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虚拟教研室试点
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结合《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本科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3〕3号)中建设目标及《关于开展校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设任务,学校拟对在建的“电子商务案例分析创新教学虚拟教研室”等19个校级虚拟教研室试点的建设情况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2年度获批立项建设的校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1.各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对虚拟教研室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完善虚拟教研室平台建设。
2.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填写《厦门理工学院虚拟教研室试点验收报告》(见附件2),并提供验收报告中已完成目标的相应佐证材料。
4.验收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对验收结论为合格的虚拟教研室支持开展新一周期建设。对验收不合格的虚拟教研室限期整改,未能通过验收的,将取消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点资格。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