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现将我市2021年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及网上信息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二)报考点选择要求
“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只接受在济宁市驻地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工作或户籍在济宁市的其他考生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应为济宁驻地高校学生;全日制成人教育(成人高校或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须为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正规“全日制”学习形式,高校驻地及学习地点均为济宁,学生证注明“脱产”;非全日制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考生(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须在济宁社保部门参保)应为济宁,户籍和工作均不在济宁的应到户籍或工作地报考。
2、社会考生: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须在济宁社保部门参保)为济宁。由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但户籍和工作均不在济宁的考生,应回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报考。
3、我市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曲阜师范大学只能选择曲师大报考点进行报考。
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单位为报考点进行报名。
5、报考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单位为报考点进行报名。
(三)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四)网上缴费
选择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在报名(含预报名)期间,考生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最迟须在(10月31日22:00)前完成网上缴费。后续的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
二、网上信息确认
二维码:
(二)网上信息确认所需提交材料及标准
1、所有考生均须上传的证件及材料
(1)本人近三个月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宽高比例3:4;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脸部无遮挡,耳朵对称可见,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JPG格式,照片大小5M以内。
(2)本人手持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照。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都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3)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分正反面两张上传、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
特别提醒:以上三项内容,所有考生均必须上传。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并符合标准要求。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电子证件照要按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对考生提供的无法清晰、准确辨识的照片,或对证件照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重新提交。
2、考生还须按下列要求上传的其它证件及材料
(1)济宁驻地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含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济宁户籍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须上传(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3)济宁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供(1)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2)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准考证或成绩合格证。
(4)济宁户籍往届毕业生须提供(1)毕业或学位证书照片;(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5)非济宁户籍在济宁工作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1)毕业或学位证书照片;(2)在济宁市人社局社保服务大厅打印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部门盖章)。
(6)济宁户籍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提供居民身份证、济宁户籍户口簿照片外,还须上传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济宁户籍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提供居民身份证、济宁户籍户口簿、毕业证书照片外,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8)现役军人考生报考研究生考生须上传(1)军人身份证件;(2)毕业证书。
(三)结果反馈
四、考生须知及注意事项
(二)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三)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诚信考试温馨提醒
(一)我市研究生考试全部使用标准化考点和考场,所有考场实行全范围、全时段、无缝隙网上监控和录像。考试期间,考生将进行考点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的两次安检,除规定的考试物品外,书包、书籍、资料、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均禁止带入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提前安置好自己的物品,考点不负责保管。同时,还要进行身份验证、金属探测、手机屏蔽、身份证识别等防作弊仪器的检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修正案(九)》已将组织考试作弊、买卖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考试等行为纳入刑法范畴。
(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惩考试作弊行为。
(五)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做出相应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一定要树立诚信意识、法律意识,避免违纪违法,做到诚信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