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全球化和信息化推动了更多国人走出国门,拉升了中国公民实施的跨国犯罪的数量,信息化因素介入跨国犯罪也催生了跨国犯罪的新规律新特点。从10年来340起中国公民实施的跨国犯罪案件为分析样本,找到制裁中国公民跨国犯罪的困境和难点,以调整刑事管辖权适用规则的"组合思路"和构建全新国际合作平台、体系为基点,最终构建体系化地应对中国公民跨国犯罪的策略与方案。
一、中国公民跨国犯罪的时代背景和数据分析
(一)全球化和信息化是中国公民跨国犯罪频发的背景因素
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加之现代化交通工具和通讯的发达,国人走出国门较之以前可谓是轻而易举,中国公民所实施的跨国犯罪也是"一桥飞架南北,天堑变通途",搭上了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时代的列车,"出口量"快速增加。
客观地讲,全球化的时代背景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两个因素相辅相成,推高了跨国犯罪发生的频率,成为跨国犯罪频发的两大表层诱因。传统的跨国犯罪虽然具有鲜明的国际性,但是,由于地理位置和时空的限制,往往被限制在特定的空间和国界之中。跨国实施犯罪行为需要大量的犯罪资源,一个国家和地区所面对的跨国犯罪类型往往是较为固定的几种,例如,中国的传统跨国犯罪类型主要是贩毒、走私和偷渡,而欧洲大陆与周边国家之间的传统跨国犯罪,则主要是贩卖人口、洗钱、贩毒、走私和海盗。不同类型跨国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亦表现在特定的两个国家之间,例如,我国云南边境与金三角地区常年多发的跨国走私毒品案件;同时,特定的跨国犯罪也往往会与一个国家内部的特定地区相联系,且可能具有犯罪的"传统性",例如,我国东南沿海地区以浙江青田、福建福清为代表的偷渡案件,便是我国公民实施的此类传统跨国犯罪的例证。
(二)以340个随机案例为样本的规律分析
1.中国公民跨国犯罪的整体状况和发展趋势
从笔者所收集的这340个案例的年度分布来看,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中国公民实施的跨国犯罪案件数量较少,均在10件左右,从2007年开始案件数量急剧上升,此后除了2008年,从2009年到2011年案件数量均在30件左右,2012年的案件数量又井喷式增长至与2007年相当的水平,近10年中国公民所实施的跨国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
(1)中国公民实施跨国犯罪的数量逐年递增
根据图一所示,2003年至2012年10年间中国公民实施跨国犯罪案件呈现整体走高的态势,于2007年到达峰值,从2008年到2011年,案件数量虽有所下降,但较之2007年之前仍处于较快增长的幅度之上。2012年案件数量又上升至与2007年基本持平的水平,这与公安部和安哥拉、委内瑞拉等国警方积极开展国际执法合作破获的一系列中国公民在国外针对中国同胞实施抢劫、绑架、敲诈勒索等严重暴力性犯罪不无关系。案件数量的年度分布整体趋势反映了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伴随中国对外联系的日益紧密,犯罪也跨出了国门,无论是单个公民偶然实施的跨国犯罪行为,还是有组织犯罪集团实施的跨国有组织犯罪,都表现出了逐年上升的趋势。
(图略)
图一:2003-2012年我国公民实施跨国犯罪整体趋势
(2)网络等现代化通信技术因素的渗透趋势逐年显现
2.中国公民实施跨国犯罪的地域分布特征
鉴于我国公民近10年来实施跨国犯罪日益严重的趋势,分析这340个案件的地域分布特点,可以客观地反映出我国公民实施跨国犯罪的地理迁移趋势和规律。
(1)中国公民实施跨国犯罪从集中于特定地区开始向全球转移
图二:中国公民实施跨国犯罪案件数量的洲际分布情况
(2)中国公民实施的跨国犯罪从集中于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向不发达国家扩散
图三:中国公民实施跨国犯罪所涉国家的分布状况
图四:中国公民实施跨国犯罪所涉国家经济水平
笔者对于上述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进行了统计后制作了图四,所给出的数据显示,发生在发达国家的案件共195件,占全部案件的百分比为57,发生在发展中国家的案件共145件,占全部案件的百分比为43,在此基础上笔者进一步对发生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案件的年份分布做了对比,发现发生在发达国家的案件增长趋势一直较为平稳,而发生在发展中国家的案件则多集中在2009年以后。结合图三和图四,可以发现我国公民实施跨国犯罪的趋势从开始的集中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扩散,出现了从原先的发达国家单线增长的趋势转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齐头并进"的双向发展态势。
3.中国公民实施跨国犯罪案件犯罪主体特征
犯罪的主体特征一般包括行为人的性别、年龄、刑事责任能力以及是否为共同犯罪等特征,鉴于所检索到的案件关于行为人的年龄、刑事责任能力以及犯罪主体的性别特征数据严重缺失,笔者只对样本库里的案件是单个自然人实施的犯罪还是多人实施的共同犯罪做出分析。
(1)中国公民实施跨国犯罪以男性为主
如图五所示,我国公民实施跨国犯罪的案件里可以确切获知有女性参与的案件共19件,占全部案件百分比为1。由男性实施的犯罪案件数为232起,所占百分比为68。另有89起案件由于数据的缺失,不能查明是否有女性参与其中。通过对犯罪人性别比例的分析,可以得知在我国公民实施的跨国犯罪案件中以男性犯罪行为人为主,女性犯罪人数比例较小。
图五:中国公民实施跨国犯罪的犯罪人性别比例
(2)中国公民实施跨国犯罪以共同犯罪居多
图六揭示了我国公民实施跨国犯罪行为的人数构成特征,由单个自然人实施的犯罪案件数为32件,占全部案件百分比9;由两个以上行为人实施的犯罪案件数为308件,所占百分比为91。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又包括了少数人临时结成的团伙和较为固定的犯罪集团、黑社会组织犯罪等有组织犯罪案件,例如,近几年高发的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跨国电信诈骗案、偷渡等非法入境案件、涉毒类案件。一般而言,跨国犯罪较之于单纯在国境内实施犯罪的难度系数要大,犯罪行为人要么必须身在国外,要么就必须"里应外合"地借助外力来完成犯罪行为的配合,这些外力包括身处国外的共同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工具等因素。因此,中国公民实施的跨国犯罪多以共同犯罪的形态呈现,由单个自然人实施的案件数量所占比例较小。
图六:中国公民实施跨国犯罪行为人构成特征情况图
4.我国公民实施跨国犯罪案件性质特征
样本库里所搜集的340个案件,部分案件是由外国执法机关查获,并由外国司法机关审判和执行刑罚。鉴于中外刑法中罪名体系的巨大差异,笔者以我国刑法为切入点和视角,对于这340个案件的性质进行分类归纳。
(1)中国公民实施跨国犯罪的动机:逐利特征明显
图七:中国公民实施跨国犯罪的案件性质分类
(2)突出的类罪地域性分布规律
图八:类罪的地域性分布规律
二、中国公民跨国犯罪的治理难点与司法困境
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借助于网络等现代化的通讯技术和便捷的交通工具,我国公民跨国犯罪数量逐年上升的趋势中出现了信息化和犯罪类型多样化的特征,同时,犯罪手段也不再局限于暴力,借助非暴力犯罪手段实施的跨国犯罪较之以前也出现了增长的趋势。
(一)中国公民实施跨国犯罪的治理难点
信息化时代跨国犯罪的惩处和治理较之以往更加困难,跨国犯罪本身的新特点、新规律和新趋势只是原因之一,跨国犯罪的类罪特点等因素,也直接增加了治理难度。
1.传统难题的延续:跨国有组织犯罪愈加猖獗
2.时代新挑战:网络犯罪与跨国犯罪的结合
信息化推动了网络犯罪并促进了它与跨国犯罪的结合,跨国犯罪也进入了"信息化跨国犯罪"的新的发展阶段。{18}犯罪行为实施中的技术因素主导性明显增强,犯罪行为人之间的分工配合基于网络因素而更加精细化,犯罪组织的权力领导中心伴随着网络无国界的特点而被分散化,中国公民与境外犯罪组织的合作和互助趋势增强。例如,我国公民实施的跨国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在中国的行为人通过网络与外国客商相勾结,跨国与网络两种因素同时渗透到此类案件里。显而易见,在传统犯罪出现网络化趋势的大背景下,网络因素已经毫无疑问地融入到了跨国犯罪之中,包括中国公民实施的跨国犯罪之中。众所周知,网络犯罪的侦查取证较之于现实空间中发生的犯罪在难度上要大得多,因此,网络因素介入跨国犯罪将会使中国公民实施的跨国犯罪的制裁和防范更为困难。
(二)中国公民实施跨国犯罪的司法困境
面对中国公民日益严重的跨国犯罪趋势,基于种种原因,我国司法实践却不能给予有力的打击,刑法应有的威慑效力大打折扣,司法上主观的欠缺和客观的不能,对于我国公民实施跨国犯罪的治理必然产生消极的助长作用。
1.缺乏国际合作和协作的平台与机制
2.以华人华侨为主要被害人的困境:当地司法机关可以治标难以治本
三、中国公民跨国犯罪刑事制裁的体系化思考
中国公民实施跨国犯罪的刑事政策调整,是未来几年内无法回避的重点领域。以刑事政策的规划和调整为基础,调整刑事管辖的具体思路,同时推动国际公约的起草和制定,都是有效的着力点。
(一)管辖权组合适用思路的调整
中国公民跨国犯罪带来的管辖权争议,尤其是刑事管辖权的积极冲突方面,事实上已经无法回避,无论是在传统跨国犯罪方面,还是在跨国犯罪的网络化方面,均是如此。对于这一问题,根据犯罪类型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刑事管辖权组织方案,是解决问题的核心思路。
1."信息化跨国犯罪"的管辖权组合:依赖于"属地管辖"而不是"保护管辖"
2.传统跨国犯罪的管辖权组合:强调"属人管辖"、"保护管辖"的引入和兼容
(二)构建全新的制裁跨国犯罪的国际合作平台和机制
(责任编辑:吴飞飞)
【注释】
作者简介:于志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栗向霞,奥地利维也纳大学法学院2011级博士研究生。
*本文系2012年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全球信息化环境中的新型跨国犯罪研究"(项目号:12SFB2025)的阶段性成果。
{1}参见许福生:《两岸跨境犯罪新情势、新问题分析》[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2年第3期。
{2}鉴于本文仅分析中国公民跨国犯罪的规律,不再专门探讨注册于中国的公司等单位在国外的单位犯罪现象。
{3}PhilWilliamsGettingRichandGettingEven:TransnationalThreatsintheTwenty-FirstCentury,OrganizedCrime:UncertaintiesandDilemmas,S.Einstein,M.Amir,1999,P24.
{5}同前注[4]。
{7}参见史竞男、邹伟:《2012年我国出入境人员总数达4.31亿,同比增4.76%》[N],《人民公安报》,2013-01-16。
{15}参见侯莎莎:《针对在安哥拉中国公民犯罪的37名涉案嫌犯押解回国》[N],《北京日报》,2012-08-26。
{16}《UnitedNationsConventionAgainstTransnationalOrganizedCrime》第2条。
{17}参见卢建平:《有组织犯罪比较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页。
{18}参见于志刚:《"信息化跨国犯罪"时代与〈网络犯罪公约〉的中国取舍》[J],《法学论坛》201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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