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字化是信息化发展的高级阶段,在理念和方法上都有更深刻的内涵
《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将信息化定义为“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数字化目前没有官方定义,商业咨询机构Gartner给出的定义是“利用数字技术改变商业模式,并提供创造收入和价值的新计划”。广义上讲,数字化与信息化是一脉相承的,数字化是信息化发展的高级阶段,但在思维理念和方法论上,又与传统信息化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思维理念上的区别
信息化对应业务电子化,基本目标是实现信息流通,提高生产效率。比如,OA办公自动化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都是典型的信息化应用。通过建立业务信息系统,将现实中的业务信息和生产流程映射到线上,大大提升工作效率,即业务电子化或线上化。一般来说,只要业务需求明确、流程规则可标准化,业务线上化就可以实现,但业务实质仍然是原有模式,没有发生根本变化。
(二)规划建设上的区别
信息化建设是“系统级架构”。传统信息化建设往往仅从局部视角出发,根据专项需求建设“竖井式”信息系统,系统之间相对割裂、互不衔接。随着信息化规模不断扩大,系统数量越来越多,建设和管理的复杂性将大幅增加,重复建设的问题也会逐步显现。同时,由于存在信息孤岛,系统间标准规范差异大,综合数据利用和业务协同将面临重重困难。比如,不同业务系统都独立管理用户信息,数据标准不统一,同一用户主体在各业务条线中的数据难以关联,无法建立全局业务主体画像,对业务管理的精准性、科学性造成较大影响。
数字化建设是“组织级架构”。数字化建设更注重全局化、统一化、标准化和可持续发展,强调顶层化设计和与业务的深度融合。从组织全局视角出发,对业务、应用、数据进行整体梳理,理顺工作流程和业务协同关系,明确要管理的数据资源和全局业务共用规则,统筹考虑要建设的系统和系统间交互关系,破除信息烟囱,从分散建设向系统集成、数据共享、整体推进转变。
二、从信息化迈向数字化,是流程和管理方式的整体性转变,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助力
在数字化转型浪潮下,一些传统领域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主动打破固有模式,转变服务方式,从传统信息化迈向数字化阶段,业务质效得到显著提升。结合几个典型实践案例,让我们进一步理解数字化。
(一)生活服务之“出行”
以租车出行为例。传统出租车行业应用了出租车管理系统、车辆调度系统等信息化系统。这些系统为现实世界的出租车运营提供信息服务,提升了运营效率,但没有改变出租车运营模式,这些是传统意义上的信息化。
反观现在的网约车。一方面,网约车平台的运转依托用户画像、派单算法、反欺诈模型等一系列数字技术的支撑,不再是简单的业务线上化实现。另一方面,网约车运营模式也与传统出租车完全不同。平台从原来出租车公司收取“份子钱”的车辆租用模式,变为通过提供线上司乘服务抽取佣金的有偿服务模式;打车方式从路边扬招变为App约车,司乘供需可以在线上精准匹配,大幅提升出行效率;用车价格也可以根据流量、路况进行动态调整,用车模式被重新定义,这就是数字化。
(二)生活服务之“找房”
以房产中介为例。链家地产很早就建立了房产网络营销平台“链家在线”,可以在线发布房源信息,通过城市地图展现房产周边配套资源,客户可以根据个性化需求在线找房并在线联络房产经纪人。“链家在线”平台提升了房产中介业务运营效率,但只是对现实业务的部分线上化,没有改变运营模式,这就是传统信息化。
由链家地产转型的“贝壳找房”,则是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经典案例。作为链家地产的数字化双生业务,贝壳对传统房产中介业务进行了数字化改造。一方面,深化数据治理,构建“楼盘字典”。针对房产中介经营的核心数据“楼宇主信息”,构建了7级门址管理,覆盖400多个字段的主数据规范,通过主数据标准约束构建了一整套房屋主数据信息,实现了“活数据”“动态库”对真房源的支撑,形成贝壳数字化体系的数据底座。另一方面,贝壳的中介业务数字化变革不是简单的业务流程线上化,而是业务流程再造、组织运营重构的一整套机制,将复杂漫长的房产交易链条精细化镜像到数字空间并重塑流程。一次交易,从发现和录入房源到上门量房绘图拍照、发现和录入客户、带客户看房、谈判撮合交易、带客户办贷款、协助合同签订、办理过户,整个链条各个环节可由不同人分别完成,交易成功后每个参与者根据在各个环节的贡献率进行分佣,房产中介运营模式发生了深层次转变,形成行业数字化协作网络,这就是数字化。
(三)政务服务之“开发票”
以企业开具发票为例。1994年税制改革刚推行时,没有开票系统,企业只能手工开具手写发票或定额发票,效率低下,无法满足企业经营和税收管理需求。通过实施金税工程,征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税务部门推出了税控设备和开票系统,企业可以在线开票;后续又推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替代部分纸质发票,进一步提升发票电子化水平。但是,在这一系列变化的背后,发票业务管理模式并没有真正改变,企业开展经营还是要经历税种核定、领票、开票、抄报、验旧等业务环节,只是发票信息的流动从线下转移到了线上,而普通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从后端管理来看也是没有实质区别的。
反观金税四期工程正在试点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其背后的管理模式则发生了巨大变化。企业无须使用专用税控设备,通过电子发票平台即可直接开具“全电发票”;企业无须事先核定税种,也无须领票,发票的号段和版额限制也取消了;企业开票采取总额管理,每月开票额度是税收大数据系统根据企业纳税信用评级、风控评估结果综合核定的,并且采取动态管理。“全电发票”不是简单的业务电子化,而是一种全新的发票管理方式,它的实现依靠涉税数据全面归集利用、事前纳税信用评估体系、事后税收大数据风控体系等一系列基础条件支撑,如果没有这些前期发展成果,“全电发票”就难以落地,这就是数字化。
三、机构编制部门也应积极推进数字化建设,为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
机构编制部门经过多年信息化发展,在运用信息技术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从中央编办到地方各级党委编办都建设了很多信息系统,如机构编制统计系统、实名制管理系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等,以辅助机构编制各项工作的开展。这些系统多属于按专项工作需求建设的“竖井式”系统,且功能以信息填报采集、业务线上办理为主,未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利用,也没有改变传统的业务管理模式,属于传统信息化建设。
展望未来,机构编制部门要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以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驱动力,积极推进机构编制数字化建设,推动建立经验决策与数据决策融合的科学决策模式,以数字化应用推动制度创新和管理流程再造,加强事前预测预警和事中事后跟踪评估,提升编制使用效益,不断推动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