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职业定义:从事通信网网络管理、配置管理、性能管理、故障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组织、理解、判断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大专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高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8鉴定要求
1.8.1适应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在本职业工作满1年或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学本科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操作、笔试、口试、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和高级技师尚须通过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l: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理论知识考试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20,且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1:8,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的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