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创新研究》是由武汉大学媒体发展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主办的学术集刊,以中国传播问题为出发点,“在场”地感知中国传播的难点、疑点与热点,创新重建交流与社会连接的传播行动,发掘比较视角下的传播智慧,进而激活传播创新的实践与理论发展,纾解人类交流的困境与无奈。本辑由前沿访谈、乡村传播、经济传播、健康传播、媒介记忆、智能传播专题研究六个部分组成,从不同角度分析了传播创新研究现状。
本次推送《生存媒介的技术伦理:以平台公司“数字遗产”政策设计为中心的分析》,作者骆世查、郑怡、陈思帆。
生存媒介的技术伦理:以平台公司“数字遗产”政策设计为中心的分析
骆世查、郑怡、陈思帆
关键词:生存媒介;技术伦理学;政策设计;数字遗产
一、引言:数字遗产与数字生存
经历了疫情的沉寂,2023年春节档上映的《流浪地球2》引发了久违的热议。其中,除了片名主线“流浪地球计划”引人注目之外,副线“数字生命计划”也在拯救地球文明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若说上载生命(UI)和数字永生(DI)尚属科幻,那么数字生存乃是当前的日常,互联网已经成为当今世代赖以栖居的地方。我国近11亿名网民每日至少4个半小时都是在互联网上度过的。无怪乎年轻人对自己在互联网世界的生命经历愈加重视,甚至00后也开始立遗嘱,其中虚拟财产占比达17.3%。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华遗嘱库共计收到445份遗嘱的内容涉及“虚拟财产”。此外,2021年初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7条)确认了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意义。2021年末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也为网络平台妥善处置个人网络账号提供了法律依据。而早在2019年,南京市便已开发了“数字化生命遗产库”,将逝者生前的简历、文字与影像等转化为数字化信息资料,通过云空间技术永久保存。更有学者提出,元宇宙中数字遗产对于个体、国家以及人类层面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元宇宙的不断发展普及,数字遗产不会停留在概念层面,必然会成为大众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
未来,我们的数字生命只会更丰富,一个审慎的人生也将不得不面临对互联网生活的管理与盘点。在此意义上,数字遗产的出现为检视人们对当前乃至未来的社会交往与生活价值的理解提供了契机。正如彼得斯(JohnDurhamPeters)所言,任何时候凡涉及对数据和外部世界的管理,我们就会遇到媒介。媒介是我们“存有”的基础设施,而数字媒介指向了各种最为基础的功能——规制和维护,这些功能体现出数据怎样支撑着我们的存在。数字遗产作为媒介是数字生存的一种导航和指引,凡具有成为数字遗产的潜在事物无不关联着数字生存。在中文学术界对数字遗产与数字生存的理论辨析所在多有,本研究试图通过政策评估,更为经验性地探讨数字遗产何以关乎生存。
二、文献探讨
(一)作为生存媒介的“数字遗产”
(二)技术伦理学视野下的“数字遗产”
我们赞同技术伦理学的基本立场,生存媒介研究不能仅诉诸抽象化的、本质论的探讨方式。按格伦瓦尔德(ArminGrunwald)的说法,道德和伦理有所不同,道德可以被描述,并且指的是实际的价值维护、观念信仰、行为准则和次序,而伦理则是关于这些道德内容的反思理论。基于数字媒介技术的数字遗产具体到不同平台公司层面,理应抽绎出不同的道德成分。技术伦理学的目的是建立一套技术评价和决策的规范基础,为经过伦理思考的负责任的决策提供帮助。这里的技术指的不是一个分析对象,而指涉与其打交道的过程,评估和反思的正是该过程的影响和后果。评估不是为了告诉人们该不该拟定数字遗产,也不是为了指导人们如何合法管理数字遗产,而是为人们当下的数字生存和实践提供咨询,让那些可能成为数字遗产的范畴、边界、标准、规范、理由更加清晰透明。技术伦理学就是关于技术及其社会应用的“实际对话”的澄清者、倡导者、促进者和信息员。这一取径为数字遗产背后的生存媒介实践提供了可论辩与可沟通的空间。
三、研究方法与问题
四、结果与讨论
(一)“制造”安全:不确定性范式下的平台安全承诺
1.数据生成过程中的隐私与利弊权衡
“应该是注意到网上浏览痕迹的数据的。但是这个注意到也没有什么。因为,自然地使用互联网肯定会产生一些痕迹。”(任先生,第一场焦点小组)
“网上浏览的痕迹是有删除的。但删除不是为了删除自己的痕迹,主要是因为电脑卡了,或者手机内存不够了。”(朱女士,第一场焦点小组)
“我平时有注意网上浏览痕迹的数据,因为涉及一些隐私嘛。以前会定期清理,比如说经常使用的搜索引擎什么的。后来觉得这样挺麻烦的,我就开了浏览器里的无痕浏览模式。”(李女士,第一场焦点小组)
部分嘉宾也意识到了网络隐形追踪技术的存在,并表示会有意识地使用无痕浏览模式等措施来规避平台的数据搜集。然而,面对正文冗长繁复、充满制式化语言、“不同意即不能使用”的不平等隐私协议,以及披露隐私就能获得的即时娱乐和生活便利,多数人又不可避免地陷入“隐私悖论”的困境,即网络用户虽然感知到隐私风险的存在,但不会采取有效的隐私保护行动。通过政策与功能设计,这一悖论可在一定程度上破解。
在面向手机应用开发者的隐私设计指南中,安卓和iOS都提倡权限和数据的最小化。Apple(苹果)明确写道应尽可能只收集“完成给定任务所需的最少量用户或设备数据”,“不要出于不必要或不明显的原因,或者因为您认为以后可能会有用而试图获取或收集数据。”这些具体的措施包括仅在需要时请求权限、仅请求有限的而非完整的访问权限(如不请求“照片”或“通讯录”等受保护资源的完整访问权限)、仅在应用前台运行时收集数据。
谷歌和苹果作为主流手机操作系统的运营者和规则制定者,都在系统这一最基础的层级上为数据收集与权限获取划下了红线、为隐私保护筑牢了根基。它们不仅给出了原则规范,还提供了具体程序开发的实操指南。这些技术规范反映了人们关于隐私安全的基础共识,即数据收集和权限使用的最小化、对数据的使用保持透明、保护你收集的数据、让用户控制自己的数据,尽管这在数字媒介使用中往往难以实现。
软件搜索了一个什么关键词,可能当你打开另外一个软件的时候,那个软件就会推给你想要的那些东西,所以说有时候我看到这样的情况还是会觉得很瘆人。(蒋女士,第三场焦点小组)
除了用户主动书写的数字自传、浏览记录等网络自动跟踪技术被动记录的数字卷宗等遗产之外,算法的智能推演正通过用户行为数据的挖掘与再利用,生产出新的缅怀价值。算法逻辑下的内容组织形式本身也成为一种数字遗产,拓展了人们对于数字遗产范围的界定。访谈中有人提到,自己在听歌时会有意识地标记自己喜欢的音乐,向推荐算法表达自己的喜好,让个性化歌曲推荐越来越准,自己通过这个方式也逐渐认识到真正喜欢的音乐风格是怎样的。这个“懂自己喜好”的音乐账号已成为数字生活中重要、珍贵的所有物,若账号注销会带来很大的损失。用户在与算法的互动、交流、合作中,找到了自己的听歌口味。听歌口味作为数字生活的财产,对应的实体是存储于平台数据库中的一份个性化配置文件,它是用算法输出的数据库内条目倾向性、关联度等程序语言来描述的,这种描述可能比“摇滚风格”“古典风格”等自然语言描述更为精确,若要转译成自然语言可能造成大量信息损失,因而只有在这一音乐平台的载体上,它才能最准确地呈现全貌、最大化地发挥价值。焦点小组访谈中也有嘉宾表示,歌单也算数字遗产,会留给亲友,供人缅怀。
“我有那种整理好的歌单,我也有这个习惯,就是会分门别类地去整理歌单什么的,我觉得这个也算是数字遗产。”(蒋女士,第三场焦点小组)
算法生产出的个性化“节目单”作为数字遗产时十分脆弱,存续、悼念都依赖平台的支持,但目前平台对这类遗产的保护并不完善。作为数字遗产的个性化歌单还预示着一种可能:算法借助翔实的用户数据,有朝一日能不再限于音乐偏好,而是能完整地还原逝者的全貌,逝者依托数据与算法实现仿真、虚幻的永生,深刻改变追悼形式乃至生死之界。
2.数据保护的政策呈现与功能设计
在政策的整体页面呈现形式上,本研究从媒介形态、排版设计和叙事方式三个方面对以上平台加以考察。单一平台的隐私或个人信息政策采用纯文字说明、线性排版格式和法律条文罗列的形式在页面呈现,这体现了一种以平台为中心的技术设计视角。而腾讯、百度、阿里巴巴和字节跳动这四大综合类平台设计了集成式网站,呈现图文结合、非线性导航栏跳转和口号式呼吁的不同特征,交互性和可读性的提升体现了为用户服务的设计理念。在此基础之上,国外的脸书加入了隐私动画视频,谷歌在首页采用了卡片型分类导航,推特选择了对话式文本,这些设计都进一步凸显了用户的中心地位。
数字遗产的隐私顾虑源于复合社会情境的矛盾,隐私的边界并非固定,而是可渗透、可伸缩的。公私二元的、静态的隐私观已不适用于当下的复杂情境,“流动的空间,液态的隐私”更贴合当下隐私管理中数字生活与现实生活彼此交错、多个社交媒体复合使用、多个圈层相互重叠的境况。
在安全与便捷的坐标轴上,究竟“什么样的安全才算是足够安全?”2019年一则关于比特币的新闻引发我们对安全阈值的思考。当年加拿大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QuadrigaCX冻结了用户账户中近2亿美元的数字加密货币,因为创始人兼CEO杰拉尔德·科顿(GeraldCotten)于2018年12月去世了。在平台提交给法庭的文件中提到,该CEO是唯一知道取出这些资金所需的安全密钥和密码的人,且尽管“反复努力地搜索”,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写下来的密码或恢复键,致使该交易无法向客户偿还近2亿美元的资金。数字加密货币问世以来,就声称自己“绝对安全”,而“绝对安全”的前提即为密钥——只有拥有密钥的人才能取走数字加密货币,其他任何人或机构都不能取走,可这种“绝对安全”通过这一案件恰恰反映出其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提高安全性、排除不安全性和风险是技术始终如一的目标,但我们也要清晰地意识到安全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数值,完全的安全是达不到的,技术需要留有“忘记密码”的余地。从“安全的幻想”向“不安全的管理”过渡或许是更为合适的技术发展方向。
谷歌似乎以技术便捷为首要考量,其SmartLock功能提供了三种让手机保持解锁状态的选项:随身携带时、处于可信地点时、连接到可信设备时。在随身携带时的选项下,解锁手机后,只要贴身检测功能检测到手机在用户身上,手机就会一直保持解锁状态。当用户将手机放下后,手机最多可能需要1分钟才会自动锁定。在部分手机上,贴身检测功能还会学习并记住用户的步行活动模式,若检测到模式与用户明显不同的步行活动,便会锁定手机。但该选项在用户搭乘交通工具时并不安全,如用户搭乘汽车、公交车、火车时,手机可能需要5~10分钟才会锁定;搭乘飞机或乘船时,手机可能无法自动锁定。在处于可信地点时的选项下,手机可在可信地点周边方圆80米内解锁,但位置信号可能会遭到复制或操纵,被用于解锁盗用手机。在连接到可信设备时的选项下,依靠蓝牙连接检测,而蓝牙连接范围受手机型号、蓝牙设备和当前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有效范围最远可达100米,若手机在可信设备附近已被其解锁,就能被轻易盗用。
(二)“前瞻”责任:介入伦理视野下的责任思辨
1.逝者账号的处理逻辑与保护办法
2.用户数据的平台审查与管理规范
相比它们,微软的个人数据管理并不算完善,数据控制项散布在各个产品和服务的设置中,也仅支持部分数据的自助管理,对于无法通过这些工具管理的个人数据,用户需要联系微软。而国内平台几乎没有类似的个人数据管理中心,更不提供数据统一导出的服务。但即使没有统一的数据导出功能,用户也能通过从网页上复制自己的博文等方式自行整理和导出数据,只不过这样的方式比较烦琐,且大量的后台数据和活动记录都无法导出,数据主体只能以访客的身份摘录、备份自己的数据,丧失了对自己数据的自主权。
(三)表现公正:多群体的贡献型正义与社会正义
1.用户群体的权限等级与贡献型正义
2.数字生命的现实继承与社会正义
焦点小组访谈中有嘉宾以逝者不再会受到真实伤害为由,认为不需要规划用户死后数字记忆的去留,也有嘉宾以维护自己死后尊严为由,认为应在生前谨慎地估价,有选择性地删除或保存。
删或者留,其实我个人觉得这都无所谓吧,因为不管好的还是坏的,其实都是我自己发在网上的。这个好与坏的评判标准可能(随着)社会啊、时代啊,什么都会变。我觉得人生才是呱呱落地来,然后轻轻地走,其实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再说死了之后也没什么感觉了。(郑先生,第三场焦点小组)
我想想我的数字遗产,比如说照片啊、视频啊,如果能留下来,现在应该也可以留下来,也是一个念想吧,这些嘛留给家人就可以了。(陈先生,第三场焦点小组)
删或留的话,我觉得应该也还是会有一些选择性吧,如果有些事情属于隐私,我不想让人知道的话,有可能我就会删除。就是会有选择性的,不会说把所有的都遗留下来。(李女士,第三场焦点小组)
因为我平时也没玩过什么网络游戏,但是说看这个题吧,我觉得应该是留给现实中的妻子。因为就是说网络(游戏中的)妻子是虚拟的,应该不会受到什么法律的保护。只要它是有价的财产,我觉得应该还是现实中的妻子有继承权。(任先生,第一场焦点小组)
我要支持现实中的妻子继承,因为网游中的这个妻子,其实存在一个身份的不确定,她能否作为法律上的一个主体,就是说是否有继承权的一个主体,我觉得这块儿是有问题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还是支持现实中的妻子继承。(吴先生,第一场焦点小组)
肯定是现实中的妻子继承全部吧,网游当中的虚拟的这一类人也会有这个继承权吗?既然到了法院的话,这个虚拟人肯定是没有继承权的吧。(朱女士,第一场焦点小组)
我可能比较倾向于现实中的妻子全部继承,毕竟我们还是要尊重现实中的民事婚姻关系。(李女士,第一场焦点小组)
我觉得应该是现实中的妻子全部继承会比较好。因为我感觉继承权跟责任应该也是对应的吧?但如果说从权利和责任来说的话,我感觉网游中的妻子跟他们网游中的其他小伙伴应该是差不多的同等关系,只是称呼不一样而已。(张先生,第一场焦点小组)
焦点小组访谈嘉宾一致认为网游财产应当由现实妻子继承,或是因为觉得虚拟主体身份不确定、无继承权,或是认为尊重现实婚姻关系、认为现实妻子才有责任与付出。数字世界虚幻不实的印象,让参与者普遍觉得更为坚实的现实亲缘关系才是遗产继承的正当依据。当然,社会正义的问题是群体面对个别成员的行为问题,旁观的嘉宾事实上更可能脱离平台用户群体的范畴,而以家庭伦理的角度来评估真实亲友的利益是否得到维护。这里的问题还在于平台用户群体,即虚拟社群各种成员之间的付出是否得到了公正及平等的对待,但本研究的材料中还缺乏平台方的视角。
五、结论
(一)安全的潜台词:默认与惯性选择的道德意涵
(二)责任的介入:政府与公共机构的调解伦理
(三)正义的分摊:处置数字遗产职业伦理的社会化
本文系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2022年基本科研项目“媒介哲学视野下新闻创新的技术感知研究”(批准号:20827041F4393)的成果。
备注:全文引用及参考文献从略
引用参考
骆世查,郑怡,陈思帆.生存媒介的技术伦理:以平台公司“数字遗产”政策设计为中心的分析[J].传播创新研究,2023,(01):198-235+244.
作者简介
骆世查,博士,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副研究员,研究领域为媒介哲学、媒介史;
郑怡,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本科生,研究领域为新媒体与社会;
陈思帆,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本科生,研究领域为新媒体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