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和《关于完善本市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9〕27号),结合本市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2021年下半年继续组织开展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一、培训对象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经济系列初、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各专业的继续教育要求,也可选择经济系列在线直播课程。
二、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在线直播和网上课件学习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培训内容
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需科目
1、在线直播(必修课)。包括知识产权基础、创新知识基础、项目管理基础、人工智能及应用、数据分析基础,以及经认可的(讲座类)课程等。
2、录制课件在线学习(选修课):由“上海继教网”提供网上课件学习课程,供学员自行选修(注意:已付费的网上学习课程必须在当年度修完)。
公需科目在线直播课程,1天课程为6个学时,2天课程为12个学时。线上录制课件学习,按网络课件实际学时计算。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也分为在线直播学习和线上录制课件学习。
1、在线直播(必修课)。具体安排见附件2、3。
2、线上录制课件必修课。包括:金融安全与金融改革、《民法典》体系中的物权制度之理解、《民法典》合同编的主要创新等课程。学员可根据需要线上选学(标“必修”字样)。
3、线上录制课件选修课。包括:哲学思维与领导力的提高、结构化表达、典型突发事件案例分析、《职业病防治法》解读等课程。学员可根据需要线上选学(标“选修”字样)。
4、参加本市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立项的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培训等项目,可按实际学时计入。
专业科目在线直播每门课程为3个学时。参加线上录制课件学习,按网络课件实际学时计算(该类课程付费后必须当年修完相应课程)。
在线直播只支持电脑端播放,暂不支持移动端。为保证直播系统能正常运行和观看效果,不推荐使用IE浏览器。
继续教育注重培训过程,采用“培训+考核”的方式进行。
未达到学习时长要求,或未在规定内完成考核者,不计学员的继续教育学时。注:专业在线直播课不提供回看。
参加在线录制课程学习,也应完成相应在线考核,成绩合格后可获得相应学时。
五、换课及请假
邮件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请假事由、无法参加的课程名称、欲换课程名称。换课成功与否,将以邮件形式通知学员本人。
如需退费,须在培训开始前两天提出申请,具体流程详见附件7。
六、培训安排
专业科目直播课程安排在8月-9月,共安排10门课程。具体安排及讲座名称详见附件2、3。
公需科目直播课程安排详见“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相应课程安排。
2021年度线上录制课件课程安排详见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在线学习课程。
七、报名及付费
1、报名方式、报名流程详见附件5。
2、课程费用:专业科目直播课程每课3学时,收费60元。
公需科目直播课程按每3学时60元收取。
线上录制课件课程收费以网上标注为准。
公需科目直播课程滚动开班。
线上录制课件课程,已付费的课程必须在当年度考核完成,过期作废。
4、网上缴费成功后,即可在线申请开具电子普通发票。
公需科目课程和所有录制课件课程只能开具电子普通发票。
线上录制课件课程的发票必须在付款后的90天内申请,逾期在线培训平台将关闭发票申请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