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4〕5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确保学生信息准确、及时更新,方便学校、县(市、区)等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经办金融机构与贷款毕业生联络畅通,现将毕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各毕业班级辅导员核对《2023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附件1),务必通知到每位毕业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名单由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通过学生入学年份、学制等数据自动生成,因办理助学贷款时入学年份、学制等填写错误,学生学籍异动(休学、退学、开除学籍、转专业等)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等原因,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请在核对时特别注意:
1.名单中学生属往届毕业生,请注明该生具体毕业年份,并主动联系学生告知还款事宜;
4.名单上的学生已退学、开除学籍或因其他原因已经不在学校的情况,请注明并积极联系学生,告知其还贷流程。
二、组织助学贷款毕业生更新个人信息并申请毕业确认
1.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信息变更、毕业申请
(2)毕业申请。个人信息核对更新完毕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按钮,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无误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完成线上申请。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导出毕业确认表纸质档并签字、按手印(此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学院和学校各执一份)。二级学院审核汇总后于6月15日前将毕业确认表和《2023届毕业生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情况汇总表》(附件3)按顺序整理好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3)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①基本信息栏:确保所填院系名称、专业名称、学号无误。
③就业信息栏:每项必须填写完整。
b、如果学生尚未找到工作单位的,可按照家庭信息填写,其中“工作单位”处填写“XX镇-XX村”,“单位地址”处所填写内容与“家庭信息”栏目中“家庭地址”处录入信息一致。
三、毕业确认注意事项
4.继续攻读更高学历(如读研等)的贷款毕业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贷款毕业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要前往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以便在更高学历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继续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是贷款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学院、各毕业班级要高度重视,务必将有关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对贷款毕业生做好诚信教育、违约责任教育,将违约后的处理及后果告知借款学生,运用主题班会等方式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帮助学生提高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义务。
联系人:王莉方薇,联系方式:0731-84036042。
附件:
1.《2023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导出)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人员信息变更情况表》
3.《2023届毕业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情况汇总表》
4.毕业生毕业确认、贷款还款流程(供参考)
5.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2023年度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