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日报消息,为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加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推动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按照公安部总体部署,自6月23日起,天津市将实施网上学习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改革措施(以下简称“学法减分”)。
交管部门提示,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但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作不记分处理。其中,本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已达到12分等7种情形驾驶人,不予受理申请。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一、哪些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天津参加学法减分?
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二、学法减分的途径及规则是什么?
三、学法减分共有几种途径,为什么只开通网上学法减分呢?
答:学法减分是贯彻落实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60项措施的重要举措之一,具体分为3种减分途径:一是参加互联网学习考试减免记分;二是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记分;三是参加现场学习考试减免记分。目前,公安部交管局仅开发了网上学法减分和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记分,现场学法减分模块尚未完成开发。我市交管部门为确保这项举措顺利推广应用,将根据网上学法减分推广情况,总结和完善系统应用程序,适时开通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记分。
四、学习满30分钟就可以申请考试一次,那么连续学习几个小时,然后连续申请几次考试可以吗?
五、可以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吗?
答:不可以。申请学法减分,必须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没有不能申请学法减分的情形。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
六、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是否可以理解为每个记分周期的分值提高到了18分?
答:不是。“驾驶证的记分提高到18分”是对“学法减分”改革措施的误读。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不能将“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理解为将记分周期内的满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答:不可以。必须在完成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
八、参加考试时长是多久?题目有多少?题型有哪些?答对多少合格?
十、还有哪些情况会导致学习或考试不通过呢?
十一、对学习考试审核结果不通过有异议的如何处理?
答:在收到审核结果后24小时内申请复核。公安交管部门会在3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并告知复核结果。
十二、对于因实人认证未通过导致考试成绩无效的该怎么办?
答: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24小时内申请复核。公安交管部门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复核申请仅限一次。
十三、在学法减分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十四、申请学法减分期间,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学法减分?
答: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十五、持有准驾车型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记录的,通过“学法减分”后记分为零,是否需要参加驾驶人审验教育?
答:不需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通过“学法减分”记分为零的,可免于参加本年度驾驶人审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