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常见问题解答

申请人首次注册时,输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如果系统提示:“该用户已注册!”,而您本人不记得进行过注册,也不记得曾委托他人进行过注册,请按以下要求发送邮件至jszgwb@163.com,收到邮件后,会在工作日24小时内给您回复。

邮件主题:(申请人姓名)核查账户信息

邮件正文内容:实名注册时,系统提示:“该用户已注册!”,申请核查账号信息。

本人姓名:

有效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

手机号码:

邮件附件:本人手持自己的身份证件正面(核心信息面)的清晰照片(用来确认是申请人本人)。

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于2019年3月升级改版,首次使用者需要先进行实名注册。

出现该提示说明您还没有在教师资格网完成账号的实名注册。

出现该提示说明您找回密码时输入的证件类型或姓名有误,请核准后重新输入。如果确认本次输入的个人信息无误,则可能是您之前注册的证件类型或者姓名有误(如姓名中有数字、字母、空格或者特殊字符等)。这种情况下,需要您按以下要求发送邮件至jszgwb@163.com,收到邮件后,会在工作日24小时内给您回复。

邮件主题:(申请人姓名)申请核查注册信息

邮件正文内容:找回密码时,系统提示:“证件号码、姓名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申请核查注册信息。

邮件附件:本人手持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正面(核心信息面)的清晰照片(用来确认是申请人本人)。

4.账号注册过程中验证码问题

(1)“通过短信免费获取验证码”

用户实名注册时,若点击“通过短信免费获取验证码”后未出现任何提示,建议您更换浏览器。因教师资格信息系统对不同浏览器兼容性不一致,建议您使用谷歌浏览器(GoogleChrome)或者360极速浏览器。

5.实名核验问题

(1)在哪里进行实名核验

(2)如何办理实名核验

首先,进入“个人信息中心”的实名核验页面,请仔细阅读页面右侧的“操作说明”;

然后,检查确认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姓名信息无误,点击信息下面的“实名核验”按钮,出现实名核验确认提交提示;

(3)实名核验未通过的处理方法

您可通过CTID平台("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官方应用或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应用两个APP选择其中一个办理网证开通申请。

如果网证开通办理失败,您需要按照开通网证失败的处理办法,申请人工审核。

(4)开通网证失败的处理办法

点击实名核验失败后弹出的“中国教师资格网--实名核验”页面下方的“申请人工审核”按钮,进入人工审核页面,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照片等材料并提交,等待人工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后续业务的办理。

(5)港澳台申请人实名核验问题

港澳台申请人可以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行账号注册,按要求补充信息后,可以进行实名核验。

如果实名核验失败,需申请人工审核。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账号个人信息中心问题

(1)个人身份信息修改问题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

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通过“身份证件号码+姓名”与考试合格证信息匹配,如果系统未关联到您的考试合格证信息,请按以下提示排查问题:

a.考试合格证信息有误。

b.取得考试合格证后,个人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化。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后身份信息发生变化的,在网报时,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试)”。现场确认时,携带考试合格证明原件、身份证件原件、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材料进行确认。

c.未关联到最新取得考试合格信息。

考试中心最新考试合格结论公布后,教师资格信息系统暂时不能关联考试合格证信息。当前的查询结果不影响后期的认定报名,请于认定工作开始后再进行查询。

认定工作开始后,通过以上问题排查,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请按要求发送邮件至jszgwb@163.com,反映您遇到的问题。

(3)学历信息核验问题

以下三种情况系统无法核验:

a.幼儿师范、中等师范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等专科以下学历。

b.取得毕业证后,个人身份信息有过变更的学历。

c.港澳台学历和国外留学学历(需要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学籍信息同步问题

幼儿师范、中等师范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等专科以下学历的学籍信息,系统不能同步。

未能同步到学籍信息的,需要通过“补充学籍信息”完成学籍信息添加。

同步过程中,如果因申请人同时有多条学籍信息而未显示全日制学籍信息,请按要求发送邮件至jszgwb@163.com,反映您遇到的问题。

(5)学位信息核验问题

无学位的申请人在进行学位信息添加时,学位名称选择“无学位”。学历符合认定要求的,无学位不影响认定。

(6)普通话证书核验问题

(8)上传图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因教师资格信息系统对不同浏览器兼容性不一致,建议您使用谷歌浏览器(GoogleChrome)或360极速浏览器进行上传照片操作。

上传图片格式要求:图片是jpg或jpeg格式,图片要小于190K。如果点击上传证书照片对应的“选择文件”按钮没有反应,或弹出上传图片框后却找不到上传按钮,以及调整照片选框显示不正常或无法选取照片范围等情况时,请通过检查系统分辨率是否过低、浏览器页面是否进行了缩放等方法解决您的问题。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问题

7.目前我国有几种教师资格

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现在有七种教师资格。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6)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8.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基本条件

教师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是: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犯罪记录,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符合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等。

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的规定执行。认定具体要求,请以符合认定条件省份当年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9.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需要经过“条件准备”、“网上申报”、“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等环节。具体请查看认定机构当年发布的认定公告,或参考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地市公告栏目。

通常,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一次,认定机构安排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受理。具体受理期限和受理的资格种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1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地点

社会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港澳台居民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或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

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就读学校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报名。

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任教高等学校所在省份。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服役所在地。

1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问题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准备的材料问题包括:个人身份证件、考试合格证明(免试人员不包含此项)、普通话证书、学历或认定报告、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以上材料经系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环节不需要提交证书原件。除以上材料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还需要按要求进行体格检查,于认定过程中上传个人承诺书等。各省认定要求的材料另有规定的,以本省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13.各类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教师法》规定了各类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政策法规”栏目中自行查看。

所有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证”“肄业证”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14.学历证书丢失能否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丢失,但其学历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则不必再出示学历证书原件。

15.普通话证书问题

(1)在哪里进行普通话测试报名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要求

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标准。

目前,随着加强普通话普及的工作要求,部分地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教语用[2000]1号)要求,已提高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具体请以认定机构认定公告为准。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有效期和适用范围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不设有效期,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早期取得的部分普通话等级证书标有有效期限的,超过有效期是否符合认定要求,请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部门。

(4)普通话证书丢失,能否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如申请人的普通话证书丢失,但其普通话证书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的,不要求再出示普通话等级测试证书原件。

(5)已通过普通话测试但尚未拿到普通话证书,能否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如申请人已通过普通话测试但尚未拿到普通话证书,但其普通话证书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的,不要求再出示普通话等级测试证书原件。

(1)哪里可以下载个人承诺书

(2)上传个人承诺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a.使用A4纸打印《个人承诺书》。

b.填写完成,拍照时要对A4纸全页拍照,不能只对承诺书内容页中的虚线框中的内容拍照。

c.待上传的《个人承诺书》电子版的格式应该是jpg或者jpeg格式,图片要小于190K。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体检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其中必须包含“传染病”、“精神病史”项目。

身体检查应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当年认定工作通知中,都会对体检医院、体检要求等给予说明。具体请以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条件省份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认定状态包括“网报待确认”、“确认未通过”、“待认定审批”、“认定通过”、“认定未通过”五种。

对认定状态为“确认未通过”或“认定未通过”的原因持有异议的,请直接向确认点或认定机构咨询。

19.修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信息问题

(1)首先查看认定状态是不是“网报待确认”。如果不是,需要联系认定机构修改认定状态至该状态。

(2)在“网报待确认”状态下,进入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报名信息,点击报名记录右侧“操作”栏内第2个绿色图标,进入修改页面,即可修改报名信息。

(3)普通话、学历和学位信息需要进入“个人信息中心”修改。修改完成后,务必再进入报名信息的修改页面,检查更新或重新选择后提交,才可以完成修改。

(4)认定机构修改办法:

b.在正确的认定机构网报期间,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的可以直接修改报名信息,其他认定状态需要先联系已经报名的认定机构修改认定状态。

c.进入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报名记录,点击报名记录右侧“操作”栏内第2个绿色图标,进入修改页面,依次修改“认定所在地信息”、“选择省”、“选择市”、“认定机构”、“选择确认点”,提交完成,即可修改认定机构信息。

20.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成功后的问题

(1)如何确认报名已经成功

报名成功后,会出现带有红色字体的“申报提醒”页面,包含“报名成功”和报名号等信息。且报名成功后,可以进入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

(2)报名成功后如何查看报名号

在报名成功界面,有报名号信息。且报名成功后,进入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包含报名号的本次报名信息。

(3)报名成功后,如何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报名成功后,进入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包含报名号的本次报名信息,点击报名记录右侧“操作”栏内图标,可以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预览。

自2019年起,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系统将根据申请人在报名环节如实、准确填报的报名信息,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认定机构会在申请人认定通过后,将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发给申请人存档。

21.一个人是否可以申请认定多种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是对申请人能力、水平、条件的认定,而且是开放性的,因此一个人可以拥有多种教师资格。

但是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例如,2019上半年申请认定并获得过一种教师资格,2019年下半年不能申请认定另一种教师资格,需要在2020年再申请另一种教师资格。

22.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问题

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同时,还需要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作为具有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之一,存入申请人的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结束后,中国教师资格网不再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查询和下载。

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右侧有各省份认定机构的联系方式。

23.查询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和证书验证问题

中国教师资格网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查询。您可以查看您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表中有证书号码。如果您的人事档案中没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表中没有证书号码,请务必联系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补齐。

中国教师资格网目前仅提供2008年起(广西壮族自治区从2012年起)使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验证。2008年以前的教师资格证书的真伪验证,请与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机构联系。

每年上半年的资格认定结果可于当年8月中上旬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证书验证”栏目查询;下半年的资格认定结果可于第二年的1月中上旬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证书验证”栏目查询。

证书验证结果打印方法:1.对验证页面做“网页另存为”后,进行网页打印;2.对验证页面进行截图,保存成图片后再进行打印。

24.教师资格证书信息错误

25.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申请补发换发问题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由当事人向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提出补发申请,教师资格证书损毁并影响使用的,由当事人向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提出换发申请,并上交损毁的证书。

2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问题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之一,其内容和格式由教育部统一规定。

该表格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生成,从2019年开始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打印。申请表一式二份,作为具有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之一,一份存入申请人的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教师资格证书的号码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号码一致。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问题请联系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补办程序以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原发证机构或现接替机构的要求为准。

27.取得教师资格后,可以在哪一级学校使用

《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或者初级职业学校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2号)要求将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教师招聘录用的前提条件和职务晋升的必要条件。目前,有的省份根据文件规定,要求上岗教师持有与教学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要求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问题

28.需要定期注册的人员范围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的规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29.注册范围内人员向哪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定期注册问题

教师资格持证人应按任职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要求,应向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定期注册。

30.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流程

1.收到参加首次注册/定期注册的通知。

2.准备教师资格证书。

5.等待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结论。

6.取回标注有注册结论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定期注册申请表。

注:如果证书有信息错误、遗失或损毁等问题,请参考第24个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及时解决。

31.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提交材料问题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

(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

(6)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7)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1、2、4、7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注:经所在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工伤、短期病休、产假等原因,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的,提交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假证明;定期注册周期内跨校流动的,应提交所任教学校的证明材料。

32.首次注册合格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33.首次注册合格,5年后定期注册合格的条件问题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2)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3)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4.如果首次注册合格,转到不在注册范围单位后的注册问题

35.参加定期注册时,未关联到首次注册信息的处理办法

(1)如果证书信息正确,首次注册时证书信息录入有误,或者首次录入的个人身份证号码为15位,需要联系首次注册机构进行首次注册信息的历史数据变更,完成变更后再进行定期注册。

(2)如果首次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有误,请参考第24个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进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和证书历史数据变更再进行定期注册。

36.报名过程中,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手动添加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如未正常读取到证书信息,说明您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与实名核验的账号信息不一致。请联系发证机构,通过历史数据变更,将证书的个人信息修改正确。

由于历史原因,2008-2009年期间部分证书信息无照片,此种情况不影响定期注册报名。

(2)2008年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以前)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系统不能自动读取,需要申请人在首次注册的报名过程中添加证书信息。

37.首次注册时添加证书信息,应注意的问题

(1)任教学科是代码的如何处理

早期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是代码的,先联系发证机关将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代码变更为对应的任教学科名称,再进行首次注册报名。

(2)系统提示“证书号码不正确,请确认或与发证机关联系确认”,如何处理

1999年及以前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号码应该是由15或者17位数字组成;2000年及以后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号码由17位数字组成。

如果证书号码位数错误或者号码中有汉字或字母的,请参考第24个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联系原发证机构及时解决证书号码错误的问题。

如果使用错误证书信息进行过首次注册,还需要再与首次注册的注册机构(原任教学校所在地教育局)联系变更首次注册信息中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完成以上变更后,才可以进行第二次定期注册报名。

(3)定期注册添加证书时,如何填写证书签发日期问题

证书签发日期要填写证书发放的原始日期。若因此导致不能成功添加证书,影响报名,请联系证书的原发证机关或现接替机构。

38.修改定期注册报名信息问题

在“网报待确认”状态下,点击报名信息右侧“操作”栏内第2个绿色图标,进入修改页面,即可修改报名信息。

39.报名信息中注册机构修改办法

(2)在正确的注册机构网报期间,注册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的可以直接修改报名信息,其他状态需要先联系已经报名的注册机构修改注册状态。

(3)在“网报待确认”状态下,进入业务平台页面,找到“中小学在职教师定期注册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点击报名信息右侧“操作”栏内第2个绿色图标,进入修改页面,依次修改“注册所在地信息”、“选择省”、“选择市”、“注册机构”、“选择确认点”,提交,完成注册机构信息的修改。

40.定期注册时,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1)教师资格种类、任教学科与实际任教岗位不一致如何填写

申请人用于申请进行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上的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与实际任教岗位不一致的,在网报页面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时,须如实按照证书上的内容填写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项;在填写现任教情况内容时,须填写实际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2)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时,教师资格证无“任教学科”信息项,如何填写

1996-1997年教师资格认定过渡时期(以下简称“过渡时期”)和1998年教师资格认定试点时期(以下简称“试点时期”)颁发的教师资格证没有“任教学科”信息项。持有此种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在网报页面填写教师资格证信息时,“任教学科”项选择“无”。

(3)有多本教师资格证书,该如何定期注册

在一个注册周期内,申请人只能选择与现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最相应的一种教师资格进行注册。未注册的其他证书仍然有效。如果由于工作岗位变动使用其他学科学段证书,下一个注册周期再对另外的证书进行注册。

定期注册结论包括“网报待确认”、“信息已确认”、“需补齐材料”三种。

“需补齐材料”是指申请人已经到初审注册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确认个人网上申报信息,并提交申报材料,但所提交材料不齐全。

报名成功后,会出现带有红色字体的“申报提醒”页面,包含“报名成功”和报名号等信息。且报名成功后,可以进入业务平台页面,找到“中小学在职教师定期注册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

(2)定期注册报名成功后,如何查看报名号问题

在报名成功界面,可以查看到报名号信息。且报名成功后,进入业务平台页面,找到“中小学在职教师定期注册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包含报名号的本次报名信息。

(3)定期注册报名成功后,如何下载、打印《定期注册申请表》

报名成功后,可以进入业务平台页面,找到“中小学在职教师定期注册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点击报名信息右侧“操作”栏内第4个图标,进入《定期注册申请表》预览页面,预览页面支持下载和打印。

4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问题

4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问题

(1)在哪里查询考试合格证明

(2)考试成绩有效期问题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三年,合格证明右上角标注了有效期,请自行确认。

单科成绩有效期(两年)仅用于判断是否能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该期限与是否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无关。

45.往届师范生免考问题

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THE END
1.咨询服务友情提示: 1. 电话咨询繁忙时,建议您通过“常见问题”查找解决建议,或通过“邮件咨询”方式进行咨询。 2. 教师资格认定中的具体要求,请以认定省份发布的认定公告要求为准,或咨询认定地的教育行政部门。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中国教师资格网 京ICP备10031106号-59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02https://www.jszg.edu.cn/consult.html?type=dhzx
2.万宁市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和认定权限,申报人员须根据自身情况找准所属认定机构,不允许跨机构认定(附件1),具体认定事宜请及时电话咨询认定机构,海南省各级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 特别提醒: https://wanning.hainan.gov.cn/wanning/zfxxgk/sgbmgk/xzspfw/gkml/202404/t20240412_3644786.html
3.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教职认证1.“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时间:6月3日8:00-6月20日18:00。 2.“成都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确认材料上传时间:6月18日9:00-6月25日17:00(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材料确认采用线上审查的方式,不必现场确认,即不用现场提交任何材料【特殊情况除外,特殊情况的人员将另行通知】)。 https://www.cdjyrc.com/go-a952.htm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https://www.66law.cn/laws/1023362.aspx
5.2023年下半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相关事宜答考生答: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将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aeea.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之友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咨询服务热线0371-55610639。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相关联系方式见下表: https://www.zhaojiao.net/jiaoshi/show-8708.html
6.北京市教师资格网北京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低保考生办理退费安排 按照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规定,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低保考生办理退费工作将于近期进行,具体安排如下:一、受理范围参加北京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 更多>https://www.bjtcc.org.cn/index.html
7.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笔试报名审核通过仅代表取得笔试资格,考生应在充分了解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后进行报考。具体可查询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jszg.edu.cn)发布的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5.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核实审核结果并按自治区https://www.nm.zsks.cn/kszs/jszgks/202312/t20231228_44517.html
8.鹤壁网3月28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河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河南上半年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6月30日。 详情如下 △点击图片查看原文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鹤壁考生也可通过下述联系方式咨询具体信息↓↓↓ http://www.hebitv.com/news/678004
9.“中国教师资格网”关网通知一、根据工作安排,本网站于6月29日18:00-7月2日9:00进行网站维护,届时,网站暂停对外服务。7月2日上午9:00网站恢复正常访问。 二、关网期间,所有省份均不安排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工作。了解各省份相关工作安排,请直接联系认定省份,各省份联系方式见附件。或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号为STQC-MOEhttp://www.ysedu.com/index.php/news/33/491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