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大学计算机与软件学院2025年“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介绍,主要包括招生基本原则、招生方式、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选拔流程等信息,有报考意向的同学可以来了解一下。
为适应学校加快创建世界一流综合性大学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博士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学校决定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为明确工作要求、规范操作程序、提高选拔质量,依据《深圳大学2025年“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以导师和学科之间适度竞争激发生源质量提升的内在动力,坚持质量第一、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招生方式
本细则中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指从国内已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三、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
我院2025年“直博生”招生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拟招收3人。
四、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申请者为已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学术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4.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并提供相应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个人申请需提交材料的第(6)项)。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选拔流程
(一)个人申请
1.提交材料。考生须在2024年9月29日前(以邮戳为准)使用EMS邮寄或顺丰快递以下材料至深圳大学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1)《深圳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在读证明原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
(3)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两位或两位以上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5)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
(6)须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英语成绩证明:
①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②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③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④PETS5级合格证;⑤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⑥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7)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8)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9)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0)《深圳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二)学院资格审查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在收到申请者的材料后,将组织不少于3人对照报考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对社会公示。
(三)学院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四)学科考核(含专业笔试)
1.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及综合能力四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以及考察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和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此外,还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心理、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3.专业素质考核形式为专业笔试(机考),机考考试科目为《高级算法设计与分析》,考试时长为3小时。
4.复试考核原则上采用现场面试,根据报名批次分批进行,不同面试批次的考核标准一致。
考核注意事项:
2.考生到考场参加专业笔试及面试时,必须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证件不齐全或未带者,一律不准予进入面试考场。
4.因不按时参考或违反面试有关规定所导致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六、监督机制
(三)学科专家组及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出现问题的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和个人,将视具体情节给予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
七、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博士生拔尖人才培育计划
1.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生培养水平,学院实施博士生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简称“拔尖计划”),分为A档和B档。
2.拔尖计划候选人应为我院标准学制内的在读博士生,品行端正,认定条件分别如下:
(1)拔尖计划A档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近2年,以独立一作发表或录用了1篇A类论文;(b)预录取博士生和优秀高校生源直博生在入学时首次申请。
(2)拔尖计划B档应满足以下条件:近2年,以独立一作发表或录用了2篇B类论文。
3.每年9月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开展拔尖计划遴选。拔尖计划的资助期为2年,期满可以再次申请,B档在资助期内也可申请A档。在资助期内,学院分别向入选拔尖计划A档/B档的博士生提供额外生活津贴,拟定每学年50000元/25000元(税前金额,分次发放)。学院党政联席会可根据学院的经费情况,调整拔尖计划每年的资助金额。
4.补充说明:(1)优秀高校指QS、ARWU、THE或USNEWS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前200高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双一流建设高校、985高校、深圳大学;(2)A类论文指CSRankings会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国际顶尖期刊或CCFA类期刊会议的论文;B类论文指CCFB类期刊会议或CCFT1类期刊的论文;(3)同篇论文不可重复用于认定;(4)非入学时申请,论文的第一单位应是深圳大学计算机与软件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