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协同推动赤峰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培养培训我市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公需科目培训采取网络远程培训学习形式,统一报名、统一网上培训、网上考试。
(二)专业科目培训
2、专业科目培训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属单位的专业科目培训按照本通知执行。旗县区所属单位的专业科目培训工作,按照各旗县区人社部门的安排执行。
3、市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学时主要通过如下方式取得:
(1)公共专业科目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可登陆“赤峰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培训”(网址:nmgcf.chinahrt.com)。经网上缴费后进行研修。研修不提供书面教材,学员可以结合电子书和视频一并进行学习,视频学习完毕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获取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并打印考试合格证书,作为学时备案的依据。
(2)专项业务培训
二、学时要求
(一)评审学时要求: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完成近三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相应学时要求,2020年完成30学时公需科目学习,对专业科目不做要求。申报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完成近一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相应学时要求,2020年完成30学时公需科目学习,对专业科目学习不做要求。
(二)考核认定学时要求:申请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考核认定年限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认定助理级,须完成2020年30学时公需科目学习,对专业科目学习不做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认定中级,须完成2019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2020年30学时公需科目学习,对专业科目学习不做要求;博士学位获得者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三)职业资格折合学时规定:凡在自治区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视同完成取得证书年度的专业科目学时。
(四)按年龄减免学时规定: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1/3即可。
(五)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学时减免规定: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的,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六)基层脱贫攻坚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苏木、乡镇等基层脱贫攻坚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的,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七)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援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自治区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职称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八)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评审学时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转任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当年参加职称评审的,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非当年参加评审的,按转任年限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九)学时认可范围:专业技术人员在自治区范围内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按照管理权限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学时后,在全区范围内认可。
三、继续教育学时的登记、备案和审验要求
市直部门、市属大型企业及市级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学时的考核、登记、备案和审验工作,统一由市直部门、单位、市属企业人事科(处)或者市级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责任科室负责办理。
(一)登记、备案
(二)审验
市直办理审验卡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填报当年《继续教育审验学员花名册》纸制和电子版。
2、提交近3年公需科目培训情况及近3年的专业科目培训花名册(格式按照附件1填写)和培训学员继续教育证书。