岗位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八)网上报名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
(九)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十)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英语口语面试报名
报考公共管理学院、传媒学院教师岗(Ⅰ类)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前参加贵州大学组织的英语口语面试。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或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工作人员将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贵州大学官网公布。
(三)英语口语面试
审核通过人员须按要求参加英语口语面试。面试由贵州大学组织实施。
英语口语面试满分100分,未参加英语口语面试或英语口语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该岗位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英语口语面试成绩及通过人员名单在贵州大学官网公布。英语口语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英语口语面试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四)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3)。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或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4月8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4月8日17:00至4月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及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贵州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网上缴费
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单个岗位无人报考或无人通过资格初审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并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转0<省本级>再转0<人工服务>)。
(五)笔试
1.笔试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
3.笔试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方式为分类考试,考试大纲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6.笔试成绩计算: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应聘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贵州大学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1.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1)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员数1:3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以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且分数在60分(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3)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1)网上报名平台在线打印的《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3)。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国内高校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报考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应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须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贵州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其他报考条件所需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
面试由贵州大学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综合面试两个部分。
1.专业面试,分值100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综合面试,分值100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或专业面试、综合面试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个部分组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公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九)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一)公示招聘结果
在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五、有关说明
(二)招聘工作在贵州大学党委领导下,由贵州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四)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大学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下载):
贵州大学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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