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12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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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九三学社重庆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分散供水安全的建议》(第0126号)收悉。经与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对全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基本情况
饮水安全保障是最基础的民生保障和脱贫攻坚的底线任务。我市2005年开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至2019年累计建成各类供水工程39.96万处,农村供水总人口达到2219万人,农村集中供水率从2005年的17.8%提高到87.5%,基本形成了以集中供水为主、分散供水为补充的供水格局,农村供水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关于提升水源地管理能力的建议
(二)优化水源规划布局。为优化水源配置格局,逐步减少分散水源数量,2018年8月,市水利局印发《重庆市水源工程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实施125个骨干水源工程项目。局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协调、督办,持续高压推进前期工作,骨干水源项目逐一“破茧成蝶”。至2019年底,累计完成审批80座(大型1座、中型21座、小型58座),续建60座、新开工建设35座水库,在建水源工程投资规模500亿元。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跳蹬水库和向阳水库纳入2020年重大项目开工计划,藻渡水库可研报告“渝黔”两省已联合报送水利部审查。2020年3月,市水利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渝水农水〔2020〕6号),指导区县加强工程前期工作,择优选择集水区土地开发利用程度低、涵养条件好、水量水质有保障且利于保护的水体作为饮用水水源。
(三)完善水质监测机制。2008年以来,市卫生健康委每年分区县开展分散式供水水质监测,共监测分散式供水水样2000余份,检测水质指标3.8万余项次。2015年底,我市36个区县建立了水质检测中心,加强全市农村供水水质监测工作。2016年,市水利局与原市卫计委签订《重庆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合作协议》,强化水质监测行业协作。2019年,市政府办公厅在《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健全农村供水工程水质监管机制,定期开展水源水、出厂水和末稍水水质检测,完善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监控体系。2020年3月,市水利局印发《关于加强农村供水水质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水农水〔2020〕9号),加快建立农村供水水质监测长效机制,对分散供水工程实行分区域巡回检测,并要求水质监测机构在重大灾害、水污染事件或疫情发生时,对农村供水水质开展行业应急监测。同月,市水质监测中心制定了《重庆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督监测管理工作计划》,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农村饮水工程开展随机抽检,目前,正在分区县组织实施。
(四)强化水源保护措施。近年来,全市加快完善水源保护设施和农村环境整治,取得突出成效。2019年底,全市已建设隔离防护网40余公里,设置标示标识5300余块,界碑7700余块,安置视频监控360余套;7954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有效治理率达99.3%;建成乡镇污水管网4288公里,乡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2500余座,日处理能力106万吨;完成41.37万头生猪当量污染治理设施配套建设;回收废弃农膜8782.4吨,持续推进实施“五沿带动·全域整治”工程,加强环境保护,严防水源污染。2020年2月,市水利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渝水农水〔2020〕3号)要求各区县落实水源防护措施,加强水源地(含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渠等)巡查,及时清除垃圾或枯枝败叶,严防严控水源水质污染。
三、关于加强蓄水池专业管理的建议
(一)规范工程建设。2018年8月,市水利局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供水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渝水〔2018〕181号),选择9个区县的部分项目进行农村供水标准化建设试点。2019年9月水利部发布《村镇供水技术规范》,市水利局统一采购免费发放各区县,并指导各区县严格按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和改造村镇水厂。2019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要求新建供水工程必须严格执行村镇供水技术标准,已建成的要加快标准化改造。2020年市水利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区县严格制水工艺设计,根据原水水质、供水规模和当地运行管理能力合理确定制水工艺,逐步完善水质净化设施,提高蓄水池来水质量,确保水质安全。
四、关于防止输送过程污染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水利、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和爱国卫生运动等平台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市水利局先后印发《重庆市水利民生实事知识读本》5000册、《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单行本和《条例解读》各10000册,免费发放到全市各镇村。2019年,水利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后,我市专门设计制作农村饮水安全明白卡,统一张贴到贫困乡镇和村社。同时,巴南区、渝北区、荣昌区、梁平区、彭水等多个区县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制作专题片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2020年,市水利局已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将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一步加强饮水安全政策和知识宣传。
(三)完善验收机制。为规范工程验收管理,2017年8月市水利局印发《关于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渝水办农〔2017〕51号),对做好农村供水工程验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20年3月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各区县严格执行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明确验收条件、验收标准、验收流程和验收职责,切实加强项目验收管理。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设施体系建设和管护机制建设,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可靠的供水保证。
此答复函已经吴盛海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政协提案委和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