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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报考东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已在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简章(点击此处)中发布,请自行浏览查看。
一、招生计划
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统考生报考生源及学科发展等情况研究确定(增加或减少),在复试录取阶段公布。
历年报考录取情况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右侧专题栏目-历年数据查询。
二、报名事宜
(一)报考点选择
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筹考虑设置报考点,具体报考点设置及要求请浏览各省市招办网报公告(点击此处)。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本校应届生中在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就读的学生报考点应选择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在东北大学浑南校区就读的学生报考点应选择沈阳市浑南区招考办;
2.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
3.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二)报考类别选择
2.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及[125601]工程管理)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委培单位为本人实际工作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名称将用于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使用,名称应确保同实际工作单位全称完全一致,不得使用“无”或“待定”等不明确的单位名称表述)。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委培单位为实际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定向就业。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其它事项
特别提醒:(1)毕业院校填写,院校更名的仍应按照毕业证书中毕业院校名称填写;(2)毕业证书编号(学历证书编号)填写,如使用复制粘贴,应注意避免因空格造成信息缺失;(3)毕业年月填写,应注意是否精准无误,特别是月份;(4)学历层次填写,应注意是否为本科结业,本科结业特指已取得本科结业证书,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5)学习形式填写,一般包括普通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应注意仔细对照,确认是否精准无误;(6)注册学号(本科学号)、学士学位证书编号、毕业专业名称等其它学籍学历信息也应仔细核对。
特别提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详情点击此处(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三、资格审查
(一)以高职(专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
(二)报考各类专项计划考生
考生网报信息应同所提交的有关材料中的信息保持完全一致,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入伍批准书编号,退出现役证编号、入伍批准单位、退出现役批准单位等;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定向委培单位(务必规范填写,不明事宜咨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考专业等。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1)《入伍批准书》(非入伍通知书)(范例点击此处);
(2)《退出现役证》(范例点击此处);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范例点击此处)(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范例点击此处)。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注:以非在职身份报考的考生,报考登记表只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意见”位置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印章,网报信息中定向委培单位应为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以在职身份报考的考生,报考登记表中除了在上述位置盖章外,在职考生单位意见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网报信息中定向委培单位应为所在工作单位名称。
3.报考单独考试考生
(1)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
(2)两份专家推荐书(模板点击此处)(内容手写;由推荐人亲笔填写推荐意见且签字并盖个人印章后密封);
(3)所在单位的推荐材料及同意报考的证明(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有关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业务骨干证明(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注:我校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为[085603]冶金工程、[085705]矿业工程,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以在读研究生身份报考考生
以在读研究生身份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四)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
1.学籍校验未通过(境内学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等;
2.学籍校验未通过(境外学历):境外学历认证承诺书(点击此处)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3.学历校验未通过(境内学历):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4.学历校验未通过(境外学历):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及毕业证书。
四、学制、学费标准
(一)学制情况
我校2025年各招生专业学制情况点击此处。
(二)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参见我校计划财经处网站-信息公开-收费公示-2024年学校收费标准公示表,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学校审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