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5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冀应急〔2020〕30号)精神,现将我省2022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实务
下午:14:00--16:0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其中,《安全生产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专业(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附件1),由考生选择报考专业类别。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三、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四、报考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报考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通知》条件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二)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确保报考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1.报名人员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如属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工作年限)、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未交费或错交费等,影响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和证书使用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
五、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六、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冀发改公价〔2021〕1462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50元/人次,《安全生产实务》50元/人次。
七、考试大纲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使用。《安全生产实务》科目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书写作答,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
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钟表(无声、无收发拍摄功能)、一次性应用外科口罩。
考生必须凭未作其他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户籍证明)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10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和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将在考后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答卷被甄别为雷同,属被他人抄袭的,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属抄袭他人,或协助他人抄袭,以及其他作弊雷同的,在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的同时还将按违纪处理。提醒各位考生在考试时务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全程监控。
九、考试成绩公布与注册
十、有关要求
考试机构要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积极协调考点(学校)、公安(治安、网监、交管)、经信(无线电管理)、网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考试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届时,如受疫情影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应措施,确保考试防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