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这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意义重大而深远。《通知》明确,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根据园区教育党委学习教育工作安排,我校党总支将从4月至7月,持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学校总支委、行政干部、全体党员将开展不同层面的立体式学习,我们全体党员教师要积极参与,主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守住纪律底线,提升党性修养,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习过程中大家要提升以下几个认识:
第一,“学纪”是基础。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全面深入学习党的纪律是我们每一名党员教师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不仅要原原本本、反反复复地学,还要结合工作、带着问题学习,深入钻研,真正领悟党的纪律的实质和内在要求。
我们要系统掌握党的纪律体系的构成和原则要求,确保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基本要求和行为规范入脑入心,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在学习形式上,我们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以案促学、以训助学。要通过参加专题学习和集体研讨,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和全面性;通过分析教育领域中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认清违纪的严重后果,从而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警示性;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沉浸式”“情景式”学习,强化学习效果,不断加强遵守党纪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第二,“知纪”是前提。
知纪,是指我们党员对党的纪律有清晰的认知,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知道逾越纪律红线的后果。知纪是我们党员教师行为的导航灯,是避免违规违纪的第一道防线。
我们只有熟知党的纪律,才能在工作中严守党的纪律;才可以提高我们履职尽责、廉洁自律、风清气正的能力;才能识别可能存在的纪律风险点,做到心中有数,防患未然。
熟知党的纪律,有助于规范我们的行为,有助于维护我们的形象,更有助于促进我们自身的发展。我们要争做知纪的表率,守住做人、处事、用权、惩戒的底线,时常对照党章,做政治明白人,做纪律追随者,时刻提醒自己严守纪律底线,严防师德红线。
第三,“明纪”是根本。
明纪不仅要求我们党员明确党规党纪的目标和要求,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并严格按照党纪要求行事,还要求我们党员时刻严明党的纪律。
我们要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党纪观念,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标准要求自己,知底线、明边界,把党的纪律要求内化为自己的精神追求,外化为自己的行为自觉。
我们要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和育人实际,时刻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自己以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违纪“风险点”,研判和识别违纪行为,制定预警方案,加大防控力度,把违纪行为遏制在萌芽阶段。也要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坚决与违纪行为划清界限,以纪律守护者和执行者的形象展现我们剑湖党员教师的政治素养,树好育人典型、当好茂园先锋。
第四,“守纪”是关键。
纪律的生命力在于遵守和执行。守纪,是党员对党纪的最终实践,是检验党性修养、纪律意识的试金石。守纪不仅体现在大事大非面前,更体现在我们教育教学的日常小事中,体现在细微之处。
守纪就是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加强纪律约束和党纪修养。
一是坚持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用纪律管住自己、管住身边的人,以过硬的政治本领、严明的政治纪律、高超的业务能力,高质量地守住育人初心,完成教育使命。
二是坚持遵纪守纪的高度自觉。把遵守党的纪律贯穿于生活和工作之中,不搞变通、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切实把党的纪律转化为自己的生活习惯和行动自觉。我们要深刻意识到守纪不仅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学生、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
三是坚持严的基调,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要把纪律教育融于日常、做在经常,着力提高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在学校新优质发展的新征程上,我们更要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学校各项工作全面从严,坚决做到学习党纪、敬畏党纪、遵守党纪,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全面实现学校各项工作的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