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
广州市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指引
为更好推动我市企业新型学徒制技能人才培训工作,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粤人社规〔2023〕13号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粤人社规〔2023〕24号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个部门关于转发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通知》(以下简称穗人社函〔2022〕232号文)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我市开展的所有企业新型学徒制(含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学生学徒制、技培生学徒制)培训。
二、备案内容
(一)企业备案新型学徒制项目
其中,培训计划或方案应包含具体培训课程设置内容,课程内容包括通用素质、专业基础、专业技能三部分,培养内容应包括操作技能、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安全生产规范、工匠精神等。通用素质必修课程须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职业培训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通用素质选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原则上在目录中选用(培训计划参考模板详见附件1,可根据实际调整)。
(二)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企业备案学生学徒制、技培生培训项目
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企业(以下简称生态企业,含链主企业和链员企业)开展学生学徒制和技培生学徒制培训备案要求按粤人社规〔2023〕24号文第四点第(一)款执行。
三、备案流程
(一)企业提交备案材料。企业在开展培训前将有关材料报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审核按照穗人社函〔2022〕232号文要求采取随申随审方式进行。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企业备案审核由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材料后,采取随申随审方式,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审核。
(二)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备案材料。各区人社部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季度审核通过的企业各项备案资料汇总,并填写《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备案信息表》(附件2)通过OA市区公文流转报送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收集汇总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季度首月汇总上季度全市各类型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备案信息后,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学徒制培训项目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确定。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培训对象范围。粤人社规〔2023〕24号文中所述学生学徒制培养对象为生态企业面向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吸纳的毕业年度学生,对于毕业年度学生的定义参照粤人社规(2023)13号文执行;技培生学徒制培训对象为面向社会招录的入职两年内青年职工,对于青年的定义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2017年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规定“青年年龄范围是14—35周岁”执行,技培生学徒制培训对象在企业进行信息系统培训备案并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时以及企业申领补贴时均应符合该年龄范围。
(三)培训补贴领取。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贯彻落实“制造业立市”战略部署,聚焦推动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推动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项目向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培训项目倾斜。企业新型学徒制按照每人每年5000—8500元标准予以补贴;学徒(不含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学生学徒制、技培生学徒制学徒)获得广州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以上证书的,补贴标准可在学徒培训同等档次基础上上浮30%。根据粤人社规〔2023〕24号文规定,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学生学徒制培训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由开展培训的生态企业申领补贴;技能生态链企业委托链主企业开展学生学徒培训,由链主企业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的,可由链主企业申领补贴;技培生学徒制培训参照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按照每人5000—8500元标准给予补贴,由开展培训的生态企业申领。完成技培生、学生学徒制培训后补贴申领时,技培生学徒应在生态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学生学徒应已与生态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
附件:
1.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计划(参考模板)
2.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备案信息表
附件1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计划
(企业名称)
(参考模板,可据实调整)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资委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工商联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4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国资委关于推动实施产业技能根基工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6号),为加大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推进企业生产经营高质量发展,根据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有关政策,现就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一)培养职业(工种):
(二)培养层级(“”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二、培养人数
初级工人;中级工人;高级工人;技师人;高级技师人。
三、培养对象
四、培养岗位
培养符合岗位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为主,能从事以下岗位工作的技能人才。
一、普通学徒培养
序号
对应企业(岗位)
职业(工种)
级别
人数
1
数控车床操作工
数控车床
三级/高级工
2
…
3
二、学生学徒培养
三、技培生学徒培养
年。
六、培养模式
学徒制培训坚持岗位+培养、企校合作的方式,根据实际需要,采用以下方式培养:
□联合***院校(培训机构)合作培养:利用学校的师资、场地、设备,协助企业结合企业生产和岗位实际,安排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的指导教师,指导学徒开展专业知识、职业素养等理论学习,帮助学徒做好实际工作岗位技能衔接。(合作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
□****企业自主培养:建有企业培训中心,在技能生态链标准、课程、师资等公共资源支持下,企业自行组织有丰富实操经验的技术技能人才承担学徒导师,重点在岗位上指导学徒进行理论学习和技能实操训练,将工作和学习融为一体,帮助学徒逐步掌握和提升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其他培养方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作指引规定的其他培养方式。
【提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撰写完善培养模式的具体内容,并提供场地、设备胜任匹配相应职业(工种)等级学徒培养的证明材料作为补充附件。】
七、培训内容及学时分配
(一)培训学时
培训总学时:###学时(每年应不低于260学时)
其中:通用职业素质课程:###学时,其中:线上培训##学时;线下培训##学时;
专业基础课程:###学时,其中:线上###学时,线下##学时
操作技能课程:###学时
(备注:线上学时不超过总学时的50%)
(二)培训课时分配表(范例)
类别
教学内容
理论课时
实操课时
总课时
线上
线下
通用职业
素质课程
安全知识
\
职业素质教育
工匠精神
疫情防控
专业基础
课程
机械基础
8
冲压加工
16
钳工基础
材料与工艺准备
设备操作与产品加工
24
质量检测与分析
10
维护与保养
操作技能
56
40
总计
26
74
160
260
【提示:请结合培训专业/职业提供具体的培训课程内容介绍,附件2】
八、培养计划
(一)培训内容及培训进度安排
参考示例(表格):
学期/月份
授课主体
课程类别
主要课程
导师/教师
授课方式
授课地点
第一月
第二月
【提示:课程类别包括:通用素质课程、专业基础课程、操作技能课程;授课方式为:线上、线下集中、线下分散、岗位师傅指导】
【对跨地市开展培训的,请说明培训具体区域、具体计划、相应培训地点的师资、设备设施、场地等条件】
(二)线上培训平台有关信息(全线下教学无需填写)
1.线上平台名称及网址:xx线上学习平台
2.线上培训平台所属企业名称:
3.线上平台功能概述:
(3)略
(4)略
4.线上培训平台监管账号(用于人力资源部门日常监管):
5.线上培训平台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用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联系):
6.计划使用的线上培训课程资源
培训课程或资源名称
授课人
课程时长
计划学时数
九、师资队伍
从企业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建立企业导师库,培训院校安排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的指导教师,指导学徒开展专业知识、职业素养等理论学习,帮助学徒做好实际工作岗位技能衔接。双方共同参与学徒制培养。
姓名
性别
所在单位
岗位及职务
学历
工作年限
职称、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竞赛获奖、专家证明、荣誉等
4
【提示:请提供各师资、师傅的胜任能力证明材料,可以包括: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专家聘书、竞赛获奖、工作年限与岗位证明等材料。(附件3)】
十、考核评价
学徒完成所有培训学时,应按照学徒培养计划进行评价考核,支持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对学徒进行评价。鼓励企业将学徒评价融入日常企业生产活动过程中,可结合学徒工作业绩等情况,鼓励采用过程评价+终结性考核的方式,认定职工职业技能等级。
【请详细说明计划在何时、何地、用哪个评价机构对学徒进行评价,用什么评价标准,如果采用过程评价,需要提供具体方案。】
1-1.合作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课程内容
1-2.培训课程内容详细介绍
……(由企业结合实际提供其他材料明细)
单位名称:***公司
日期:**年**月**日
附件1-1
合作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
附件1-2
培训课程内容详细介绍
(供参考,可据实调整)
一、职业素养及安全知识
(一)安全知识
1.思想教育: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
2.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生产技术知识、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
3.典型事故教育:典型事故教育是结合本企业或外企业的事故教训进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