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24年西部战区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共36个,主要是炊事员(给养员)、司机、管理员、修理工等专业技能三级以下岗位,均为技术工。详见招考岗位计划。
二、招考对象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7)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在职军队文职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军队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军事设施等敏感岗位。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
(三)学历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及专业。
(四)年龄条件。年龄不小于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五)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条件。
(六)其他条件。应当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条件。
四、招考程序
报考人员需根据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相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驾驶证、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工作证明、聘用合同、劳动合同、退出现役证书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JPG文件格式,同一条件下有多项材料的,需合并为1个,文件大小控制在100KB至500KB之间,上传时请确保图片清晰可辨识)。
报考人员属下列人员的,需在报名系统“军烈属等人员”栏据实填报身份类别,理论考试享受加分优待;报名时未填报相应身份类别的,视为自愿放弃优待加分资格。①被评为烈士的牺牲军队人员(以下称军队烈士,下同)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②现役军人、当年(2024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4年8月),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③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
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且取得理论考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考试成绩享受优待加分:①被评为烈士的牺牲军队人员(以下称军队烈士,下同)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理论考试成绩加10分。②现役军人、当年(2024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4年8月),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理论考试成绩加5分。③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理论考试成绩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理论考试成绩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2024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理论成绩加10分。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理论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五)资格复审。用人单位对入围人员的身份户籍、学历专业、职业资格、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结果合格的参加技能考核。
(七)体格检查。对技能考核成绩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军队承担。
(八)确定预选对象。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理论考试、技能考核分别占40%、60%,其中:技能考察、面试考察成绩分别占技能考核成绩的60%、40%。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20%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理论考试成绩确定排名。
(九)政治考核。军地有关单位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对预选对象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十)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并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权限审批录用,通知到岗试用,签订聘用合同。
五、温馨提示
锦江区委党校公开招聘
员额教师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8名参照员额保障教师,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下方附件:《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参照员额保障教师岗位明细表》。
三、资格条件
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参照员额保障教师岗位明细表》(详见文末附件1)确定的条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1.《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参照员额保障教师岗位报名信息登记表》(详见文末附件2);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职称证书、荣誉证书、成果证书等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其他材料。
五、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及考察——公示及聘用
六、联系方式
社区工作者和党建服务专员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社区工作者和10名党建服务专员,本次招聘为非编制内人员招聘。
1.社区工作者:
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基层党建、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办理、行政服务事项代办、政策宣传、居民自治、矛盾纠纷调解、安全隐患排查、基础信息采集、重点人员管理服务等。
2.党建服务专员:
由党组织选派党性强、作风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到基层开展“两新”组织党建联络服务工作的人员,负责指导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建工作、指导围绕生产经营执业开展活动、指导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等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发展困难问题等。
龙泉驿区社区工作者和党建服务专员岗位表详见下方表格。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2024年非在职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毕业的非在职高校毕业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相应学位。其中,党建服务专员须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
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服务意识强;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严谨细致、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能熟悉运用常用办公软件和日常办公设备,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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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曾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党纪处分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或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参加或曾经参加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的;
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有违反其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
四、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初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体检——公示与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