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及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进一步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消防业务能力,保障单位自身消防安全,实现公安部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的工作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鉴定方式
按照国家规定,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部分。考核鉴定分为两部分:1、理论知识考试,2、实操能力考核。
考试地点:理论和实操具体地点以江苏省消防应急救援总队通知为准
二、培训鉴定对象
消防设施操作从业人员(从事或即将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男女不限);年龄一般在18周岁至55周岁;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速”。(注:培训考核分为实际操作考试和理论考试,其中理论考试为笔试,本培训不安排计算机操作课程;谢绝孕妇、有传染性疾病等人员参训)
三、报名条件与申报资料
初级证书:(高中(含)以上学历)
中级证书:(高中(含)以上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详情鉴附录)
申报资料
常年招生,招满开班(技能课小班化教学)。
理论培训地址:太仓市
实操培训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水田村118号十月军校
五、培训认证费用
初级:2680/人(培训费,辅助教材费)
中级:4080元/人(培训费,辅助教材费)
六、颁发证书
培训期满参加由南京固学职业培训学校组织的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南京固学职业培训学校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结业通过后可申报《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国考通过后,可取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公安消防,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部委验印,此证同时为消防控制室唯一合法的上岗证,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人社部官网查询,官方认可,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其可作为招聘录用、岗位续聘以及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证书查询: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手机:18906226158
万老师手机:18014070062
需要了解详细的企业可点击上方报名按钮留下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附件:
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工程技术人员、消防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评价工程技术人员、人民警察、保卫管理员、消防员、消防指挥员、消防装备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监督检查员、森林消防员、森林火情瞭望观察员、应急救援员、物业管理员、保安员、智能楼宇管理员、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机械设备安装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电工、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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