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开工工程开始考勤的,考勤人员需先入“南京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平台”人员数据库,先入库再考勤。
2、考勤单位增加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考勤对象扩大为项目现场各单位所有管理人员。
一、考勤对象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
二、考勤准备
(一)考勤前,各企业在“南京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平台”—“基础信息”—“项目信息(合同信息)”中完成信息上报。
其中,分包工程合同信息上报需关联施工总承包合同。
(二)考勤前,在“南京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平台”—“基础信息”—“人员信息”中完成人员信息录入。
(三)完成合同信息上报且抽查通过后,各企业可通过“南京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管理”-“现场管理”-“管理人员考勤”申请考勤。进入考勤申请界面后,“搜索”工程,选择(勾选)需考勤的工程添加即可。(仅监理和总包,建设方由监理邀请,分包单位由总包邀请,详情见后面三(三)邀请步骤)
(四)扫码。勾选工程后,在“宁勤绩二维码获取”里填入该工程项目经理(总监、总代)或负责考勤工作的施工员手机号,点击获取二维码,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进入“宁勤绩”考勤小程序
(五)关联工程。同一项目不同的标段,若是使用同一批管理人员,可以使用该功能将两个标段的工程关联起来实现操作一次(每日打卡)两个标段同时考勤的功能。具体操作如下:
进入委综合平台后,点击“项目管理”à“现场管理”à“管理人员考勤”模块,找到“考勤申请”菜单,在本页面列表中查找到已申请考勤需要关联其他工程的项目,点击该条目后面的“申请”,在跳出的窗口中选择“申请事项”,点击“关联工程”。
再在新跳出的窗口中选择需要关联的工程,勾选后点击提交。
三、具体操作
注意选择光线明亮的地方,人脸正向面对屏幕。
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岗位。
(二)考勤地址设置
施工总包项目经理(总监、总代)或负责考勤工作的施工员在“我的”-“管理”-“考勤地点设置”里面进行考勤地点的设定。房建、装饰工程只能设定一个地址,考勤打卡在选定地址的半径500米范围内有效;市政、轨道工程可设定两个考勤地址,考勤打卡在选定地址的半径300米范围内有效,超出距离则会提示“不在打卡范围”。
选择考勤地址开始考勤后,考勤地址因定位不准、设置多个地址等原因需修改的,可以在手机上变更3次,之后变更考勤地址,需在考勤平台进行申请。
(三)考勤管理(邀请施工总承包、分包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现场所有在岗管理人员)
1、邀请
①本单位人员考勤管理
项目经理(总监、总代)或者有管理权限的施工员邀请本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加入小程序,邀请有两种方式,方式一:“我的”->“考勤管理”->“邀请码”;方式二:“我的”->“考勤管理”->“本单位人员考勤管理”->“去邀请”。
②分包单位人员考勤管理
总包项目经理或者有管理权限的施工员将邀请码发给各分包单位,方式为“我的”->“考勤管理”->“分包单位人员考勤管理”->“发送考勤小程序邀请码”。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再按上述“本单位人员考勤管理”操作邀请本单位管理人员。
③建设单位人员考勤管理
监理总监或总代将邀请码发给建设单位,方式为“我的”->“考勤管理”->“建设单位人员考勤管理”->“发送考勤小程序邀请码”。
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再按上述“本单位人员考勤管理”操作邀请本单位管理人员。
2、考勤人员变更
(四)考勤打卡
考勤成员组成员进入“宁勤绩”小程序首页即可考勤打卡。
温馨提示:
(1)在选定地址的半径500(300)米范围内打卡。
(2)每日打卡时长至少满4小时,下班打卡会显示已达标。不满4小时为无效出勤。
(3)每日至少打卡两次:上班打卡和下班打卡。
(五)请假
请假需办理正常请假手续,手续资料在项目部留存备查(正常调休除外)。在“我的”-“请假”里面进行操作。
(六)统计、个人业绩
“我的”-“统计”可查询本人“本月出勤天数”、“本月请假天数”、“本月考勤率”、“累计考勤率”、“上月考勤记分”、“上月考勤率”。
“我的”-“个人业绩”可查看本人参与考勤的项目名称和担任岗位,记录个人业绩。
四、管理员权限
项目经理(总监、总代)或负责考勤工作的施工员除了具备前文所述的“发送邀请码”、“考勤地点设置”、“现场管理”、“考勤管理”权限以外,还具备以下权限:
(一)停复工设置
拥有考勤管理权限的人员发生岗位变更需退出考勤时,应确保考勤组内具有考勤管理权限的人员至少一人。
(三)考勤成员汇总
项目经理(总监、总代)或负责考勤工作的施工员可在“我的”-“考勤管理”中查看考勤组所有人的考勤情况,其中施工总承包单位除了可以查看本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考勤情况还可以查看分包单位的考勤情况,建设单位除了可以查看本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考勤情况还可以查看监理单位的考勤情况。
(四)工程形象进度
项目有多个单位工程且进度不一致时,按实际进度分别勾选,可单选或者多选,在“我的”-“现场管理”-“工程形象进度”里操作。
(房建工程)
(市政、轨道工程)
(装饰工程)
选择“工程完工”后,不能再重新变更工程形象进度,会出现如下提示,如选择“工程完工”属误操作,可联系各主管部门更改。
房建工程: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督站84632225、84632235
市政工程:南京市市政服务中心86996106、86996105
轨道工程: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8327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