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56年,是一所集临床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制剂、养老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广西高等医学院校A级临床教学基地,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第二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广西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医院设有北湖、新华两个院区,全院占地面积18425.5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8966.55平方米;编制床位650张。目前医院石柱岭医养结合项目正开工建设中。科室设置齐全,包括29个临床科室和8个医技科室,1个社区服务中心,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承办南宁急救医疗中心秀厢急救站。现有职工1022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名、在读博士1名、高级职称人员176人。拥有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1人,广西名老中医1人,广西名中医3人,南宁市名中医7人。南宁市高层次人才23名,其中D类人才11名,E类人才12名。国家级、自治区级中医骨干人才17人;建立有韦贵康国医大师工作站、北京名医李跃华教授工作室、广东省名中医蔡业峰工作室、广西名老中医黄干诚工作室等国家、省、市级11个名中医工作室。
医院大力实施“强专科,大综合”的建设部署,以重点特色专科品牌优势的提升,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现有国家级重点专科1个,自治区级重点专科3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在建)2个,自治区级重点专科(在建)2个,自治区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项目2个,市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项目2个,市级重点学科培育项目1个。脑病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自治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点、广西中西医结合疑难病诊疗中心,获得南宁市委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骨伤科、脾胃病科、妇产科为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妇科为广西中医药重点培育学科建设点。老年病科、肺病科为广西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其中老年病科获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子项目——南宁区域老年病中医诊疗中心建设项目,肺病科为南宁市重点培育学科。2023年,脑病科、妇产科荣获自治区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项目,心血管病科、儿科荣获市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项目。
医院重视中医学术思想和技术的传承创新。2020年来,我院共获科研立项67项,发表学术论文共229篇,获自治区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5项,医院独创的中草药循经推按按摩棒等12项科研项目获得国家专利。医院注重经典膏方的研制与应用,制剂特色突出,目前能生产合剂、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洗剂、丸剂、软膏剂、灌肠剂、酊剂、散剂、煎膏剂共11个剂型50个品种。
医院不仅重视发挥中医传统优势,同时注重吸纳现代医学成果,适应时代发展,满足临床诊断治疗和科研教学需要,拥有MRI磁共振、64排CT、DR、C臂、DSA、高端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电子胃肠镜、支气管纤维镜、椎间孔境、腹腔镜、输尿管膀胱镜、气压弹道碎石机、良性阵发性位置眩晕诊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医院中医诊疗设备配备齐全,多达19大类52种。
医院大力实施“党建引领、文化聚力、中医惠民”的发展战略,以建设成为中医药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现代化技术水平先进一流的综合性中医医院而努力奋进。
二、培训目标
三、招收人数、条件与分类
(一)招收人数
中医专业:40人。
中医全科专业:5人。
(二)报名条件
1、思想态度端正,身心健康,努力学习,有刻苦钻研、吃苦耐力的精神,能胜任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2、拟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学类(含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4、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5、优先录取的条件:
(1)有医师资格证书及独立临床工作经历者。
(2)报考中医全科的学员,农村订单定向毕业生优先。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联体成员单位、对口支援单位的学员。
(4)县级和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以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及贫困地区等符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优先及倾斜录取学员。
6、有以下情形者不予招收:
(1)现役军人。
(2)处于培训期间的规培医师,包括因各种原因尚在延长培训期的规培医师。
(3)被规培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者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不满3年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培训对象分类
1、社会化学员:尚未签约单位的中医类别专业(中医、中西医临床医学)以及针灸推拿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至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历届生报名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
2、单位委培学员:送培单位在编职工或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职工,中医类别专业(中医、中西医临床医学)以及针灸推拿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培训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培训单位不予留用。外单位委培学员报考时请附上单位同意报考委培证明。
四、报考流程
2024年4月17日至4月28日18:00
(二)报名方式
(1)应届毕业生
①中医住培平台报名表;
②《中医规培报名表》(附表1、2)及《学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表3);
③个人简历;
④学生证(扫描件);
⑤本科成绩单(盖本校教务部门公章)(扫描件);
⑥英语CET4、CET6等级考试成绩单(扫描件)。
(2)历届毕业生
④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⑦有工作经历者由原单位出具临床工作证明,特殊情况可在备注中说明。
⑧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未注册执业可说明)。
⑨委派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限单位委培人员)。
(三)考试与面试
2、考试分为理论考试、技能考试、综合面试三部分,由培训基地自主命题,考试范围如下:
(2)技能考试:
第一站(中医):针法操作/灸法操作/推拿操作(三选一)。
第二站(西医):体格检查+单人心肺复苏术。
(3)综合面试。
(五)补录
五、培训标准与内容
(一)培训标准
(二)培训内容
以中医思维培养和临床技能培训为重点,采取理论学习、病房培训、门诊培训和跟师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考核要求
(一)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师承考核和结业考核。过程考核、师承考核合格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方能参加结业考核。
七、培训证书发放
八、培训学员待遇与人事管理
(一)所有报名学员均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基地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免缴纳培养费。医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落实“两个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我院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社会化学员:我院与培训学员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期间待遇包括工资、奖励性绩效及夜班费等,工资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奖励性绩效按照我院同级别人员待遇发放,并与规培生的月度考核挂钩。社会化学员自愿加入本基地工会按时缴纳工会费,加入后享受与本院职工一样的工会福利。
(三)单位委培学员:我院与委托培养单位、学员本人签订三方培训劳动合同,学员培训期间的工资、津贴、其他福利待遇、保险由委托培养单位发放和购买,低于基地发放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基地负责补齐,单位委培学员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同社会化学员。
(四)紧缺专业(中医全科)学员额外发放奖励性绩效300元/月。
(七)录用推荐:优秀学员参加我院需求岗位应聘,可优先考虑录用,或向其他用人单位推荐。
九、学员的权利和义务
(三)培训期间,因招收对象原因引起医疗纠纷、差错或造成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招收对象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承担相应责任。
十、住宿安排
我院根据培训容量统一提供住宿床位,报到时现场登记入住,原则上不允许外宿。如超出宿舍容量未能安排住宿的学员由医院给予住宿补贴。
十一、其他事项
(一)一经录取,学员务必按时报到入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招收录取后无故不报到的,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文件规定,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入培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学员须将执业地点注册或变更到我院。
(二)按照《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中医药科教发〔2020〕3号)文件规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得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违者按恶意退培处理,3年内不得再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