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赤峰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赤人社函〔2024〕1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赤峰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学习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24〕7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松山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学时和内容
(一)学时规定
(二)内容和方式
2.专业科目。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内容要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确定,应与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工作职责、申报职称专业系列相一致,培训学时不少于60学时,也可以选择使用与公需科目相同的网站进行培训。
(三)结果使用
2.申请考核认定学时要求: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苏木乡镇、嘎查村基层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申请考核认定职称时,应按照考核认定要求年限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四)减免规定
1.按年龄减免学时规定: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完成近三年中一个年度学时要求即可。
3.出站博士后申报职称学时规定: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留在自治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考核认定高级职称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4.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符合疫情防控职称评审倾斜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不要求疫情防控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
5.“三科”教师业务培训学时规定:全区教材改革涉及的“三科”教师参加业务集中培训和线上培训的学时均可计入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7.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学时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转任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当年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非当年参加评审的,应按转任实际年限(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8.技能人员申报职称学时规定: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其他专业培训取得的学时可1:1折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9.破格人员学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职称评审时,按实际任职年限(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五)审验规定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培训数据传输和信息对接工作,确保专业技术人员顺利完成继续教育审验。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二、收费标准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学习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8〕1399号)收费标准,由学员登陆网站后自行缴费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