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城融媒·2022-08-1016:24·潍城融媒
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至关重要的一环,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关键有效措施;企业对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往往直接影响着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然而一些企业安全培训流于表面、走过场、弄虚作假等问题严重,成为安全管理的一大痛点。由于安全培训不到位造成重大隐患,最终直接或间接酿成事故的案例,更是不在少数。
近年,有关部门对安全培训合规合法问题高度重视,以全国上下严抓安全、重典治乱的决心,坚决整顿行业安全培训乱象,狠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合法合规工作落实:
一、企业为什么难以有效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1.自身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
2.培训成本高
“工学矛盾”严重,外部培训机构、讲师收费高,难以独立开发培训课件及内容。
3.缺乏系统化、专业化安全培训体系
企业生产种类多种多样,员工岗位不同,各岗位安全培训需求不同,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由于工学矛盾难以建立系统化、专业化的安全培训体系。
4.培训档案不完善
纸质类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记录案头工作量大、易丢失、管理困难。
5.疫情防控常态化影响
疫情下,人员聚集感染事件频发,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聚集,让培训工作难以开展。
二、企业开展安全培训时遇到的问题有哪些?
1.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怎样做符合要求,能按计划要求落实到位?
2.专职安全管理培训人员怎么低成本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3.在疫情常态化社会大背景下,如何解决企业“工学矛盾”问题,实现全员100%培训?4.如何有针对性地开展员工培训,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5.如何实现培训实施省时省力、培训档案完善合规合法,避免企业违法违规风险?
三、安全培训合规合法有哪些要求?
培训要求
法律法规名称
具体内容
培训计划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安全培训内容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第十二条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六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培训学时要求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
(九)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72学时的安全培训,建筑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
非高危企业新职工上岗前要经过至少24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8学时的再培训。
培训档案要求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